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拉回来顺便道歉,却听姨婆低声道:“快打110,有贼撬小房呢。”
有贼!
我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急忙拨通了报警电话……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晚上有贼撬我家楼下的小房,如果不是欢欢察觉大声狂吠,把大家从睡梦里惊醒,我为了上学新买的单车一定会被贼顺手牵羊,而根据以往的惯例,这些贼也绝不会只撬一家,我家旁边的小房就是王叔叔家的,他爱人下岗后买了个冰柜做批发冰糕和小食品的生意,东西全在小房里,若不是那天晚上王叔叔被吵醒,只怕他家几千元钱的货物都要便宜那几个贼了。
所以,从那以后,他对我家欢欢比我这个真正的主人还要溺爱,有好吃的向来忘不了她,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件事情第二天便传遍了整个小区,大家都知道有一条名字叫做欢欢的狗在五楼就察觉了小偷的动静,及时叫醒大家,吓跑了贼,一时间,“欢欢”这个名字成了本小区“区史”里的传奇,我和姨婆带着她出去遛弯的时候,很多认识不认识的邻居都想看看这条神奇的狗狗,也亏得欢欢性子活泼并不认生,对所有对她报以善意的邻居们都展露了自己温驯懂事的一面,极尽卖乖耍宝之能事,这更让她声名远扬。
又过了几日,眼看就到了开学的日子,可是来领养欢欢的人还没有过来,我实在沉不住气,便问姨婆原因,姨婆抬眼瞥了我一眼,便很随意地说道:“我想过了,你住了校我一个人在家太寂寞,就留她陪我做个伴,反正她现在也不乱拉乱尿了,收拾起来也不怎么麻烦。”
哦耶!
我几乎要欢呼出声,使劲揉了揉腻在我怀里的那个小家伙的脑袋,惹得她在我怀里一阵“呜呜”抗议。
小家伙,做得好!
五、狂奔的欢欢
在大学里度过新鲜而又充实的一个月过后,我终于迎来了国庆长假,而在这一个月里,欢欢也学了不少新本事,当然,都是我那刀子嘴豆腐心的姨婆教的,比如现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自己去厕所解决大小便,又比如她现在喜欢原地转圈咬自己尾巴玩,又比如她现在最喜欢的“健身方式”是叼石头。
虽然天气闷热,可能马上要下一场大雨,不过却完全无损于我验收欢欢的训练成果,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我使劲向远处扔去:
“欢欢,拿回来……”
话还未说完,扬起的手也没有收回,欢欢就已经向着石头落地的方向冲了过去,很快将它叼回来放在我的面前。
只见她得意地坐在地上,对我邀功似的叫了几声,尾巴扑簌扑簌地摆着,扫起满地尘土,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满心期待我下一次“训练”。
如此“渴望”的眼神我怎能辜负,于是哈哈一笑,如这小家伙所愿又把石头丢了出去,于是刚刚还“静若处子”的欢欢,顿时“动若脱兔”,再一次把它叼了回来,那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实在是让我想笑。
姨婆说,刚开始的时候她都是用小号海洋球来训练欢欢的,可是这个家伙似乎还没有练好力道,球是叼回来了,但没几次就被她咬破了,于是干脆就地取材,用石头来训练她,没想到竟把她的瘾勾起来了,有时候不用她找石头,欢欢自己就把石头叼来放在她脚边,让人想不“练”她都不行。
我眼珠一转,在周围寻找了一番,弯腰捡起一个土块,在欢欢面前扬了扬,很坏心地使劲扔出了好远。
欢欢依旧展开四肢,迅速冲去,可是,这次她到了目的地,却是在原地打转,显然,她已经找不到扔出去的土块了。
当然找不到,土块落地便摔成了渣渣,她到哪里去寻。
她在远处“呜呜”地叫着,声音里满是委屈,我这个无良主人在这边偷笑,十分想看看她会怎么做。
过了一会儿,看我仍旧没有任何动作和指令,欢欢郁闷地在原地转圈,开始咬自己的尾巴,这次转的时间比以往哪一次都久,久到我几乎以为她会一直转下去,我知道她这么耍宝是为了讨好我,又抬头看看已经压下来的乌云,决定不再戏弄她了,便要开口把她叫回来,可就在此时,她却突然停住了,眼睛盯着对面楼的一处墙角,突然大声叫了起来,而身子也在同时冲了出去。
我愣了愣,想也没想便追了上去。
我一直追着欢欢,眼看着她跑到了小区外面的大路上,心里也越来越担心,这路的中间有护栏,狗能钻过去,我却不行,如果她真的跑到马路那边,等我绕过去找她的时候,只怕她早就没影了,而这里车来车往,如果哪个司机没注意……我只觉得脊背发凉,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跑,可是这两个结果都不是我想看到的,而此时雨水已经伴着闷雷声瓢泼而下。
已经入秋,雨水打在身上分外的凉,我不由打了个寒战,又是一场大雨,这让我想起留下欢欢的那一天,难道她会离开我?
