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曲卿的转述,这次的女受害人的经历与以往那些骚扰案的如出一辙。
在胡同暗巷里走着的她感觉背后有动静,转身就看到十多米外有影子,黑乎乎的,本体并不明确。
她有点儿担心,紧张下赶紧加快步伐快要出巷子的时候,松了口气,转身一看,差点儿呼吸停滞。
只见那个黑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缀在了她的身后,就在两三米以外,静静地直立在那里,无声无息的,她甚至能看见那东西裸露出来的尖长利牙。
她当即毛骨悚然,尖叫一声就逃跑了。
幸亏那东西没有跟着追上来,不然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女受害人由于受到刺激过大,几乎语无伦次,先说那东西像是个人,后来又说那绝对不是人。
“你怎么看?”曲卿问。
方乐不屑。
“从讲述看,会令人联想到某类西方传说生物,黑袍,行动飘忽,静止的时候一动不动,还有尖长利牙,但我看就是某些变态心理者的一种变态行为而已,这变态刻意遴选了易受到惊吓的深夜单身女性,伪装某类生物以引发恐怖联想,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曲卿叹口气。
“动机且不说,我更想知道你所说的这个变态是怎么做到这种效果的?”
“一个受害人也就罢了,所有受害人都在说,这个东西行动间无声无息,非常飘忽,上一刻还在十几米外,下一刻就到了背后的两三米处。”
“就算她们都因为惊吓丧失了对时间长度的判断好了,可是那东西无声无息这点,总不会是集体识别错误吧?”
的确。
方乐忽说:“要不我们来演示一次吧,我演那个变态,你演受害人。”
曲卿:“……”
“好吧。”
于是受害人曲卿开始从胡同一头开始走起,方乐这个变态做好了尾随准备。
双方间距离到了十米出头的时候,方乐提示曲卿暂停,回身去看。
此刻是深夜,胡同里光线一般般,曲卿只看到了方乐的模糊影子。
然后曲卿模仿受害人下一步的行动,加快步伐。
鉴于在快要出胡同的时候,受害人会回头看,所以方乐必须在这之前,将双方间的距离至少拉近十米长度。
他的确做到了,可是曲卿却评判:“没用的。”
“虽然我自己脚步快,我的步伐声可以掩饰你的脚步声,但我还是能清晰地听得到你的移动。”
“再试几遍,还会是这样。”
“当我加快步伐的时候,意识里就在警惕身后有没有跟踪了,所以是耳力全开的。”
方乐挠挠脑袋。
“那我穿一双鞋底比较软的鞋子怎么样?”
曲卿:“双方的间距必须能拉近10米长度,注意追赶时是用的相对速度,而不是单一速度,你想前一刻在十多米外,下一刻就到了两三米近,必须比博尔特还快才行。”
“之前的骚扰案里,有的受害者发现黑影的第一时刻就采取了大步奔逃的方式来逃避危害,可是那东西还是能够近距离地靠近她。”
“这不是穿一双弹力好的软鞋可以解决的问题。”
那是怎么回事呢?
曲卿没兴趣再演示了,去找那位受害人去了。
她必须吩咐出警的民警,保护好这位受害人,受害人也近期也要懂得自保。
因为不排除被跟踪骚扰者后续会发生不测,就像是当初的马小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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