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仓库房东发来收据,又到了要交租的日子。
糖心核对着票据,写房租付款申请书,写着写着,突然发现房东很久都没有涨房租了。由于时间太久了,糖心也不记得具体涨租日期了,于是就去翻找房屋租赁合同。
结果~5号仓18年7月开始租赁,c栋19年8月开始租赁。租赁合同上标的是2年递增10%租金,也就是5号仓16个月没有涨租,b栋3个月没有涨租,共计差额约5万多元。
糖心先是和经理说明情况,经理先说不吱声,等他们发现再说。
糖心把自己的担心说了,如果到最后租约期满再发现这个情况,就不是5万的事儿了,是十几二十万了,到时候会不会来找啊?
经理又改口说,那就提醒下房东,看房东怎么说。
于是糖心把情况和房东说明,请他确认一下,重新开收据。
糖心其实已经做好心里准备:房东把之前的差额也补开一个收据。
结果最后,房东把房租给免了,之前的差额免补了。
最后还和糖心说了一句谢谢。
前天临近下班,糖心把这个当花边和同事们聊了一下。
糖心发现自己好天真。
小叶子同事她的观点:房东自己开的收据,咱们照收据付款,无错。
糖心就稍微有点自我怀疑了,难道真的是这样吗?但是合同上写着呀。虽然过错方是房东自己没发现。难道真的就不需要补钱给房东了吗?
房东其实是三兄弟,平时负责写单据的是老三。
那么这个事儿,是只有老三知道,还是三兄弟都知道了呢?
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