抬头再向前面望去,一颗沮丧的心却放了下来,因为欢欢终于不再跑了,正立在一块公交站牌下向远处狂吠。
我几步冲上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想打她几下,终是舍不得,巴掌落在她的后背上几乎变成了轻挠。
“你跑什么跑,难道想被人抓去炖汤吗?”说着说着,满身寒意里眼眶却不合时宜地变热了。
欢欢开始还是对着远处狂吠,可是漫天雨水中我却看不清楚前面有些什么,终于,欢欢不叫了,转而将头埋在我的怀里变成“呜呜”直叫,或许是大雨里我听不真切,总觉得她像是在呜咽……我不知道那天她看到了什么,为什么要发疯似的追出去,可我知道,只要她回来,便好了。
六、欢欢的新朋友
“或许是看到扒手呢。”大学后第一个长假,徐扬也回来了,低着头,抚着欢欢的背用哑哑的声音说道,“你不是说她还吓跑过小偷吗?”
“你没见她当时的样子,我觉得不像。”回想当时情形,我总觉得欢欢给我更多的感觉却像是兴奋。
“那……或许是她以前认识的人呢!”徐扬抚着欢欢的手缓了缓,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说了出来。
认识的人?
心中正纷乱着,却听徐扬惊呼起来,而她手上握了一把欢欢金黄色的毛。
“哎呀,狗狗是不是到了秋天会落毛啊!”
欢欢虽然也落毛,可从没有掉过这么多,而且姨婆说过,到了这个季节,狗狗的毛应该生长得更加旺盛才对,因为要过冬。
我顿觉不妙,于是我带着她再次走进了那家宠物医院,不过这次的大夫却不是以前给欢欢看病的老大夫了,而是一个年轻人。
一看是生面孔,我心里有些忐忑,这个年轻人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自己先说了身份,是老大夫的儿子,本地一家很有名医院的实习医生。
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说出的那所医院的名字,反而问出了一句很的话:“你只给人看过病,有没有给狗狗看过病啊?”
徐扬拉了拉我,我才发觉自己忙乱之下冒了傻气,急忙闭了嘴,不过那个年轻人却笑了笑,给我看了一个证件:“我早就考下兽医资格证了。”
我的脸腾地一下热了。
欢欢是最近玩得太疯,弄得浑身尘土不说,还淋了雨,所以身上才会有了螨虫,患上皮肤病,小大夫给她开了些类似洗发水的东西,说是一周洗个两三次,两周左右就可以痊愈了。
初起我还半信半疑,不过两周后欢欢的毛发不但不再脱落,反而越发浓密,这让我因为当初对小大夫的怀疑越发觉得不安,而欢欢似乎也非常喜欢这个小大夫,经常遛着遛着就到了他们父子的诊所,只要他在里面,她对他那可叫一个亲热,让我这个主人都不禁眼热,看来这家伙还有花痴的潜质。
一来二去,大家熟了,我知道他虽然学医,但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从小就很喜欢动物,所以早早考下兽医资格证,不为子承父业,只为自己喜好,而欢欢他已经是久闻大名了。
于是,我们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他问到我欢欢脖子上的银链子,我只告诉他,原本这链子是戴在一个人的身上,不过他不声不响地走了,它就移到了欢欢脖子上。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转眼间,欢欢已经在我家待了快六个年头了,而我也走出校门步入职场。
这几年欢欢越发伶俐可爱,几乎成了我们小区里的宠物明星,有例为证:某冬日我有事回来较晚,小区存车处已经关门,便敲醒看车阿姨开闸门,冬夜被人从热被窝里拽出来,阿姨本一脸不耐烦,可偏巧姨婆不放心带着欢欢下来接我,一看到欢欢,阿姨顿时笑成一朵花,说了句:原来你是欢欢家的啊,早说嘛,外面怪冷的,快点存了车回家吧。
我只能赔笑,好吧,欢欢家的就欢欢家的吧,反正她的家就是我的家,我我我……我不跟狗狗争!
