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
作为实现“五次”进化的高阶猛兽,猿王早就认识人类的文字。
“猿王,三个月前,实现“进化”,一共五次“进化”,力量堪比人皇境巅峰。本体,是一只大猩猩。性别,雄性。特点,自恋。”
一段言简意赅的文字,将猿王的特征,表达的淋漓尽致。
“马勒戈壁……谁自恋了?帅就是帅,不帅就是不帅。我实话实说,难道也要被其他人批评吗?”
猿王脸色铁青,内心里窝火、愤怒,将iPad扔到叶轩手中,斥责道。
“……”
这时,听到猿王辩解的叶轩等人,全都露出一脸无奈地之色,看向猿王的眼神中多了几丝鄙夷之色。
猿王,这只大猩猩,大概上辈子是丑死的,这辈子,才会不停地说它长得帅。动物世界,没有镜子,不懂美丑,真幸福!
“行了,别嫉妒。我猿王的帅气,你们一般人理解不了。当年,追求我的母猩猩,从昆仑山脚下,排队排到了昆仑山峰顶。”
猿王冷哼了一声,口是心非的说道。
如果这个世界,有自恋排行榜,猿王称第二,估计没人敢称第一。
叶轩无奈地苦笑着,不再搭理自恋无比的猿王,将目光落在iPad的屏幕上。
很快。
叶轩神色一怔,死死地盯着iPad屏幕上的图片和文字,说道:“金狼王,三个月前,开始实现“进化”,一共进行四次“进化”,力量堪比渡劫境巅峰。一个月前,金狼王联手其弟银狼王,覆灭鹰爪门,修炼人类法诀,力量提升数倍,堪比地君境中期。性别,雄性。特点,狂傲。”
看完有关金狼王的介绍之后,叶轩点开iPad上的图片,一匹金光灿灿的野狼,通体泛冒出璀璨进化,金光色的狼毛,散发出耀眼的光华,一双狼眸如刀刃一般,让人不可逼视,锋利的狼爪,更是锐利无比。
“区区地君境中期的金狼王,也敢狂傲自大?有意思!”
叶轩冷笑了几声,那一双深邃的眼睛里,顿时间抹过了几丝冷色,沉声说道。
罗伯特卡因等人上前,接过iPad,仔细地翻看着金狼王的介绍。
片刻之后。
罗伯特卡因神色一凛,很严肃地盯着叶轩,疑惑道:“你打算怎么办?”
这时,吕布等人,也都将目光,看向叶轩,等候叶轩的回答。
“我既然说三日之内,必灭金狼王。那我就一定要说到做到。现在,我已经知道金狼王的地理位置,那我就直接主动出击,将金狼王镇杀掉。”
叶轩眼神坚定无比,冷冷地说道。
“不行。”
罗伯特卡因厉声斥责道:“这金狼王在苍狼山修炼,肯定还有其他凶悍的野兽,如果你单枪匹马冲上苍狼山,一定会被伏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