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的指纹。”
“他坐着别人的摩托肇事的时候,交警发现了他口袋外侧的血,没有让他伸手自己去掏,而是让他把口袋儿里的东西倾倒出来。”
“这是其一。”
“其二是事发的时候,KTV舞场里灯光被调暗,变成了旋转灯,忽闪来去,监控根本没能直接拍到行凶发生的场面,毕竟当时两帮人群殴,实在太混乱了。”
“这个监控的证据不足。”
“其三就是其他人的证词了。”
“主要是其他客人、KTV员工等等的证词,这些证词也只是说疑似的行凶者跟盛非凡发型等外在相似,没一个能指认出他的脸,说凶手就是他的。”
“高新区分局当然不认为是自己错误,毕竟证据薄弱不意味着就是查错了。”
方乐:“那盛非凡怎么解释自己口袋儿里有一把带血匕首的呢?”
大何:“盛非凡的公开说法是,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舞场里出现了变故,他们这些参与群殴的都吓的一哄而散,他就和另一面同伴乘着来时的摩托想着急速逃离,脱离麻烦,起码在离开KTV,直到被交警拦截下来前,他那个口袋儿没有被任何人碰过,就算他那名开摩托的同伴也没有。”
“所以盛非凡认为是在舞场事发后,混乱的过程里,有人将那把凶器藏到了他口袋儿里,对他栽赃嫁祸。”
“也即,那个将凶器藏放进他口袋里的人,才是真正伤害受害人沐荷的凶手。”
栽赃嫁祸?
方乐瞬间沉思,又问:“高新区分局的同行是怎么回应的?”
大何:“法院让高新区分局补充侦查,高新区分局于是查了KTV出口处的进出监控,这个监控能拍摄到事发前后所有进出KTV的客人、员工,经过排除法证实,只有盛非凡本人,才有着不少证人所指认出的那种形态、色彩的头发。”
“于是高新区分局坚持自己的侦查结果没有错,认为盛非凡只是想找借口脱罪。”
方乐:“那么法院的判罚?”
小韩回答:“法院最终判定,高新区分局的指控证据存在瑕疵,盛非凡的故意伤害致死罪名不成立,但是盛非凡涉嫌携带利器、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方乐:“一年半?”
“那不是已经释放出来了?”
大何:“是啊,根据监狱方面的服刑记录,盛非凡出狱已经有两个月了。”
曲卿扫视其他人:“你们怎么看?”
大鲁小鲁:
“这家伙肯定不是无辜的,他就是凶手,这样在庭审的时候反口的犯人多了,没有几个真的无辜。”
“对啊,虽然判他有罪的直接证据不足,可间接证据有啊。”
剩下的人也大多这种逻辑。
方乐:“曲队,接下来怎么办?”
曲卿:“嗯……”
“还是兵分三路。”
“大鲁、小鲁,你俩去一趟光明医院,查一查当时是谁送沐荷去的医院。”
“啊?头儿,为啥去查那个啊?”小鲁略不明白。
大鲁猜测:“估计是想找到那个人,问一下事发的证词啥的吧。”
“方乐,你跟我去找那位盛非凡。”
这个出狱的盛非凡,虽然是疑凶,但也是事件的见证人之一。
只是他会不会对警方再次开口,会不会配合警方的问话,就不得而知了。
大何跟小韩:“那我俩呢?”
“你俩啊。”
曲卿提出了一个乍听稍显古怪的要求。
方乐听到这个要求的内容,挺意外地瞅了曲队长一眼。
心想,曲队长某种层面上还真是出乎预料的敏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