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这样一来,这木雕就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物证了。
“那血液存留时间呢?”
对了,这才是更核心的。
马辉迎着两个人的期待目光,笑说:“恭喜二位,木雕上血液的留存时间……在一到两个月之间,算是相对新鲜的血液残留。”
一到两个月之间,正包含了水库里被沉尸的死者的遇害时间段。
曲卿请示李海:“李局,往下怎么办?”
方乐则先说:“那当然是直接请那位把自己打造成了受害者的孙总来分局喝茶了。”
包括强制拘传。
李海想了想,却摇头说:“必须先请示市局方面,协调传唤证件的通过。”
方乐不解:“为什么还要请示市局啊,这个案子又不是他们挂牌督办的。”
这案子最开始,只是一桩普通的凶杀案(虽然有分尸和沉湖这个情节),所以市局方面并没有带头成立专案组,而现在案子调查遭遇到麻烦了(法事会那档子事),方乐相信市局也不会轻易会把案子接手过去(避免吃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骚),也即,他们只要照章办事就成了,不必要什么都经过市局允许。
李海无奈说:“我们当然可以案子照查,人照请,但这个案子已经形成了舆论效应,网络上各种小道猜测都有,已经惊动了市局,再闹大的话,不排除惊动到省厅,那就很麻烦了。”
“所以我们往下的行为,必须得到足够的背书,不然所作的任何事情,都可能被从所谓的‘程序正义’上推翻。”
好吧,又是“程序正义”,这个某蛙岛那里搞到热门的西方词汇。
方乐一直认为,这个词是个富有煽动意涵的伪命题词汇。
毕竟程序在定立之初,其出发点肯定是依据律条规定,合法合理的,如果不符合这一点,修正就对了,加上“正义”的尾缀,不过是为着指摘不符合自己理念和形态意识的一些现有规则而已,为了随意篡改法律、以达成自己清除异己获取私利的目的。
曲卿也略有犹豫,说:“李局,如果市局方面,包括市府方面,想详细了解我们的案情细节、现有进展该怎么办?”
有些事情,并不太好直截了当地讲述出来,可那意思不难理解。
在明城县,那几个劫匪是怎么突然冒出来的,谭浩又是怎么突然去了孙美美家里,劫持了后者的?
很多事情,不可不虑。
李海忖度着说:“我直接去沟通,你们等我的消息就行了。”
李海离去市局那里,去扫清可能的传唤障碍去了。
一个多小时后,李海都还没回来,或者说,还没有跟市局方面沟通好吧。
毕竟一旦对孙美美正式刑事传唤的话,那就无疑是摊牌了。
如果不能对孙美美最终定罪,那必将面临着舆论的反扑,并且后续再查会遇阻。
谁知道,李海忽然打来电话,压低着声音说:“在我的办公室里,已经签好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传唤通知书,另一份,是拘传通知书,小曲,不用等我的消息了,你去选一份,行动吧。”
接着那头传来冲水的动静,很明显是在厕所里打的这通电话。
这——
曲卿立马浮升出一股不好的联想。
她觉得,往下需要当机立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