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胜认罪了。
根据其供述,在其出租屋里,找到了剩余物证。
两把凶器,以及——
一堆灰烬残骸。
这两把凶器都是刀子,一新一旧,一大一小。
大的那一把,有着明显的沾染上的干涸血迹,经鉴定,血迹是属于死者黄自聪。
小的那一把,却什么都没查出来,因为整个匕首已经被火焚烧过了,连柄的部分都碳化了,刃身被烧得黝黑。
这也即刘欣欣行凶伤人的那把刀子吧。
很明显,这是刘国胜提前就破坏了的,不然不太可能指明出租屋的地点来。
这一下,刘欣欣伤人的物证也就没有了。
至于那堆灰烬残骸,经大略识别,是一个手机。
刘国胜说这是黄自聪的手机,是和那把(女儿使用过的)刀子一同被烧了的。
烧掉刀子肯定是为了保护女儿。
烧掉黄自聪的手机,是刘国胜说自己曾和黄自聪打过电话,怕警方从黄自聪手机里查出什么来。
到此为止,此案从证据方面,已经形成了链条的闭环。
曲卿去跟局长李海汇报,李海说申请一下就可以走结案程序了。
方乐对着那堆灰烬的残骸,以及刘国胜出租屋里发现的凶器的照片看了好久,总觉得,有哪里很不对头。
当曲卿回来,对队里人说快要结案了时,所有办案人员都松了口气。
这次破案很迅快,前后还没超过一周,算是效率很高了。
当然越快的效率意味着越高频次的付出。
查视频,到处走访,反正挺累的。
方乐却私底下找到了曲卿,有些迫切地说:“曲队,这就结案是不是太快了,我总觉得这个案子里还有什么没能搞清楚呢。”
“你莫非是觉得,刘国胜不见得是真凶?”曲卿投来质疑的视线。
说起来方乐和刘国胜算是一早认识的,难免掺杂什么主观因素。
方乐摇摇头,说:“不,从目前的所有调查过程,物证链条来看,刘国胜就是杀人凶手的概率很大,但我就是觉得,或许还有些被我们忽略的东西。”
“哦,说说看。”曲卿饶有兴致看着顾问先生。
方乐指指物证照片,说:“刘国胜烧掉女儿的行凶凶器,可以理解,因为单纯丢弃掉的话,免不了被发现的可能,从而被鉴定出什么来。”
“但是连黄自聪的手机都烧掉,是不是有点儿多此一举了。”
“他既然说是怕手机暴露自己和黄自聪之间的关联,那么他捅在黄自聪胸口的那个刀子,为什么不烧掉以破坏其上的血液和指纹呢?”
的确。
相比于匕首,手机只是个次要证据因素罢了。
曲卿也想了想,没有更好思路,只好问:“那你怎么想呢?”
方乐已经思索了不短的时间了,琢磨着说:“我觉得,他烧掉手机,是有更大的动机。”
“他杀人,认罪,都是为了他女儿刘欣欣,这无可非议,那么烧掉手机,且这手机是和女儿使用的凶器一起烧掉破坏了,会不会也是,这手机也会对他女儿刘欣欣不利呢?”
曲卿苦笑了下,说:“你可把我给听糊涂了,黄自聪的手机能怎么对刘欣欣不利呢?难不成刘欣欣和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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