另一日,久不见面的一个邻居兼老同学欢呼着向我飞奔而来,此厮在学校时跟我交情只是泛泛,不想几年未见竟如此热情,感慨其太念旧情之余,我只好勉为其难张开怀抱,准备回报一个大大拥抱,却不想拥抱成空,眨眼此人便没了踪影,再眨眼她才出现,可怀中却多了我家欢欢,原来刚刚她竟然蹲下抱狗狗去了。
我嘴角抽搐,只好暂时忍了,可是更过分的还在后面,此厮同欢欢耳鬓厮磨一番之后,这才乍然发觉我的存在,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吐血三升的话:呃,原来欢欢是你家的,呵呵,好久不见,你好像胖了点,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再有……
每次徐扬回家,听到我愤愤不平的控诉,都笑得打滚,这让我更加郁闷,你说说,我的地位怎么就被狗狗比下去了呢,老天可真是不公啊!
七、永远快乐的欢欢
笑过之后,徐扬恢复了一脸正经,用手肘捅捅我,低声问道:“喂,你同小大夫进展如何?”
我不语,一下一下抚着欢欢的后背,又看到了她颈上的银链,六年前,有一个人一言不发到了海的那一边,只给我留下了欢欢和这条链子,而六年后,相似的事情又发生在我身上,小大夫说要出国进修,其余的没有再多说一句,我也什么都没有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我的事情徐扬全部知道,看我不说话,她又开了口:“他们两个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我觉得,你应该跟他谈谈,好像你的父母也在那里吧。”
我不置可否,手指抚了抚银链子上吊着的狗牌,是一把刻着欢欢名字的精致银锁,但是我并没有钥匙,六年了,锁已经很旧了,或许在他离开前可以让他帮忙把这条链子摘下来。
欢欢趴在治疗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我的手指,痒痒的感觉却没有让我像以往那样心情愉悦,心中却是莫名的烦躁。
“定做项圈的人花了很多心思,要知道狗的脖颈是全身最脆弱的地方,难为他将链子穿进皮子中,又在下面衬了一层牛皮,所以才不会对狗狗的脖子造成伤害,而且,狗狗两岁以后就基本停止生长了,所以可以一直戴着……”
边说,小大夫边拿出工具,看来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只有毁掉一个法子了。
我虽然知道把链子嵌进皮子里很费了一番工夫,可是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项圈里竟然包含了这么多心思,当时他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思给欢欢戴上这个项圈的呢?
不知道是怎么抱着欢欢跑出诊所的,我一口气冲进徐扬家,看着一脸错愕的她,我镇定地说道:“我要欢欢的项圈钥匙。”
沉吟了一下,徐扬斩钉截铁地应道:“好。”
徐扬的妈妈和他妈妈是大学同学,本应该早点找她的。
没几天,徐扬果然给我拿来一把保存很好的银钥匙,我用这把钥匙真的打开了欢欢颈上的项圈——原来,困扰我六年的事情解决起来竟如此简单。
我松了一口气,不过此时非彼时,只要他好就可以了。
重新给欢欢戴上项圈,我决定跟小大夫离开。
走的那天,已是初秋,天色阴沉沉的,似乎又要下雨了,小大夫把行李放进车后备厢的时候,我最后一次拥抱了欢欢。
她舔了舔我的脸颊,吱吱叫了几声,像以前送我上学送我出远门一样,似乎在叮嘱我早日回家,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和自然。
我终于放开了她,快步向打开的车门走去,坐进车里,关上车门,再不回头。
就在车子开动的那一刹那,一阵狂吠从外面传来,可我不能回头,绝对不能回头,叫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只剩一丝呜咽飘进了我的耳中,到了最后则再也听不到了,我把脸埋进了膝上……我走了,欢欢却只能留下,对此我无能为力,虽然我相信徐扬和姨婆一定会照顾好她,可是,据说她每天都在我上车的地方徘徊很久,据说有好一阵子东西都吃得很少,据说常常蜷在我床前的小方毯上,姨婆怎么拉都不离开,据说……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一晃三载又过,我和小大夫在国外的生活稳定下来,年前小大夫升级成老公,虽然生活节奏紧张,可闲暇之余,时不时还会想起欢欢,不知道她有没有继续想我,是不是已经恢复了快乐简单的生活。
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是徐扬寄来的,里面竟是欢欢的项圈,随包裹附着的一封信里告诉我一个很糟糕的消息:欢欢走失了。
我愣了,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小大夫拍了拍我的手:“先不要担心,欢欢这么可爱,无论在哪里都会生活得很好。”
“可是,既然走失了,为什么项圈还在……”我顿住了,心中豁然开朗。
小大夫握紧我的手,再次对我说道:“她一定会过得很快乐。”
我有些明白了,眼睛里潮潮的:是啊,我的欢欢怎么会不快乐呢,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继续快乐地生活着,继续玩她的叼石头游戏,继续原地转圈咬自己毛茸茸的尾巴,继续开心地上蹿下跳,继续鄙视超级贵的狗粮,继续抢餐桌上的油条吃……一定会永远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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