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洪衍武真的是叶璇人生里的一次极大意外。在她以前的生活中,向来只有阳光灿烂。
她和洪衍武同年,也出生于六零年,可自打一降生,作为这个高级干部家庭里最小且唯一的女孩儿,无论家里家外,她都受到家人特殊关照与呵护。
父母对她是要星星不敢给月亮,什么好东西都先紧着她。
像家里的进口巧克力糖向来只归她一人所有,别人谁也不许动。
哪怕她那儿子死乞白赖看着她吃糖,馋得直流口水,父母也绝不会把她的巧克力分给他们一块儿。
说一声“去!”他们就得一脸馋相地砸着嘴乖乖儿地去。
而她那仨哥哥对她也是真心的爱护。在家里不但事事让着她,在外面,别的孩子别说敢动她一根手指头,谁敢招她哭,他们都保准儿会跟人家拼命。
所以她既没在三年自然灾害里短缺营养,也没在“运动”的混乱年代受过半点欺负。
从有了记忆,就一直生活在部队大院儿里,一切都那么简单无忧。从小学到中学也一直是班干部,是老师同学眼里的天之骄女,听惯了夸奖和赞美。
至于等到她呼啦一下子长大,“运动”就已经结束了。她的家也随着父亲再次高升,从总后大院的小洋楼搬进了一个偌大的四合院里。
顺理成章,她的前程同样早就被家里安排好了,照样是部队机关里的宠儿,只要坐等入党、提干即可。
说白了,别人需要付出许多努力或许都未准得到的东西,她得来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她对客观世界的理解,是只要她喜欢,就能得到。
正是在这种宛如童话世界的生活状态里,她爱上了洪衍武。
随着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脸热了心跳了,生活就变得愈加明亮和美好起来。
在两个人相处那段时间里,她每一天的心情都很快活,嘴里哼着歌,眼睛晶晶亮。最期待的就是每周二和周五的到来。
洪衍武每一次的出现都会令她心跳不已,让她的大脑处于一种缺氧状态,晕晕乎乎的。
她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做,所以才会主动帮他去找父亲的老部下走门路,只为了让他高兴。
她也说不清,她为什么会喜欢他这样的人,洪衍武和她梦中的白马王子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但喜欢就是喜欢了,白马王子迅速褪色,她开始把幸福的定义放在了洪衍武的身上,认为他们的未来应该是彼此相连的。
只可惜在那个大雨天之后,少女情怀编制出的玫瑰色美梦破灭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那种时候,会发生那样的事情,洪衍武给她的回馈竟然是断然拒绝。
这个混蛋全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居然声称对她的感情一无所知,并且告诉她,他们的关系只能保持普通友谊。然后就冒着大雨,逃命似的跑了。
这让她心里难受得死去活来。既为了自己的自己的大胆和冒失感到脸红,也无法接受自己最纯粹、最柔软的感情部分被如此轻易的、硬邦邦地拒绝。
那天她没有回自己家,在“前三门”的单元房里几乎哭了一晚。她跟家里打了电话,谎称自己被雨淋湿了,路又太泥泞难走,想要留在这里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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