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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神奇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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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年轻的时候,也到过新疆和四川,也吃过这两像东西,你晓得,我是个贪吃的,所以吃得出来好坏。这地方,我来吃,就回想起我年轻的时光,所以,我是这里的常客。”

    这就解释了,这个餐馆,为什么让老师宁愿坐几站公交车,也要来的原因。

    从生意上看,这个餐馆也不小,也有七八张桌子,客人保持了八成满的状态,客人自然是以本地人为主。看样子,餐馆也开了很多年了,保持着这样的生意状态,已经成了一个传统老店了。

    在居民区做成功一个传统老店,是非常不容易的。光图新的鲜,老居民们来几次就厌了。光图招牌,那得开到大街上旅游点附近,外地人图个名,生意也算不错。但是,那房租可就非常贵了。

    冬子问到:“这个店子生意这么好,好像也开了不少年了,怎么不到旅游点去开呢?生意做大些不好?”

    老者看了看老板娘,老板娘在忙着接待其它客人,并未理会这两人的目光。老者说到:“这是他们的家啊。楼上就是他们的家,楼下就是他们的店,往哪里走呢?”

    冬子意识到,这个店子,就像他当年在自家门外卖烧烤一样,是一个事业,不光是一个生意了。这价钱从招牌上看,也很公道,直接利润并不很高,但销量可观,老板赚的钱并不少,是可以当事业来做的。

    作为住家店子,只能靠口碑支撑,没有好的味道、卫生条件及好的服务,是不可能长久的。况且,来的食客都是普通的本地人,对这些更为挑剔。但是,如果你这些都做得好,顾客会回报你以长久的热情,就像老陈烧烤,父亲虽然去世了,儿子出来卖,当地人也买账。

    “咱这老板娘是西安本地人,大师傅,就是老板了,他是四川人,就是宜宾的。所谓新疆肉串,只是因为老板年轻时到新疆学的,路过西安,与老板娘认识结婚,把四川的小吃也带过来,开这个店子。当然,只要是西安的厨师,学个正宗的葫芦头,只要有悟性,都可以做得好。”

    原来是这样,老家的小吃,做正宗,肯定是行的。况且,悟性这个东西,对厨师极其重要,因为这是一门艺术,有许多说不清楚但能够领会的东西在,需要的就是悟性。

    中国的烹饪,不像是化学,什么调料多少克、油温多少度。一般的菜谱是这样写的,什么调料少许,什么油温烧到七八成热,这种度的掌握,完全靠悟了,是一种经验积累与敏感程度的结合。

    “你刚才说这酒好喝,主要原因是,它跟勾兑五粮液的原酒,是一个厂出来的。除了香型的风味不是五粮液,酒本身,与之没有分别。”

    冬子对酒的知识就比较少了,只能用好喝与不好喝来形容。有一个问题,冬子问到:“四川的一个小吃,用的作料,是其他地方的一倍以上。就是酒,我们听到有高粱的有玉米的有稻谷的,但四川人用五种粮食配合来酿造一个酒,他们非要把事情搞复杂化吗?”

    老者轻轻一笑:“对,这就好比画画,你手中的水彩,也许是十二色的或者二十四色的,但是最合适的颜色,却并不限于这个数字,对不对?”

    又说到冬子最擅长的领域了,他对颜色的敏感,就是他今天的工作,他是拿这个来挣钱的。要不然,老者为什么是冬子的忘年交,次次都挠到冬子的痒痒。

    “对,一般来说,最合适的颜色,是调出来的。甚至多种颜色调和到一起,形成的。”

    老者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冬子,说到:“调和出的颜色,就形成了新颜色,只有合适不合适的区别,没有固定的名字。四川人对烹饪的贡献就在这里,他们发明了复合味,为中国菜的味型,创造出了无限的可能性。”

    冬子这就明白了。如果按调出颜色的种类来说,是无限的。那复合味可能创造出的东西,也就是无限的。他知道,所谓中国餐馆被点最多的菜:鱼香肉丝,这个所谓的鱼香,根鱼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四川人,通过泡椒与糖及其它调料,调和出的一种新味型,取名叫鱼香而已。

