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疆拓土,是一代代的美国人从独立战争以后朝思暮想的愿望。开国之后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言,“美国命中注定将扩张到北美洲的整个西部。”很显然,加拿大当然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虽说加拿大是美国人的前宗主国大不列颠王国的殖民地,不过对于打胜过独立战争的美国人来说,感觉可以不用再把英国佬放在眼里了。
一八一二年,趁着英国人正在欧洲和拿破仑斗得死去活来,美国上上下下都认为简直是天赐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兵分三路,跨过五大湖,把加拿大的土地当成一块天上掉下的馅饼,心想只要过去弯腰一捡,轻轻松松就到碗里来了。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英国守军的战斗力出乎意料的强大,还找了当地印第安人当盟友,直接把前来进攻的美国军队暴揍了一遍又一遍。
来来回回拖到了一八一五年,欧洲反法联盟取得了最终胜利。腾出手的英国人立刻向加拿大增兵,开启反攻模式,一口气推到美国境内,直接攻占首都华盛顿,然后就是一把火烧了白宫和国会大厦。
到了这个地步,郁闷的美国人干脆把这场战争命名为“第二次独立战争”,表示英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实在是不能忍,所有的美国公民都应该团结起来,和侵略者不死不休。
其中甚至有一位爱国主义精神熊熊燃烧的美国律师,在战火硝烟中迸发了滔滔不绝的灵感,写下了一首鼓舞人心的诗歌。从此,美利坚就有了自己的国歌《星条旗颂》。
三十多年之后,美国人又一次雄赳赳气昂昂地兵分三路,对墨西哥发动了扩疆战争。
鉴于美国人以前的拙劣表现,墨西哥的上层人物普遍没有把美国军队放在眼里,觉得他们不堪一击。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美国人这次的战斗力出乎意料的强大,跨过格兰德河,攻向墨西哥首都的美国主力军,直接把墨西哥军队暴揍了一遍又一遍。
原因很简单,美国军队中已经有了强大的炮兵队伍,面对工业进程落后的墨西哥人,这就是武器的代差优势。
相比而言,另一支进入落基山脉的美国西路军,却陷入了一筹莫展之境。
在姬傲剑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整个北美西部,不是高原就是山地,在人类历史上属于最难以征服的一类地区。
就算是美利坚在一百五十年后化身为地球唯一超级大国,在阿富汗战争中,面对穷得几乎连裤子都穿不上的对手,依然无法取得山地战的胜利。
而原本历史上美国西路军进攻加利福利亚的成功,是由于大量美国移民早就进入了这片地区,里应外合之下,再坚固的堡垒也会从内部瓦解。
这几年来,不管是从移民政策还是社会管理上,姬傲剑早早就将美国移民视为隐患,对他们的各种会社组织都一一排除。
现下美国军队没有了“群众基础”,自然就在加州陷入了战争泥潭。
“山地之中,双方很难展开大兵团作战没法,只有用游击战慢慢消耗。”
姬傲剑缓缓说道,“古塔,只要有长期作战的意志和决心,我们本土作战,定然能将敌人拖垮。”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印第安少年,原是壶中子道长的徒弟,后来在梦想城的枪手营受过系统训练,熟练掌握了弓箭火枪等各种远程兵器。
“总督先生,我们部落以前在佛罗里达也打过游击战,可是失败了。”
古塔出身于塞米诺尔部落,本居住于北美东部,是和西方殖民者接触过的,被认为是开化程度相当高的“文明部落”之一。
这些“文明部落”对于热兵器时代的军事有相当了解,常常被英国人、法国人、美国人拉拢雇佣,不管在英法之战,还是英美之战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
但是他们单独面对西方人的时候,战力的差距立刻就显现出来。
当年美国人在进攻加拿大失败之后,就机智地转移了进攻方向,往东南的佛罗里达开拓新的战场。
佛罗里达名义上是西班牙的殖民地,但西班牙早就不是大航海时代之初的那个霸主国家,在刚刚过去的拿破仑时代更是等于亡国,实在没有兵力派到美洲来作战。
于是在佛罗里达抵挡美国军队的就只能是当地的印第安人部落,他们一直坚持战斗到了一八四二年,才被赶到密西西比河东岸。
“这是因为你们背后缺少工业基地的支持,西班牙人没有给你们提供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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