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首她喜欢的歌,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我想起她,与我手牵手走了两年的女子。
那时,她常常在我耳边哼唱,所以,我对这首歌的旋律记得牢靠,当第一个音符蹦出来,我就知道是这首歌。
2002年的夏天我遇见她。那时,公司不忙,大把大把的时候都在发呆和闲聊,漂亮衣服,化妆品,房子,男人,新上市的手机,最近常听的歌。
偶尔,会用英语,粤语对话。
我的英文口语差,她常常夸张地笑,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然后纠正我的发音,做示范,不厌其烦。我在心里便狠狠地发誓,我要努力,一定要努力。
由于初到广东,她不仅不会粤语,就连听也有困难。于是,换成我给她示范。她听得非常仔细,然后模仿。她说得不好,我就模仿她夸张地笑。她不急也不恼,认真地讨教,直到说正确为止。
几个月后,她就能够简单的用粤语对话。
这样一个聪慧的女子,我那样喜欢她。所以,我和她在一起,会去思考,去判断,不断努力的催促自己要快快成长,要变得和她一样好。
虽然比我大四岁,却似乎比我孩子气。常拉着我去吃麦当劳,吃圣代,吃汉堡。下班路过麦当劳,也要吃上一个2元的冰淇淋。
她喜欢吃零食,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因为小时候妈妈宠她,给她很多的零花钱,所以上学放学都会去商店里给自己买零嘴解馋。宿舍里,公司抽屉里,有很多薯片等没有营养的食物。想吃了,就拿一袋出来,和大家分享。
我渐渐的,变得好学和上进,参加培训班,学习各式各样的课程。越来越充实,越来越忙碌,越来越清楚自己的目标和追寻。也有了吃零食的习惯,每个周末去采购,都大袋小袋,满满的,像丰收时的粮仓。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抵就是这样吧。
2003年,我换了部门,开始做客服,更加忙碌。
节奏之迅速令人喘息都不够时间。上班时候,抬起头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微微地笑。偶尔经过她的时候,顺手从她手里拿几根薯条扔进嘴巴。
下班了,赶着夜校的课,怕落下,饭也顾不得吃,面包和牛奶是每天的主题。回到宿舍,已经过了十点,一坐下来就想闭眼,闭上眼就想睡觉。
累到无力的时候,都会愁容满面,对视无语。还没有开口,泪就落了下来。然后相互拥抱。给对方勇气。
常常以为,时间很慢,我和她,可能很久很久地呆在一起。
可是,晃一晃,两年就过了。
2004年的时候,她喜欢上一首歌,当你孤单你会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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