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其他的艺术尚可通过后天的努力求得,唯独身体这件艺术品可遇不可求。只有认识到身体速朽并为身体的衰老与消失感到痛心的人,才会有胆量与勇气把上帝赋予人类的美妙身体变成永久的艺术品让更多的人看到。艺术品是被欣赏的,就像有的人生来是被看的。只是那被看的人应该有足够的天资懂得去展示、去发挥。因为身体是速朽的,艺术却是永久;个体是短暂的,时间却是永远的。
如果上帝赋予我们一副美妙的身体,并给予机会艺术地存在,我们就该把自己艺术地打开。
把什么藏在书里?
庞培在那些既开书店又写作的日子里说过这样一段话:最好的爱情容量,也不过是一册薄薄的诗歌,或诗文集。是的,爱情的形式是诗歌。这不难理解。很多美丽的诗歌与好的诗人都是爱情成就的。没有一位诗人不是因为爱的养料而成长起来的。因为心中有爱,所以要歌唱。诗歌就这样成为爱情最好最激动人心的载体。诗歌也会成就美满的爱情,就像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成就了她与白朗宁的爱情。
像爱成就诗歌一样,灵魂成就书。一本本书就是一个个安居的灵魂。只有当阅读的眼睛将书打开,那一个个的灵魂才会飘起来。我们习惯将灵魂藏在心里,但更多自信的人愿意把灵魂藏在书里。把灵魂藏在心里是温柔与隐秘的,但把灵魂藏在书里,却是最悲壮与长久的。
所有的爱恨情仇,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物质的、精神的;所有具体的、抽象的都以文字的形式藏在书里。一本本的书被我从书店里选购回来,我怀着一种等待艳遇的心情将它们一一打开。那些藏在书里的,与我的眼光相遇,并与我灵魂发生奇妙的交汇。铺天盖地的幸福与颤栗淹没了我。我在漫天的书海里,成为了一只幸福的书虫。
那个写书飞之歌的外国作家赖哈德雷涛已经去世很久了,但他多年前的文字此刻在我的眼下这样说:为何乘着书在天空中飞行了这么久?我们发现这里又凉又静,只是没人到达。放一本书在脚下,飞起来就不会孤单害怕。肉体携带灵魂旅行当然不会孤单害怕。有些书就像神奇的阿拉伯地毯,能带我到想像的任何地方。累了,倦了,就在书里安睡。我发现,我不仅把喜怒哀乐藏在书里,我已经把自己也藏进了书里。成为书虫是为了有朝一日化蛹为蝶,带着书中的世界与精神飞得更高更美。
所有的肉身最终都会被无情的岁月把它从尘世中抽离出去,进入坟墓。是的,最终你看见的是,我们一转身就钻入墓碑下,归于尘土。而灵魂却在书中安睡。这就是写作最美好的诱惑。所以有人会说:不写作,勿宁死!因为写作是灵魂活着的方式,而书是灵魂的载体。
所以我写作,不仅仅是简单地把爱藏在书里,而是要把灵魂藏在书里。
夜,这种魔力
夜把所有的彩色都变成黑色,这种魔力就像把彩色照成黑白的照片,只是夜的白没有黑白照片的白那么显眼。
当白与黑、明与暗碰面之时,夜那宽大的黑色天鹅绒就开始收容我们从白天过来的惊慌和疲惫的身子,并试图抚慰所有不安的心。
一切都在这种安抚中睡去,只有梦与想象的触觉一一伸展,带着我,像一只只爱夜晚的黑色蝙蝠,在夜里飞。夜晚所有的呼吸都成为我在想象中飞翔的旋律。
夜又像一只保守秘密的柜子,收容所有的夜色和一切荒诞美妙的故事。所有的夜色、所有的故事的所有秘密都在夜安静的心里睡。那些夜间无眠的人都试图用想象来拥有夜巨大的财富。但白天或强光这些钥题会无情地将夜色启开,将我们在夜间用想象拥有的财富全都搜去。最后我们发现自己仍然同白天一样一无所有。
但是经过了夜这温柔的爱就是不一样!
