李夕韵接着剑,练剑十年的手,竟忍不住发抖。
面前的男人,以笛作剑,一剑之威,连剑王阶的强者都挡不住,却甘愿饮自己一杯毒酒,被自己刺上一剑。
她实在想不通。
她是芳名遍天下的美女,却也是猎人中的新手。她只听说血族中有一位凶名最盛的亲王名魏,无恶不作,杀人如麻,为了饮血可以一夜屠戮满城百姓。
她加入猎人之时,就一直以魏为目标激励自己。
杀他,是她最大的心愿,也是证明自己并非男人玩物的捷径。
只是听说魏的境界,已是剑王阶的巅峰,数百年的修炼,让他掌握无数剑技,他的斗气如血如火,几乎没有克星。正面对抗,就算是猎人里的最高首领,也不一定是魏的对手。
她想,要杀那样的强者,一定要用计,美人计。
所以她刻意结交摘花公子,进入了星月楼,放话出去,苦等魏找上门来。
现在人就在面前,苍白的脸,薄薄的嘴唇,因为疼痛而轻皱的眉头,就那么看着自己,右手作手刀,往脖子比划了下去。
她记起来了,在猎人组织修炼时曾有导师教过,血族有强大无比的再生能力,要杀一个血族,必须要把他的头砍下来,然后用火把他的尸体烧成灰烬。
她刚才慌忙间刺的那一剑,对于一个血族亲王而言,恐怕还没那杯毒酒有用。
她盯着他的伤口,果然已在慢慢愈合。
这已是毒酒抑制了他的再生功能的结果,不然拔出剑的那会,伤口就已经长好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美人计有没有成功,因为魏总是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不在少数,但没有一个会像他这么奇怪的。
可是,如果他没有中美人计,她现在却又确实占尽了上风。
“如何,考虑好了吗?”甘宁看着她。
“考虑好了。”李夕韵颔首。
她举起长剑,一剑劈下。
甘宁闭上了眼。
他感觉得到自己的头在飞转。
李夕韵真的朝着他的脖子砍了一剑。
这场心魔幻境,他虽没有败给心魔,却败给了自己。
遇上李夕韵,他总是输。
幸好,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幻阵……
“摄魂术·凝神!”甘宁一声轻喝,强行睁开了眼睛。
本来在心魔幻境中死去的人,灵魂也会相信自己真的死去,但精神力强如甘宁,又拥有强大瞳术,自然不会被小小幻阵所困。
他一直都知道身边一切都是虚假的,这时在灵魂即将沉睡时,立刻发动瞳术,破除幻境。
睁开眼时,眼前已是那个刻着小小幻阵的夜明珠。
梦里的一切,深蓝帝国,深海甘甜,玉笛飞声,长袖善舞,李夕韵,所有一切,统统化为虚无,现实便是,他仍在这个阴冷地牢里。
那种力量充盈的感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又从血族亲王魏变成了甘府废少甘宁。
就这副身体,这微弱的斗气,空自掌握玉笛飞声剑这种一流王侯级剑技,也不可能用得出来。
守着宝山而不能挖出来用,便是这种感觉。
甘宁回想着李夕韵的容颜,仿佛还历历在目,无尽惆怅,唯有化作一声长叹。
自被追杀起,到他夺舍甘宁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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