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急中生智——在那样极端的情况下,孙二皮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是野狼啊,自己是个高级动物的人类呀,咋能用野狼那样本能的、原始的、毫无想象力的办法来应对这头凶猛的野猪呢!
人类和其他动物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使用语言和工具!人类的语言此刻是派不是什么用场了,但是工具应该可以使用吧,谁让人类有两只可以用来使用工具的手臂呢——尽管此刻,孙二皮是手无寸铁,可是在那一瞬间,他却猛地将自己潜伏下来的时候,握住的一根横在面前的树干给掰了下来,虽然支楞八翘,但已经在他的手里形成了可以抵挡野猪袭来的武器了
就在野猪扑到他面前的一瞬间,他猛地抄起那根手腕子粗细的树干,朝野猪张开的血盆大嘴里,猛刺过去!
野猪哪里能想到,以为是包围圈最薄弱的环节,是个智能的人类,而且没被吓得屁滚尿流,居然掰下树干,直插牠的咽喉要处啊——惯性巨大,加上孙二皮操起的那根树根比较长,另一端,正好抵在了身后的一快石头上,形成了坚挺的支点,竟然一下子,将那根树干,几乎穿越了野猪的五脏六腑,令牠瞬间失去了战斗力,噗通一声摔倒在地,连嚎暴声都没发出来,就抽搐了一阵,竟死掉了
其实呢,狼群之所以要带孙二皮出来狩猎,并非是想让他能将野猪给制服或者消灭,只是想看看他的表现如何——狩猎中,是否能跟他们配合,成为牠们中的一员。因为夜里通常也不围猎野猪这样凶猛的猎物,百次都未必有一次成功的——牠们更多的时候,都是捕猎野兔山鸡,大型动物也都是野鹿狍子之类比较温良的食草动物,像野猪这样的大型凶猛动物,野狼都不轻易围猎,除非任何别的野生动物都没有了,牠们才会豁出去,而且还要围猎那些老弱病残的野猪,这样成功率才会高。
本来没指望孙二皮能将野猪猎杀,只是想看他的反应能力,或者给他出个难题,看他能交出什么样的答卷,结果,当孙二皮出其不意地用树干做武器,用人类的灵巧与胆略,将那头硕大凶猛的野猪给制服猎杀掉之后,包括大公狼在内的所有公狼,顿时有些傻眼,反应了半天才兴奋地围了过来,看待孙二皮的眼神,似乎都不像从前了,大有刮目相看的意味了
然而,令孙二皮不解的是,野猪是被猎杀了,可是围拢过来的野狼却都站在一边一动不动,眼巴巴眨着绿光眼睛,不知道在表达什么意图。
是不是野狼中的规矩呀——谁猎杀到的猎物,谁就要先咬第一口啊!只有自己咬下了第一口,牠们才好开始下口啊!
可是,自己的这副人类的牙齿,哪里咬得动皮糙肉厚的野猪皮呀——可是,看那些公狼的神情摸样,一定是在等自己先咬下第一口呢——无奈,孙二皮只好俯下身子,对准野猪的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尽管只是咬下了一嘴毛,但真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看见自己下了第一口,那些公狼才一拥而上,开始用他们锋利无比的狼牙,撕咬野猪的厚皮,三五下,就将野猪的肚腹给掏开,从那里开始,公狼们就开始狼吞虎咽地饕餮起来
是不是自己也要吃上几口,才能让牠们觉得,自己是牠们的狼兄弟呀——可是,野猪身上,哪里有自己可以吃得动的地方啊!再说了,即便能吃动,自己也几乎从来没吃过生肉的呀!
正在这个时候,那只大公狼,猛地将野猪的心肝肺给扯了出来,一下子丢在了孙二皮的眼前——啥意思呀,难道野狼们以为,猎物最好吃的地方就是牠们的心肝肺?这些好吃的地方,就该给狩猎贡献最大的功臣?孙二皮只好用手接了过来,然后,掐下一块还散发着热气的肝尖儿,放在了自己的嘴里——
哇,好腥啊,不过还好,能嚼动,但实在难以下咽——对了,既然大公狼把野猪身上最好吃的地方给了我,那我就带回去,找到母狼,给她吃了,然后,我再吃牠的奶水,不就行了吗
孙二皮这样想着,真就将那副野猪的心肝肺,用树枝给挑起来,放在了一边,等到那些公狼,自己饕餮足够,然后将野猪剩余的骨干和肉,撕扯成大小不一的块状,再后,每只野狼的嘴里都尽可能地叼满了,就要出发返回,孙二皮也看明白了,起身就跟牠们往回走
只是孙二皮突然觉得,丢下的野猪皮和残余的野猪肉,多可惜呀,要是带回到野狼洞,不是可以作为备用食物,给没来狩猎的野狼们吃吗?
想到这里,孙二皮一手抓起那副野猪的心肝肺,一手拉住了野猪的尾巴,将牠就剩下一个野猪头四只野猪蹄还有一层皮的身子,给拖拽着,跟着那些公狼,回到了野狼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