因为白天终究不会把爱怎么样?爱和我一样只是喜欢把睡床安置在白天这个别人的生活舞台上,只和夜晚成为最亲最好的朋友。历来,夜是诗人与爱最亲最好的朋友。这最亲最好的朋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善意的温情。
还有那些不能解释或不需要解释的都爱居在暗处,住在夜里。温柔是它们的质地,沉默是它们的本色。它们同夜晚亲密得就如同夜晚本身一样。所以那含蓄温柔的一切都热爱夜,即便那些热情强悍的一切在经过白天之后也热爱夜。因为夜确实是一位宽厚仁慈的朋友。她用那宽大的黑袍子温柔地罩住所有的一切,然后在白天到来时收起自己,还一切以本色。
我的想象就是这巨大的黑袍子里的全部温情,趁着夜色,将一切不可能的变成可能。一枝写作的笔就像夜一样能收容并安慰所有疲惫的心,并给这些心以夜色一般宽大温柔的想象。一枝写作的笔就是要尽可能地克服生活的局限,让那一切不可能的均在夜晚成为可能。
让写作的笔在夜里飞,让击键的手指与爱同旋律。
好的写作终究如恰如其份的夜色一样,不但安慰肉体,安慰灵魂,还启发灵魂去寻找去接近梦中美好的一切。
死,这种魔力
死,是每个人终将面对的现实。自古以来,谁能无死。高贵的、低贱的;聪明的、愚笨的;凡是有生命的终有一死,无一能幸免。在永远的时间面前,在不绝的死面前,短暂的、喧哗的人生是多么脆弱、不堪一击。生命只是一段短暂的现实与记忆。
无人能永久活着,但尽量活得久一点仍是一切生命的奢望。可是肉体能活多长时间,是不能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命运问题。但是,怎样活得久一点,这不仅是一个命运的问题,更是一个艺术的问题。
对于肉体能活多久这个问题,生命不能从生命中得到答案,只有主宰生命的神(如果有神的话)能回答,只是他一味高深地沉默着,并不回答。对于怎样活得久一点这样一个问题,它不仅仅是关乎肉体,更关乎精神与记忆。往更明白处说,就是肉体怎样活得足寿,就是肉体虽死了,而与他有关的精神与记忆仍活着。我们知道即使是平庸的肉体生活,有关它的精神与记忆仍比肉体活得久一点,所以,那些艺术的灵魂比他们的肉体活得更长久便不难解释,一些人为什么注重生命的质量而不苛求生命的长短也不难理解,人们为什么要在有生之年多创造一些精神财富也不言自喻。都是一个道理——精神比肉体活得更长久。
这样,怎样活得久一点的问题,就成为一个艺术的问题。
一些事实告诉我们:有时候,一个死于盛年的生命比一个死于老年的生命,一个贫者的生命比一个富者的生命更有价值,对人类更有贡献,这就上升到了一个艺术的问题。在人类的精神史上、艺术史上,有不少不怕死、歌颂赞美死的人——那些死于盛年的艺术家、作家、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说:“死是一门艺术!”普拉斯就是这样一位把死作为艺术对待的诗人。她的死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她的艺术,完善了她的艺术。在她的生前,她的诗反应并不大,可自她死去,她的遗稿却在美国的诗坛上激起了强烈的反应,引发了自白诗运动的又一次高潮。她也由此成为后来的一些热爱死亡的女艺术家,尤其是女诗人的精神领袖。死在这里成为了一种奇迹。这位30岁吸煤气自杀的诗人在我们看来并不比她的那位寿终正寝的死于晚年的诗人丈夫台德休斯活得更短。是的,那件真实的死亡事件过去已经近半个世纪了,可是她的诗却仍然活着,并将永远活下去。——诗早已越过短暂的肉体活了下来。这种艺术的活将成为永远的不死。正是所谓“肉体停止的地方,灵魂前进了;玫瑰停止的地方,芳香前进了”
凡高死后,人们才发现他的价值。他的画早已价值连城了,可在生前他又穷、又丑,一幅画都卖不出去;王小波死后,人们才遗憾地发现他的小说写得是多么的好,甚至还说他要是多活几年,说不定可以给中国弄个诺贝尔文学奖。可是王小波生前有几人知道他写小说,更别提有多少人说他的小说写得好了。在这里,我不说世态炎凉,只说死。死在这里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人类盖棺定论的习惯,让一个人的死成为对一个人的总结。这样在总结中就会有新的认识,甚至会有新的发现。发现死者精神的独到之处,认识到死者艺术的价值。死不仅成为死者留给生者的清醒剂,更成为人们重新认识死者的一种粉饰。我想在凡高与王小波的背后,应该还有凡高和王小波似的人物活着,只是生没有机会将他们推上前台,而正常的没有意外的死也不会。有时候,艺术的悲壮的死比悲哀的活更有价值,更死得其所。
这样说,我并不是提倡人们为艺术去结束有限的生命。艺术的生命可以有多次,但肉体的生命永远只有一次。死让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久。因为艺术可以凭借活着的肉体的记忆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而肉体却无法再现。人们对于死者的记忆,往往来自它的精神价值,而非肉体,这也成为肉体的人更愿意给后世留下精神财富的原因。
是死这一事实让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久得以验证。没有死,我们无从验证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死不仅在记忆那里充当了必然的粉饰,也无限地延长了艺术的生命。
死还可以让我们原谅一切,原谅仇人,作恶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死了。我们还有什么必要仇恨他,仇恨这个早已化作尘土的人呢?这也是为什么人们总是诅咒仇人、作恶者早点死的原因,因为只有死才让仇恨的心变得淡然。