    这个店子,还卖一种西安名小吃,叫葫芦头,来的本地食客,点它的也不少。这个菜,也是有名的厚实,以至于某些外地人,听到它的材料后,都不太敢尝试。

    其实,在外面旅游区或者大街上,可以见到它的改良版,汤中增加了鸡汤味型,料中也有海鲜出现。但在这家店子里,却是最古老的猪大肠与猪肚做法,本地人却愿意忠实于它。

    吃的时候,食客先把包藏掰成碎块,如同羊肉泡馍一样,厨师把猪肠肚等排列在包馍块之上,浇之以沸腾的骨头汤,如此三四次反复,直到把硬馍块泡软为止,桌上有现存的糖蒜、油泼辣子与醋,随你添加。正宗的葫芦头,鲜香嫩滑、肥而不腻。

    据老者介绍,这个菜相传是医圣孙思邈发明的,当然,西安的东西,总会跟古代名人扯上关系。这里的名人太多,况且有文物与古墓作证,旁人也不好证伪。但细考证起来,它最有可能产生的时代,应该是北宋,那时的文人记载,街面上有一种小吃叫“煎白肠”,与今天葫芦头的做法,极为相似。名字来源于它的形状,因为猪大肠油脂太厚,形状像葫芦。

    当然,古代最常见的药品容器,也是葫芦,把它扯到医圣身上,也有些道理。况且食药同源,都是入口的东西,都人命关天。况且,今天,食品与药品,也是一个行政机构管理,不是没道理的。

    两人吃完,冬子坚持要付账,理由很充分,他得到了知识,也吃到了以前没有听得到的东西,当然应该由他来付。老者问了一句:“不影响收入吧?”

    冬子笑到:“我做到饮食自由了。”

    老人也同意了:“你们南方人,有钱。”

    直到老人上了公交车,冬子才慢慢地向公司的方向走去。路上,一个城墙边的广场,有一堆人在跳秧歌。与内地喜欢跳广场舞蹈的风格不同,这里的秧歌,与内地的广场舞蹈,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特点。

    第一,这里是现场伴奏的。也就是锣鼓之类的东西,都是打击乐,未见丝弦。也就是只有节奏,没有旋律。整个班子,也有六七个人,有板有眼,气氛热闹。

    第二个特点是,男女都有,不分老少。在内地广场舞蹈大军中,是以中老年妇女为主体,年轻人或者男人们,最多是个看客。但在这里,所有年轻段的人都有,并且男人不少。老年男人,也是主力。

    他们时的方式,也引起了冬子的注意。内地人跳舞,主要是用肢体表达优美。而他们跳舞,互相之间有眼神互动,主要是表达情感。

    不分年龄的男女,只要动作到了互动的环节,可以见到,老汉给小姑娘送秋波,老妇给小伙子递眼神。但是,这种互动,对象是不固定的,在转圈环节,下一圈,你会发现,跟你对眼神的,是另一个人。

    不以恋爱为目的的男女眼神互动,看起来是纯洁而热烈的,让人有不自觉的激动感。

    冬子挪不开脚步了,为这些单纯把感情融入动作与眼神的人。为这种仅为快乐而存在的舞蹈。

    秧歌,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迪斯科,锣鼓敲出的节奏,也许是最传统的摇滚。在这个意义上说,直接表达感情的东西,是最深刻的。

    冬子发现,其实他们的动作细看起来也很简单,就那几个脚步前后移动与转身,手上的动作也很自由。正前方的中心,是所谓的领舞,也叫伞头,他的动作讲究一些。但下面的人,却并不模仿他,而是自顾自地抒发身体、喷薄情感。

    咣切咣咣切,这么简单的节奏,就可以让素不相识的人嗨起来,让老人们激动年轻人快乐,这个场面,居然让冬子这个异乡人,找到了某些熟悉的气氛。

    其实,冬子虽然没动,但在心底里,已经跳了好多遍了。冬子听说过一句话,少莫入川、老莫进陕。什么意思呢?说这话的丁哥当时也讲过一些理由。大意是,四川妹儿太温柔能干漂亮,年轻男子在四川,就挪不开脚步了,安心在那里当粑耳朵。

    年纪大的人,为什么不能在陕西呢?估计,年纪大的人,在这秧歌队伍里,依然能够接受到年轻姑娘火辣的眼神,况且,还有年龄相仿的大妈,可能会有真实的情感传递,怎么不让人激动呢?

    也许,那个餐馆的老板与老板娘,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冬子回想那老板娘的年纪,大概也五十来岁了,而老师给他眼神时,她的回应,目光中依然有秋波的痕迹。而她的老公,或许也是因为陕西老汉美好的情感想象,在这秧歌里迷醉过,在与某位大妈的互动中激动过,安心于这小巷子的异乡生活,安心于这锣鼓秧歌的城墙下的奔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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