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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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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有时是一场游戏,猫捉老鼠的游戏。

    1

    二十七岁的时候,我的工作是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员,走街串巷去高楼大厦里的公司里推销,有时候会觉得累,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幸福。六点钟的时候,准时搭车回家,下了车就在离站台一百米处的麦当劳买一个草莓雪糕。

    家里等待的是我五岁的女儿,我很爱她,看着她甜甜的吃雪糕,一边看动画片,猫和老鼠,女儿咯咯咯咯的笑。

    这个时候,我会想念你,杨果果。

    我想起我们的小时候。

    那个时候的我喜欢名侦探柯南喜欢圣斗士,你喜欢花仙子喜欢蓝精灵,我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战士,而你是战士身边的美女。

    猫和老鼠却能够男女通吃,我调皮捣蛋恶作剧扯女同学发辫的时候,觉得自己是调戏tom的jerry,当然不够那只小老鼠聪明。你那时候聪明伶俐,比那只笨蛋猫强多了,偶尔会揪我的耳朵,还会用嘴咬我的手臂。

    整个班级的女生里,你虽然不是最漂亮的,但在我看来最顺眼最好看,最合我意。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爱情这东西。只是跟在你的后边,屁颠屁颠的,给你吃我喜欢的糖,给你背书包,拿从妈妈钱包里偷来的钱给你买娃哈哈。

    那个时候的你也有点淘气,上课的时候偷偷吃我给你的水果糖,下课后睁着大眼睛,大声的叫唤,叶然,我要橙味的水果糖,我的书包好重你给我背。

    小时候的我虽然野蛮霸道,在你面前却是一只讨好的猫,紧巴巴的贴在你这只可爱的小老鼠身后,做你的小尾巴。

    后来想起来,我觉得那时候的我最幸福,因为什么都不懂得。

    很快,我们就到了二十岁。

    二十岁,年纪还小,刚成年,刚刚好可以谈情说爱。

    那时候除了喜欢你,我还喜欢一种旱冰的游戏。

    去的地方是文化宫里的大家乐,那里道路曲折,七弯八拐才能找着。我是这里的常客,带你过来算得上轻车熟路。

    旱冰场是个大染缸,来的人大多数是诸如我这样无所事事的小青年,偶尔会有打架斗殴的小把戏。

    此时的你,如妈妈所愿上了虽然不是名牌但在这个城市也算一流的大学,而我早就入了社会开始流浪,你我的世界已经隔着长江隔着黄河。

    我不太理你,但你经常与我联系,时不时打个电话,发发短信。偶尔路过我工作的服装店,你会进来逛逛,有时候买一件模样还好的简单t恤。而我偶尔默默的经过花香满径的校园,嘴里还有一支烟,学校门卫大叔看到的时候眼神里有厌恶。

    我们是两条普通的平行线,我内心期望与你交汇而又有点害怕,你我之间的距离不是我可以跨越得了,喜欢你也罢爱也罢,只能藏着掖着。

    那天,你发简讯过来,周末有没有空。我说有啊,当然有空。然后你就拉着我说带我去溜冰吧,我知道你溜得很棒,你的话唬得我一愣,但是我的心像绽放的桃花开得艳丽异常,欣然带你前往。

    我不明白,你这个恪守陈规的好女孩,听妈妈的话的好姑娘,怎么突然要我带你来这种龙蛇混杂的溜冰场。

    溜冰场里有很多我的熟人,他们见到身边的人,眼色都有些暧昧,有两三兄弟手搭上我的肩膀,嘿,叶然,你老婆?不错哦。眼色轻佻。

    去你的。我答,声音很大却不确定,脸还红了,那是心事被敞露不知所措的表现,那个时刻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二十岁的我面对你,怯懦而卑微。这话说出来,大概没几个人相信,我这样的混日子的无为青年,怎么可能有这种觉悟。

    但是,我就是这样一个表面强悍内心会纠结的小混混。你是女王我是侍奉的臣子,我喜欢你却什么也不能做。

    我没有想到,你没有因为那群痞子的话生气,也未如我想像那样落荒而逃,你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对他们微微一笑。

    我是叶然的同学兼青梅竹马。

    我的心在那时怔了一下,仿佛什么东西被触动,流敞出一种温情。

    领着你去拿鞋子,换好了之后牵着你的手入场,一步一步慢慢的滑行,你的手柔软有微弱的汗,那感觉令我有点飘飘欲仙,我的女王,我真希望永远这样牵着你不放开。

    我教你,膝盖要微曲,上身稍微往向前倾一点。

    你学得很认真,样子真好看,我看着看着就想拥抱这样的你。

    那一天,你玩得很高兴,从下午两点到六点半,进步飞速,从邯郸学步到基本掌握只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

    肚得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我们离开那里,去隔壁的茶餐厅,我点了可乐,而你要了最爱的橙汁,我吃蛋炒饭,你要意面。

    后来才明白,二十岁的时候,我是老鼠,你是猫,我在逃避,你在追逐。

    可你太优秀太干净太过积极向上,我要不起。

    虽然,我喜欢靠近你的感觉,那样我心底有幸福在滋长。

    2

    我很早就知道我们的距离,这并不能阻止我喜欢你。

    那个时候,上高中,你坐在教室的第二排第四个座位,而我坐在倒数第一排的第三,你的是三好学生的位置,而我的,是成绩差品行也不好的学生聚居地。

    我抬起头,看到你的背挺得标,完全三好学生的姿势,手随着老板的讲课飞快的记着一些笔记,自习课上你偶尔回过头来往我的位置看,我赶紧拿本书佯装努力。

    很多时候,我俯在课桌上,看着窗外的鸽子一圈又一圈的飞翔,窗外的街对面有刚开的女性内衣店,我模模糊糊的看着,想像着包裹住你娇小身躯的贴身衣服的颜色,垂涎三尺。有时候,困倦得只想睡觉,因为我通宵达旦玩游戏,有时候随着臭味相投的人一起去看色情电影,上课的时候就爬在桌上睡觉。

    那个时候,你我还住在同一个小区,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下了课,我在校外右转第三个路口等你,刻意避开拥挤的同学,乘三二五路公交,那是我们的默契,入校之后我们假装不识,回到家也佯装陌路。原因很简单,你品学兼优,而我十之八九吊车尾。

    古往今来所说的门不当户不对大概就是这样吧,钢琴和吉他不能合奏,燕尾服与牛仔无论如何都不搭配。

    十五岁的我偷偷喜欢你,像所有坏学生那样偷偷摸摸看成人电影,幻想那是你娇柔美丽的身躯,还想过几次如果我们接吻你是否会闭上眼睛。

    那个时候的我,十足的大色狼,当然有色心没色胆。

    坐在公交的时候,你我并排,你靠窗我在里边,阳光有时候打在你白皙的脸上,淡淡的光晕笼罩下像一个天使,我其实很想就这样亲一亲你的额头,或者在司机急刹车的时候佯装不小心去握你的手,抑或汽车右转弯的时候很轻很轻地压住你的胳膊。

    现实当中,我只是不远不近的看着你笑,或者忧伤。

    能够这样站在你的身边,我已经很满足。

    做为坏小孩的我,心灵并不恶劣,面对自己心爱的东西的时候会有保护的欲望,看着喜欢的人,心像棉絮那般柔软。

    那个时候,我的父亲都会骂我,无用的东西。只有你没有嫌弃,你的笑容像天使,照亮了我的整个青春。

    仿佛只是恍了恍,五年就过去,我们就长成了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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