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在她眼中觅得曾经相知相通的讯息,却最终失望。舞池中有人叫joice过去,温蓝起身去了阳台。这时有个高大的身影站到身后“温小姐!”很熟悉的男中音。温蓝转过头,在见到来人的一瞬间惊诧不已:“是——你!”一时间,她忘了自己该称他凌先生还是凌风。“很意外吧,听joice说你是她大学同学?”凌风问。“是的。”她有些紧张道。“我今晚是代姐姐来的,她有事来不了。哦,对了,我姐姐和joice是好姐妹。”说着,情不自禁笑道“再次见到你真令人高兴。”温蓝礼貌地笑笑,避开他那一双深邃的眼睛。“你太太没和你一起来吗?”她极自然地以寻常口吻问道。“我太太?”凌风惊诧不已,继而恍然顿悟“哦,你误会了,那日你化妆的人是我姐姐。”温蓝觉得自己有些冒失,好像有询问别人隐私的意思,抱歉地笑笑,将头扭向窗外。“能请你跳支舞吗?”凌风发出礼貌的邀请。温蓝沉默片刻,找不出推脱的理由,只得应下。
她在大学时学过一段时间舞蹈,因此并不难应付。看得出凌风是个深谙此道的高手,娴熟的舞技,优雅得体的举止,她比他矮近乎一头,双目停留在他的白色衣领处,隐约感觉到他灼热的注视。“放轻松些,舞蹈应该是一种愉悦身心的活动,不是折磨。”他的手隔着衣服感觉到她僵硬的腰肢,看着她不自然的表情,指正道。“对不起,我不太会跳舞。”她直恨此刻为何不停电,也好找借口逃出去。正想着,舞池里真的忽然一片漆黑,刹那间传来女人们异口同声的尖叫声。惟她一人沉默。凌风下意识地将她搂紧了些。在灯光重新闪现的一瞬间,她清晰看到一对对陌生男女在舞池里热情拥吻,抚摸。不再考虑一秒钟,她推开他的手,逃也似地冲出门去。凌风在后面追上来,拉住她:“温蓝,你别走,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对不起,凌先生,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去了。麻烦代我向joice说一声。”冷风吹拂下,头痛得厉害,口干舌噪,周身似着了火,滚烫无比。“一定是发烧了!”她有些疲倦地想。“真是个倔强之人!”凌风在一边咕噜着。“你说什么?”出租车久久不来,她有些烦躁地回那人一句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说着牵住她的手,一路向他的车走去。只行了一半车程,她便昏睡过去,迷糊中隐约觉得有人用毛巾给她敷额头,原本以为是joice,眼前的人却是短发。她看到母亲一张模糊不清的脸,一直在眼前晃,晃,模糊中,恍然觉得在梦里流下泪来。
醒来已是次日上午九点,这才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病床上。“你醒了?”凌风端一碗姜汤,走过来。“你,你怎么会在这?”温蓝一脸不解。“昨晚你发高烧,是我送你来医院的。”凌风解释道。“哦,谢谢你。”她倚在床头,似在想着心思。“来,喝口姜汤吧。医生叮嘱的。”她自己接过碗,低头喝起来。“我已经帮你请了假。”他看着她,道。“我们不过陌路人,你何必对我这么好?”她低垂眼睑,并不看他。“温蓝,看得出你是个有许多故事的人,如果有机会,我非常愿意倾听。”温蓝只是不语,想起那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心在瞬息冰凉下去,虚弱地笑,无助又彷徨。他的心沦陷她在忧伤的双眸里,疼痛无比,却只能沉默。
“请送我回去。”最后,她闭上眼睛道。窗外雪花漫天飞舞。温蓝觉得自己就是那无数雪花中的一粒,只待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刻,在恰巧遇着的那个人心头融化,化成一汪清澈之水,渗进毛孔里、骨头里、血液里,永生永世,再不分开。
4.
