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如白驹过隙般,转眼即逝。
思思长高了很多,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正是疯狂长身体的时候,身高约莫有一米五了,最近喜欢上穿高跟鞋,因为这样就可以和妈妈差不多一样高了。
大半年的时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务农,驯兽,打猎,修行,读书,时光就像是温柔的泉水,汩汩将心里冲刷的通透而轻灵。
如果用修行上的术语来说,这或许叫做“赤子之心”?
不止思思如此,李玄和顾小爱,同样也是如此。
万物归于自然。
玉米熟了。
比思思还高的翠绿色植株上,被绿皮包裹的明黄色棒子已经丰满起来,露出一撮绵软的胡须,思思已经偷偷摘了好几根,趁着爸爸没注意。
跑到山里,先在地上挖个坑,把红薯包上泥埋进去,然后上面生火,煮玉米,等玉米煮熟了,香甜软糯的红薯也可以吃了。
如果这时问思思幸福是什么?
她一定会说,就是一口玉米一口红薯,美滋滋。
就在思思快要将小半片地吃光时,终于到了彻底收获的时候。
将一棒一棒的玉米搉下收好,拿镰刀把杆子割了,一堆秸秆堆在一起焚烧,就是上好的草木灰肥料。
尘归尘,土归土。
从大地里汲取的,也将重新回归大地。
只是留下了美味的果实。
在村里的石磨将玉米碎了,碾成很小颗粒的玉米茬子,李玄在村里支了口大锅,煮了满满的一大锅玉米粥。
香气四溢,让一群狼都是直流口水。
村民人人有份,称不是恭维,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玉米粥。
村里原来有生病的老人,喝过粥后,白发苍苍的脑袋上,老树抽了新枝,生长出乌黑茂密的新发。
其它什么风湿哮喘老寒腿,也都是百病全消。
一锅粥的情谊到此为止。
等到第二天大家醒来,发现山上那座小木屋,已经人去楼空。
一只哈士奇满脸泪流,卧在门口抽泣。
有村民上去询问发生了什么,它哭着说主人走了,从此,它是这里的山神,守护一方平安。
……
……
“爸爸,我们去哪儿呀?”
一条柏油马路上,思思仰起脑袋,有些好奇的问道。
姑娘有点不开心,因为丢下了哈士奇,但这种不开心,相对于小时候,则是淡了很多。
她全身上下有种微妙的气质,天真中带着成熟,有种看破红尘,却又不说破的感觉。
我在这天地间,天地却与我无关。
李玄自然是明白,这种气质,就是——仙气。
虽然只是将那道门隐隐推开了一条缝,但却是的的确确看到了里面的精彩一角。
她的成就,未来绝对要比自己高。
“你懂了吗?”
李玄没有回答这她的问题,而是开口问道。
“懂什么?”
思思愣了一下,大大的眼睛中浮现出一丝迷惘,旋即,又隐隐有些明亮之意。
她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好像,懂了一点呢。”
李玄也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
“走吧。”
“我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