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于美琳痛痛快快地骑在驴背上,假如于美琳大大方方地骑在耿二彪的脖颈上,过河的难度系数也就几乎为零了
可是她偏偏在这个时候,这样的情况下,悟守起小姨郑多春对她灌输的,有关“姑娘家家”
所以,弄来弄去,只选择了两腿并拢,斜坐在了耿二彪的肩膀上,扛着她过河的结果的各种规矩禁忌来,
这个结果,样子蛮好看的—一个壮汉,肩头上斜坐在一个苗条的村姑,每走一步,村姑的腰肢都款摆一下,那种婀娜,那种美感,就活灵活现在了刚刚退去洪水的河面上,简直就是一幅惊艳的风俗画一般
然而,好看归好看,却实在是不实用,耿二彪扛起来十分费劲,于美琳坐效唉,真不知道,大家都在别扭啥呢,咋就非要弄成这样一个别扭的姿势去过那危险未消的祥云河呢!
对于耿二彪来说,大概是出于“准二爸”的心理,面对郑多春的女儿的时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时间里,都要与其保持那种禁忌的距离,即便是扛在肩膀上了,也要是那种看上去无伤风雅的姿势才行—只有这样,似乎才不犯忌讳,才说得过去,才不至于让大家都尴尬。
这样的观念可不是他耿二彪一个人发明创造的,是千百年来人们的道德理念约定俗成的,谁触犯了,谁就要被耻笑,被唾骂,谁就过不好今后的日子—哪怕是在这深山老林的河套里,也好像有成千上万只眼睛在盯看他们一样,不可以像正常男女那样,拿出一个亲昵的姿势,来度过这危险的河
尤其是耿二彪的性格使然,本来就对郑多春言听计从说一不二,从来都不敢做那些让郑多春产生怀疑和诱发厌恶的事惜—大概除了吸风马和胭脂狼逼迫他不得已做的那些好事之外,他还真是一直都坚持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让郑多春伤心猜忌的事情来—所以,面对郑多春的亲闺女的时候,耿二彪绝对不会违背她的意愿,宁可得罪她,都不会轻易做出大家都觉得不妥的事情来
而对于于美琳来说,这个耿二彪将来势必要成为自己的“二爸”上次“拉帮套”的契约协议自己要是痛快签了,这会儿可能已经是自己名符其实的“二爸”了尽管那个契约协议被妈妈给撕毁了,但其实跟他之间的关系一点儿都没减弱,反而因为这次进山寻觅妈妈和杨二正的踪迹,变得更像自己的“二爸”了
那,既然是“父亲”级别的男人,就应该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吧之前跟他背靠背睡觉的时候,若不是大家都各自裹着百钠被,大概也不会跟他睡在一起吧
所以,别看这小小的过河经过,无论如何都不能像骑在杨二正的脖颈上一样,毫无顾忌地骑他的脖颈—假如是躺在炕头的父亲没有瘫痪的话,现在过河,大概都不能直接骑他的脖颈了吧,毕竟自己己经是大姑娘了嘛,毕竟看上去己经是个成年女人了嘛,所以,绝对不可以轻易那么做的
正是内心里有了这样的芥蒂,才会导致于美琳看起来十分的别扭,最终选择了一个大家都觉得符合各种要求,不犯任何禁忌的姿势—两腿并拢坐在耿二彪的一个肩膀上过河
要不是好几次耿二彪使出浑身解数平衡了身体,没倒在河水中,要不是好此次耿二彪紧紧地靠在了两头毛驴的身上避免了摔倒在河里,要不是后半程于美琳意识到了那样下去会让大家都死得很惨,自己主动将两腿分开,直接骑跨在了耿二彪的脖颈上—耿二彪绝对坚持不到对岸,就一定人仰马翻,并且连累大家,都被那还在湍急流淌的河水给冲跑,死活真是谁都不敢保证了
总算过了祥云河,可就在耿二彪哈下腰来,将其在脖颈上的于美琳给放下来,让她双脚落地的瞬间,她居然再次用独特的腔调,尖叫起来!
“你又咋的了?”耿二彪刚刚将脑袋从于美琳的裤档里抽出来,还没直起腰来就听见了她的尖叫声,刚这么问了一句,却发现这个一惊一乍的丫头片子这次惊叫跟之前完全不同了,因为刚刚叫了一声,就一下子瘫软着,倒了下去,若不是他正好就在身边,一把将她给抓住,肯定直接摔到在地了
这是咋了呢?难道她又看见那头不死,或者该死的黑狗熊呆在对岸就等他们过河好报一箭之仇了?可是抬起眼睛四处观瞧,却不见黑狗熊的踪影啊,那是为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