凌风是一家杂志社主编,长温蓝两岁。凌风对温蓝的美丽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纯真的忧伤深深着迷,温蓝说那是个令她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的英俊男人,沧桑成熟,稳重富有,很会体贴照顾人。joice宴会结束三日后飞回深圳,连同她的先生。临行前许诺将上海的房子送给温蓝,留作她以后结婚嫁人时用。温蓝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惟一能做的也许便是在内心默默地祝福joice,祝她婚姻美满,一生幸福。一星期后,她和凌风恋爱了。起因于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凌风手拿雨披在她下班后经过的路口足足等了三个小时。她冲到他面前问了一句话:“凌风,你爱我吗?”“爱。非常爱。”凌风毫不犹豫答道。声音非常响亮,引得路人不断侧目。那一刻,温蓝忽然发现凌风是她在世界上最亲的人,不管他刚才说的话是真是假,她都愿意一直相信下去。
凌风希望她搬去他的大房子一起住。她固执地要他过来joice的房子一起住。反正现在房子已经真真切切属于她了,相信joice看到她幸福定会十分开心。凌风一切都依她的。每天早晨早起的邻居会看到那个新来的年轻女子手挽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去站台等公车,看到幸福明媚的笑容持续挂在她脸上,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爸爸,你看!隔壁那个姐姐终于笑了!”一个小女孩纯稚地对父亲道。“她一定是恋爱了。”父亲看向温蓝的身影,牵起女儿的手,轻声道,半是相信,半是猜测。凌风上班的地方比温蓝远一段距离,每天他都先将她送到班上,然后自己再赶车去上班。她不喜欢坐他的车,他便每天陪她赶公车;她不喜欢吃肉,他便常常陪她吃素菜;她不喜欢喧闹,他便推掉一切应酬,在家陪她;她喜欢看悲剧电影,他从此不看喜剧电影;她喜欢养猫,他特意托朋友从国外带一只纯种加菲猫回来;她喜欢蜷起身子睡觉,他便夜夜将自己挂在床沿边;她不喜欢他抽烟的样子,他毫不犹豫地戒了烟。她喜欢他从身后抱住自己,有一种相依到老的感觉。他笑谑她原来是个如此霸道的女子。她放肆地笑,仿佛可以听见皮肤滋滋舞蹈的声音。她常常失眠,晚上莫名其妙起身坐着,迷糊地唤着一个人的名字,暗自垂泪。次日询问,她竟无从知晓。他认定她不时流露出的不快乐与此有关。那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午后,他决定对她进行一次采访,以自由倾诉的方式。“我有个剧本要写,将你的故事说来听听。”他抚着她的头,笑道。她欣然应允。她静静地诉说着,首先讲的是父亲,那个曾经多情浪漫、博学广闻的男人如何一步步背叛爱情,背叛家庭、沦为醉生梦死的赌鬼,讲母亲临终时的愤怒、对爱情与这世道的无限绝望,讲她孤老无助的奶奶,孤伶伶地活着,无所依托。讲她一个人大学毕业后四处漂泊,似一根浮萍,无以安根,直至遇着他。她说,他是她的救赎,不管是出于爱情还是怜惜,她都非常感谢他。说这话时,凌风目不转睛地看着对面的女子,那一刻竟觉得是那般陌生。他们相依相偎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她却不知道他对她的心是出于爱情还是怜惜。“温蓝,你是一个如此伤痕累累的女子,令人疼惜。”凌风轻声安慰她。“我没事。你将它写下来,写成故事吧,给更多的人看。”她有些激动道“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的,终有一天我们都将离开。”从不抽烟的她从他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缓缓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口。
“温蓝,我们结婚吧。让我好好照顾你。”良久,凌风对温蓝道,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已经西沉,阴暗的光在她脸上投下一片模糊碎影。“让我想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说完,她起身进房间去。
那一夜,凌风睡得很沉,他梦见一片花的海洋,温蓝身着一袭白纱,美丽至极,一脸灿烂的笑容,迈着轻曼的步伐向他奔来。她说,他是她的救赎,说他是个令她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的英俊男人。
次日醒来,温蓝已经不在。她的人,她的衣物,她特有的气息与忧伤眼神。他送她的储蓄猪还在,他昨日整理的文稿还在,他送她的加菲猫还在,空空的房子,一切都在,惟独缺了女主人。桌上放着一张字条:记得是谁说过,爱情的永恒不是占有它,不是将它放在保鲜柜里,而是存放在记忆里,如此一生一世方能永不褪色。
温蓝所在的陌生城市偶尔有雨飘下,下得多了,在心中流成河。爱情在彼岸兀自枯败,迷蒙中,什么都不记得,只有那个人一脸阳光炫烂的笑容,是她能够最清晰记住也是这一生所欠缺的。
以前温蓝的邻居后来常常看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独自去站台等公车,独自回家。每日他都走去街头,拿着一名长发女子的照片,询问有没有人看见她。他誓言今生今世要找回那个对爱心灰意冷的女子,再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