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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四章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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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干爽的石子路,吱丫丫发出苍老声音的破旧牛车,从茂密的田野中穿过,李哲和一个老汉并排坐在牛车前面,看着老汉甩着牛鞭赶着牛车。

    这丛林里道路崎岖,但是牛车却是似缓实急,在这中南六省之地行走长路远比马匹好用的多。

    老汉的手看着廋骨嶙峋,姓张,但是赶起车来依然是一把好手。张老汉和他的儿子媳妇,是李哲三人在洪山县城外雇佣的,三人见在洪山县城找不到接头的,就只好自己继续西行。

    正好碰见这老汉正好带着儿子媳妇前往高棉省的首府金边,李哲等掏出钱来搭车,省了不少力气,老汉也不无小赚,自是皆大欢喜。

    张老汉一边赶车,一边试着和同伴聊天:

    “这位官人,我看您这也是前往金边参加省试的吧?”

    李哲一愣,什么?省试?随即看见旁边邱清拼命的给自己打眼色,随即醒悟,自己三人的打扮可不就是赶考的学子?和没有科举考试的天竺不同,大宋朝却是有科举考试的。

    而且大宋朝因为幅员广大,历年的科举考试都是规模宏大,尤其是省试一级的考试三年才有一次,一般身家富贵的公子多有提前多日赶往本地的首府住下来等待省试的,也正符合现在李哲三人的人设。

    “哦,是,是!”

    李哲忙嘴上糊弄着,心里想,呵呵!哪里有人敢考老子,老子考别人还差不多。

    一说起科举考试,李哲立刻联想起后世的中考、高考、还有公务员考试来,这一个个考试那可真是掐住了无数人的喉咙啊。

    没办法,一个政治稳定、幅员辽阔的大国必须如此,像是天竺就没有这种需求。

    那老汉看看身后牛车里的提娅,嘴角撇了撇,哼!当我看不出来你带的这个雏儿是个女的么,出来赶考还带着女眷,一看就不是正经的读书人。

    这老汉感情以为李哲是那种贪花好色的纨绔公子了。

    李哲当然不以为意,他才不在乎这老汉怎么看他呢,甚至,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金边,只是正好趁这半路车而已。

    所谓萍水相逢,就是如此。

    一行人,沿着大路一直行到天色将晚,才打算找地方歇息,这高棉省原本是处处原始丛林,不毛之地,便是后世李哲记忆中貌似开发度也并不很高。但是在这里,经过海宋数百年悉心经营,已经开发的处处人烟,业已经不亚于大陆江南。

    几人在路边的一处野村中寻到住处,暂且歇了。

    一路劳心劳力,即便是李哲三人的体魄,也经受不住,几乎是一挨到床头就立马躺倒。

    半夜迷蒙中,李哲突然感觉一阵嘈杂声响,登时从梦中惊醒,黑夜中一看,身边提娅已经先一步醒了。

    两人听到外面,悉悉缕缕马鸣,追兵?

    在这地方出了官府中人很少有骑马的。

    而在这荒郊野村,能有大队马兵出现,不是追兵还会有谁?

    两人慌忙穿衣收拾,趴到窗户前用手指点开一个小孔往外看,却见外面影影绰绰,不知道有多少人,此时自己借宿的院子里,已经有几个身着皂服,胸前穿着半身甲的军兵进来,对着一个人追问,那个人不是跟李哲一起行了半路的张老汉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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