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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思维开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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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卿将人员分为了多个调查队伍,一个队伍分散去往相应区域内的各地派出所,去寻找治安类事件的卷宗,一个队伍去往交警那里,因为交通事故也算是犯罪的一种,她自己则带着一队人,去找到之前走访到的涂丽丽那些混混朋友,进行询问。

    方乐则没有跟着任何一队人马出来,留在分局内独自研究案情。

    对于这系列案子,他觉得警方目前为止的分析都还没错。

    不论是关于涂丽丽还是马小梅。

    问题倒不是这两个人的遇害,而是这系列案子的“起源”。

    其实一切关注,都是在那些骚扰事件之后出现的。

    在一开始,二队长魏腾来告知说市内不同地点半夜发生了一系列针对单独行路的年轻女性的跟踪尾随案,也可说是骚扰。

    然后,其中一个曾被骚扰者马小梅失踪了,继而发现其被遗弃的尸体,马小梅被证实遇害。

    再接着,涂丽丽尸体被发现,她的遇害发生在马小梅的更早之前,超过了两周。

    两人的核心遭遇是一致的,都是身体被排空了鲜血。

    问题是,从时间次序上看,涂丽丽遇害最早,骚扰事件在中间,最后才是马小梅的遇害。

    方乐曾将骚扰事件看成凶手的犯罪预演(或说实习),在跟踪、骚扰和尾随中,熟练绑架、为杀人做铺垫。

    可是涂丽丽根本就没有爆出来过曾经被跟踪尾随过啊。

    她倒是被骚扰过,可根据她那位室友于小菲所说,对方是在大白天的时候找上了涂丽丽的,双方也进行过接触、交谈,涂丽丽有不小概率是认识那个人的,这和跟踪尾随那种骚扰完全不同。

    也即涂丽丽可能是略过跟踪尾随步骤直接就被害了。

    问题来了,凶手杀害了涂丽丽,估计非常顺利,否则不会在尸体暴露前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情出现。

    这样的凶手,想对付马小梅的话,有什么必要搞什么跟踪尾随的练习呢?

    更何况,马小梅被跟踪尾随过一回后,必然生出警惕,这样一来,凶手就很难再用跟踪尾随这种手段,将其杀害和绑架了。

    所以先跟踪尾随受害人,再伺机作案,多此一举,完全是多此一举。

    除非是其他可能。

    譬如,凶手跟踪尾随多位女性,完全和其后头的绑架杀害犯罪无关,而是另外的驱动。

    再譬如……

    跟踪尾随单身年轻女性的,和先后杀害涂丽丽及马小梅的,根本就不是同一凶手?只是因为马小梅而出现了叠合?

    这系列案子绝不简单,一丝强烈的预感涌生上了方乐心头。

    因为他感觉没错的话,这两类案件,有可能会并行发生。

    毕竟,跟踪尾随本身,并不是大罪,远比不上绑架杀人这种会遭到法律严惩的罪行。

    做这类事件的变态,为着自己的某种“癖好”,重犯的概率很大。

    至于杀人抽血的凶手,刻意将尸体遗弃在必然被发现的地点,宣告意图已经相当明显了。

    不过他并没有能针对这些思路深思下去,因为一大摞的文件已经被带回来搁放在了桌面上。

    这么做的队员说:“方顾问,已经按照你的意思,把那些派出所里两年之内大大小小的治安类出警或报警记录都带回来了。”

    按照方乐的意思,涂丽丽必然涉及到某类犯罪,所以才会被凶手盯上。

    她来蓝海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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