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吃虫子。不地道了啊!”乌孙季长对着案几上的东西发傻。因为这里好多东西他都没见过。
一种好大的贝壳,很好看里面的肉鲜晶莹剔透鲜嫩异常。还没吃,光闻味道就是好吃食。上面那一粒一粒的是什么?小心尝了一口,原来是他娘的大蒜。乌孙大爷岂能被贝壳吓到,学着云玥的样子用小勺整块剜下肉来,放进嘴里一嚼立刻眼睛冒光。连吃了三个才住口,因为他发现云玥已经掰开螃蟹。
黄河里也有螃蟹,不过没这个个大好像也没这个好吃。黄黄的膏油,吃起来香甜味美。巨大鳌钳被钳子捏碎,里面的肉质白得好像腊月的雪。吃一口回味无穷,好一口人间极品。刚刚吃了几口,便发觉云玥又拿起了那虫子一样的东西。
这可得看好了,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东西。只见云玥掐掉头,身上竹节似的鳞甲一片片拨开,肉里面居然包着一整条的油黄。黑中透红,红中还带着黑。在烛火下发出令人迷醉的光泽,一口吃下刚才的螃蟹可以无视。
当干掉一整盆的葱爆海参之后,乌孙季长再也坐不住了。仰躺在地席上,撑得直翻白眼儿。
“兄弟,哥哥算是服了你了。从北地将你带出来,一路成为大秦侯爵,现在看来实非侥幸。难怪大家都喜欢你,喜欢跟着你混世界。不但有钱赚有妞泡,就连这吃食也拉那些正宗贵族几条街。
就咱们哥们今天吃的东西,咸阳城里那些土鳖怕是一辈子都见不到。整天啃着烤羊腿就说人间美味,吃上一口咱家的豆腐就敢说此生足矣!都他娘的是土鳖,大土鳖。今天咱哥们儿吃的,这才是人间极品。对了,那黑黑的玩意叫啥。吃着端的鲜美无比,这他娘的才叫吃饭。”
乌孙季长躺在地席上,明明撑得快要翻白眼儿。还时不时的瞄一眼吃剩下的海参,随时准备坐起来再来一口。
“别看了,这东西是不错。我准备弄到咸阳去卖,你看如何。还有这扇贝,皮皮虾只能将油膏晒干,冬日里放进火锅里煮干菜。还有这海带炖上排骨,他娘的能让人把舌头吃下去,可惜了这飞鞋赤甲红。没办法长途运输,哎……想吃口新鲜海鲜还得来海边儿。”云玥喝了一口海带炖排骨汤。今天的饭食都是海鲜为主,乌孙季长开口要的糖醋排骨炸丸子,这货连一口都懒得动。
“兄弟,你是说有办法将这些东西都弄到咸阳贩卖?”海鲜这东西乌孙季长也吃过,不过这年月运输条件有限。想要吃上一口新鲜海鲜,从来只能来海边。云玥今天吃的,还是特地派人快马从海边带回来。
“新鲜的自然是不行,不过干的没问题。尤其是这海参,绝对是金贵东西。去掉内脏,拿海水煮过。煮好之后拿盐裹一遍,再拿草木灰裹一遍。放在阴凉处阴干,到了咸阳再发回来。味道虽然不如鲜海参,但绝对也是鲜美无比。再说了,咸阳那帮土鳖懂个什么。猪吃的海带,估计他们都能吃得香甜。”
海带真的是用来喂猪的,云玥就亲眼在海边见到过。没有污染的战国,海带在浅海长势喜人。不大一片海域的海带都得论吨来计算,海边的人们就捞出来喂猪。明明生活也不富裕,却不肯吃上一口。
想想这些做味精的好原料被喂了猪,云玥就心疼不已。看见到处是散发着腥臭味儿的海带,他就好像听见铜钱的哗哗响。没办法,老子就是喜欢钱。
“这绿了吧唧的东西味道是不错,弄到咸阳应该有三倍的利润。”乌孙季长艰难的喝了一口海带炖排骨汤,事实上只要云玥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只不过,他忽略了分量。云玥是每样只尝一小口,他是一顿猛吃。今天没撑死,已经算是命大。
“三倍……!没有五倍的利润我云字倒过来写,知道不知道,这东西在海边到处都是。根本没什么成本,想要弄雇些人手就成。不过,这样的好买卖咱们哥俩吞不下。兄弟给你找了个合作伙伴儿,明天领着你去见见。这人在燕国很有势力,乃是手握兵权的实权派。”
想要赚钱就不能忘记地头蛇那一份儿,云玥明白这样的道理。吃独食是干不大的,这几天云玥早就盘算好了一切。本打算让老仇头留在这里,没想到乌孙季长也来到燕京。
“谁啊!能罩得住么?这样好的买卖,怕是会抢破头。”
“大将军剧辛,我们是老熟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