死不但可以淡化仇恨,还可以加深热爱。死并不能带走我们对优秀的、善良的人的热爱。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对人类的发展史、人类的精神史、艺术史有自己的贡献的人受到世世代代的人们热爱的原因。人们看到他的光明而忽略他的阴暗,看到他的优点而往往无视他的缺点。但是对一个活着的人,人们并不是这么友善。人们看到他的阴暗多于光明,看到他的缺点多于优点。最后,只有死才把这一切顺过来。
这样看来,死是多么奇妙的一种魔力。
怎样温柔地死
对于生命来说,最必然也最忌讳的结局便是死。死是所有生命的最终结局。生命正是通过这一结局来完成他的生。这一无法绕开的结局虽不是生命所愿,但必定成为能思维的生命所思。在生这一并不长的旅途中,我们不但要考虑怎样活着,也必然会考虑到怎样死?因为死是一处从生命一开始就在走近的深渊,是我们终究要面对的。
生命一代又一代的生生灭灭告诉我们:万物有生就必有死。但我们在面对生与死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态度。对生,我们是欣喜的,愉快的,对活着充满了美好的想往;而对死,我们是悲伤的,无奈的,对死去充满了恐惧的联想。简单地说;我们不怕生,却害怕死。古往今来,害怕死的人比害怕生的多。原因不外乎死比生更无情,更诀然,不容拒绝,不能被说出。我们可以拒绝生,也可以说出生之感受。而对于死,我们似乎永远只能沉默。死就是死,它永远不可能成为别的什么。不容有一个商量的眼神。
我常常悲哀地想:既然有生,可为什么一定要有死?为何一定要让死伴随生?脆弱的生命有感情的生命是如何能经得起死之离别?不管我们如何热爱生,留恋生,对生命必然的结局而言,这些问题是可笑的。有关生的所有问题都是死以无言的沉默来回答的。生和死与生俱来,死一开始就站在生的背后,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撞到他。有些人还不及留下一个眼神,一点笑意;来不及对死说不,对亲人说再见,就被死亡带走了。死对生不留情面。
既然死对生不能商量,也不留情面,而生对死又无可奈何,不能拒绝。所以怎样对待死就成了生不能不思考的内容之一。
但是较之活着这一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来说,人们还是很少想到死的。尤其是年轻的健康的生命似乎更少想到死。只有当具体的死亡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时,我们才会强烈地想到死这一问题。死的确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但似乎是一个可以解释的问题。然而到现在对止,我们所有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其实就是一个怎样死的问题。
所有对于死的态度,似乎庄子对于死的态度最淡然、最乐观。这也似乎是最值得提倡的哲人的态度。英雄对于死,也大多是悲壮的。而更多的人对于死则是无奈的、痛苦的。在死还没有发生之前,生对死的态度大多是无畏的、优雅的,甚至是温柔的。但在可以看见的真正的死到来之时,人们却是惊惶失措,甚至是悲痛不已的。到此时,生对死之想象所积累的一点点无畏、一点点优雅、一点点温柔都被死给惊得荡然无存了。我一直坚信,所有生命在死前都是有泪的,在眼里的我们能看到,在心里的我们能感到。即便对死采取乐观态度的临终者,他也是应该有泪的。这泪来缘于对生无言的感激。更多的泪来缘于对生不舍的留恋,对死无奈的敬畏与服从。我也一直坚信优雅地温柔地对待死是一种最好最艺术的态度。但愿所有有情的生命最终都能温柔地死去。
女诗人陆忆敏的诗温柔地死在本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面对死的态度,但究意怎样才能做到温柔地死去却一直是我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
我曾无数次地在我的文字中,尤其是诗中预演着死,像热爱生那样热爱死,死就像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在我的文字里一次又一次地闪现。我把它们安置在诗中,就像一个爱美的女人把钻石戴在优美的脖子上。我活着,却常常想到死,奇怪的是内心却根本就不害怕死,有时还暗自希望优雅地死去。就像陆忆敏在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不再醒来,如你所见、温柔地死在本城”
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越来越多的文字,当我看到我的儿子越来越聪明可爱。我就想,活着是多么好。有文字有书让我愉悦,有儿子让我开心,让我的生活有所依有所念。我怎么能死去?我死了儿子怎么办?他还太小,太需要母爱。如果死神不强行逼我,无论如何我也要活到儿子长大成人,活到儿子能独立地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绝不会像十年前那样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死。现在我所想的不是怎样优雅温柔地死,而是怎样更好地活,怎样优雅温柔地活?在我看来,只有优雅温柔地活着,只有优雅温柔地活到无牵无挂无怨无悔时,才能真正地做到优雅温柔地死去。现在怎样温柔地死的问题,在我这里就变成了怎样温柔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