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对方也是猴子。
“等会场面会有些失控,你们看着点就行,主要是用你们的身份善后,因为我讨厌麻烦,就像是在码头遇到一点麻烦,结果到现在还纠缠着一样,这让我很不开心。”颜旭边说边脱下大衣丢给菜花蛇。 “看来老板是早有准备。”络腮胡保镖跟同伴在瞧见颜旭身上的装备后,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
带有明显工业美感的贴身护甲并没有掩盖住颜旭强壮至极的体魄,可他身上佩戴的武器要更引人注目。
两个看不出作用的金属手柄挂在腰间,腋下是一把加大弹匣的驳壳枪,背着一把用来猎熊的大口径双管猎枪跟一个粗大的圆筒,还携带了不少弹匣跟散弹,要说不是早有准备,谁都不信。
推开都吓傻的菜花蛇,颜旭先慢后快的冲向随着他靠近而开始骚动起来的巷子。
就跟颜旭之前想的一样,作为当地最大帮派的青帮很快就找到了混混帮的葛二蛋,这位没有丝毫犹豫就将所有事都撇的一干二净,还顺手把菜花蛇给卖了,当他去当卧底。
菜花蛇既不是英雄好汉,也不是什么坚韧不拔的人物,青帮刚一找上门来,他当时就跪了,发誓一定会把人引入青帮的陷阱里。
其实青帮也是骑虎难下,吴三爷那帮人死了死了也就死了,这么大的帮派不差这点人。
可因为颜旭的手段太过残酷,两场杀戮传的太快太广,引来许多人在看笑话,这一下就把青帮架火上烤了。
不报复回去,先别说能不能服众,光是外面那些看笑话的就足以让青帮上上下下脸面无光,所以精心挑选了三十个好手,配备短枪十把,发誓要将这条过江龙杀了给兄弟们报仇。
从菜花蛇哪里得知对方要去某家武馆后,提前来这里埋伏,选择藏身的地方自然是附近的巷子。
说实话,颜旭都快爱死这些随处可见的小巷了,尤其是当他冲进去看到那些拿枪持刀却满脸惊恐的青帮打手后,嘴角都压不住上翘的角度。
射速达到每分钟数百发的驳壳枪真的非常过瘾,密集的震动,喷射的火光,还有抛飞的弹壳,每一样都在刺激人的肾上腺素,可二十发的弹匣让爽感过于短暂,颜旭一口扳机,只有前面几个意思意思的抖了抖,虽然他们死了,但是总觉得他们在看不起自己,有种拿生命在呐喊,就这?
所以颜旭很不爽的把打空的驳壳枪丢到一边,然后拿起背后的双管猎枪。
轰!轰!
用来猎杀棕熊的枪弹对人体来说杀伤力明显过盛了,颜旭甚至能够看到比普通散弹铅丸明显大上许多的弹丸在将两个倒霉鬼打成烂糟糟一团的时候,破体而出的弹丸依然有足够的杀伤力将后排的倒霉鬼一同击倒在地。
感受到更为强烈的后坐力,却让颜旭的身体越发饥渴。
还不够,用枪杀人简直就像是隔靴挠痒,洞房花烛只是蹭蹭,实在太不爽快,纯度也太低了,颜旭非常不爽。
随手丢掉猎枪,颜旭动作轻缓的摘下背后的圆筒,如同找到了更好的宝贝,不由自主露出欣喜的笑容,只不过没人看到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