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走到最后一层。他不耐烦地瞟了敏芝一眼,似乎嫌她腿脚太慢。
“那什么,我的身体一直没有恢复好……”敏芝讪讪地笑了笑,解释的话刚开口了个头,林子初长胳膊一揽,居然像拖死狗似地把她拖到了他的汽车上。而后,一言不发地开车就走。
林子初的车七捌八弯地进了青林东部一个颇为豪华小区。当他分两次把罗军铭和兰梅儿带进一座装修豪华的复式公寓时,脸上已经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金女士,拖人你拖不动,脱衣服总会吧?”林子初微喘着看了看腕上的表,“还有十分钟他们就该醒了,现在由你选,你是想给这位男士脱呢还是给女士脱?”
敏芝不想招惹琢磨不透的林子初,也知道这厮喜欢拿她寻开心。为了不让他的阴谋得逞,她也学着林子初的样子,一本正经地道:“林主任,既然两位都是您拖上来的,那么,脱衣服的事您也一手包了吧。”
噗,林子初笑了,“没想到金女士也有幽默因子!可惜,现在幽默的不是时候。”
敏芝也知道自己幽默的不是时候,在林子初的指派下,只得去脱兰梅儿的衣服。
兰梅儿喜欢穿淡兰色牛仔裤,制式衬衣。这个习惯十年前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
虽然是个已婚的女人,心里也有深爱着的男人。毕竟罗军铭是敏芝的初恋男友,就算成/人之美,心里难免泛出些许的酸楚。
“怎么?心里不好受了?”林子初痛快地扒下罗军铭的长裤后,突然抻过脑袋痞性十足地看着敏芝。
这个磨人的祖宗!
“滚蛋!”为了彰显自己的无辜,敏芝一声立喝,抖着的双手怎么也脱不下兰梅儿的牛仔裤。真是越慌越乱,万般无奈之际,金敏芝不得不放软口吻,可怜兮兮地说道:“林子初,兰梅儿的裤子真的有点紧,你能不能帮我一下?”
“笨女人,你到底让我滚蛋还是诱我犯错?”林子初并没有帮敏芝的意思,却痛痛快快地脱掉了罗军铭的外衣,脑筋一转念,突然很认真地问了句:“嗨,你说要不要给他全脱?”
这之前,敏芝努力不往林子初那个方向看,她是过来人,自然知道喝了那种酒的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因着林子初这一问,她还是下意识地往那边瞟了一眼。
敏芝感觉,自从认识了林子初,各种不顺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她。她这一眼放过去,罗军铭刚好有了意识,还痛苦异常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泪,再也难以自抑地从眼角滴落。如果这次自以为是的撮合不是罗军铭所愿,那么,敏芝将会背负终生的十字架。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好一个痴情的人呐!”林子初大发感慨地拍了拍手,又极为正经地看着敏芝。“要不这样,我把这个叫兰梅儿的弄到另外的房间去,你留下来陪陪这个痴情种?”
“林子初,再敢胡言乱语我就废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