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一种对友谊对认同的渴望,常常会让我在那些熟悉却陌生的人群里,隐忍却锋芒毕露地存在着。
阿莲就是选择了一个秋日的黄昏,走进我的视线的。曾经我以为,上天对我是苛刻的,让我一个人无助地行走,却不肯给我一点光明。直到遇到阿莲,我才终于就明白了,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就是选择了很多种方式,让我们来历经所有的苦难。
阿莲是我至今见到的女孩子中间,最聪慧也最豁达的女孩。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躺在各自的被窝里,躺在黑暗中,整夜整夜地说话。我们总是会有很多话,需要彼此来倾听。我们还选择每一个黄昏,跑到楼下的操上场打篮球或是打羽毛球,我们一面打球,一面哈哈大笑,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草场上,即将落山的太阳,看着我们微笑;我们还会选择很多个黄昏,手挽着手,去野外或是火车站散步,我们走在石子铺就的铁轨上,望着铁路伸向远处,我们猜测着那个叫做济南或是青岛的地方,是不是也和我们居住的小镇一样,在那长长的长长的火车道上,是不是也会有两个女孩,在看夕阳;我们还会选择春风拂面的黄昏,去那条没有水的小河边,去摕薣蒂(gudi注:茅草上结的花穗,能吃。不知道学名),我们会把那又白又长的薣蒂,粘在鼻子上装胡子,像两个八十岁的老公公一样咳嗽或是颤巍巍的走路;我们还会选择下着雪的黄昏,光着手在一片又一片洁白的雪地上,飞舞着胳膊练字;我们还会选择下着雨的黄昏,倚在门前的栏杆上,看雨打梧桐叶,这时那一首叫做“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里”的诗句,就会被阿莲轻轻地轻轻地吟诵;我们还会选择灵感顿起的黄昏,趴在床上制作我们自己编制的占卜用的六十四卦,兴起了我们会一起研讨怎么才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女巫;
白天总是太长,黑夜总是太短。
我们在一起,从来也不记得有过争执。不知道是什么让我们来自两个世界的女孩,会成为相互之间的依靠,只记得那些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们总是手挽着手,上楼或是下楼。阿莲曾告诉过我一句话:“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心里踏实。”
那些我就要绝望了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阿莲的话,那熟悉的声音,就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
从来,我都是喜欢独来独往,我觉得天马行空般的潇洒,才是我想拥有的。自从遇到了阿莲,我才发现自己还可以成为一棵站立的树,我只要顽强地站立,即使在风雨中,即使狂风骤起,那个叫做阿莲的女孩,就不会害怕,为此,我感到自己还不是一无是处。
那座飘摇在1997年的三层小楼,那个我和阿莲夜夜相守的小楼,那个让我们一起长大的小楼,终于凝固在我抱着身轻如燕的阿莲,一步一步走下楼梯的那个秋日的午后。阿莲的头垂在我的胸前,我轻轻托着她,步如莲花,灿烂荼靡在十八岁的秋天。
从此,阿莲那颠簸不平的残缺人生,和她那条因为疾病而残缺的腿一起,走出我的黄昏和黑夜。那些夜夜畅谈的不眠短夜,被阿莲遗弃在我一个人的小楼里,伴着那些阿莲写下的诗句,我的黑夜越来越漫长,越来越孤寂。
想来,阿莲是上帝派来呼唤我清醒和继续行走下去的使者,正是因为阿莲,我不再自怨自艾,我知道以如阿莲这样精灵般的女孩,上帝还要造就她的人生以残缺的形式存在,况且我这样愚笨的顽石?
感谢上苍,让我在路上和阿莲相遇。阿莲成了我离开故乡以后,唯一的朋友也成了我唯一的老师!
于是,在许多个因为思念阿莲和阿莲所带给我的快乐的长夜以后,我选择了一个飘着雪花的早晨,又一次,踏上旅途。
六、关于大海或是梦想的奇遇
这一次我把自己放逐到一个水上小镇。
和我一起被放逐的,还有三儿。这个叫做三儿的女孩,成了我生命里的克星,我的负担,我的责任,我实现自己梦想的罂粟。
三儿的快乐是单纯的快乐,三儿的人生是单纯的人生,三儿的喜怒是单纯的喜怒。读书的时间,水边散步的时间,劳作的时间,吃饭的时间,睡觉的时间,甚至是去卫生间的时间,都被三儿莫名地强占,三儿让她的歌声和婀娜的舞姿,迅速地占领我的空间和我的布袋。
驾着船游荡在水上,三儿站在船头歌唱;爬上山顶的清风亭,三儿缠在柱子上歌唱;骑着单车穿行在林间小路上,三儿粘在车后座上歌唱;漫步在月光下的河滩上,三儿光着脚丫在水里歌唱;钻进芦苇丛中,三儿站在芦苇尖上歌唱;
那个远在远方临海而居的男孩,让他的信和他的微笑越过千山万水,来到我的案头时,我的锐角整被三儿一点一点地打磨清除,男孩跟我约定:“我们一起来比赛吧!看看,谁先写出一首诗。”
我点头。千里之外的男孩,能看到我回眸一笑。
我的日子成了纸上的日子。三儿立在我身后,咬牙切齿。那个和我相约的男孩,成了三儿今生没有谋面的敌人。
一个关于大海的梦想,因为那个临海而居的男孩,真实且明丽了起来。我以为和男孩相识就是和大海相识,每当想到有一个人在海边,会怀揣着我的名字接受海风的轻抚,我就觉得我和从未谋面的大海,有了割舍不断的情缘。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年,如果有一个早晨或是黄昏,轻轻回眸,大海就在我身边,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浪漫且幸福的事情。
我的梦和我的文字成正比。在方格纸上,我把那些文字,以一种叫做诗歌的排列方式聚集,那些除了幼稚还有狂热的宣泄,让我少有的觉得安宁。
三儿不能容忍我的木乃和对远方的痴迷,她搬来录音机搬来乐队搬来隔壁家的双胞胎兄弟;她把两张床拉到一起把枕头拉到一起把被子褥子拉到一起;她买来我喜欢的啤酒买来我喜欢的鲜鱼买来我喜欢的扒鸡;
所有的收买和诱惑对我都无能为力,三儿想出了更为恶毒的计谋。在远方那个男孩给我写了三十首诗之后的中秋之夜,三儿点燃了我所有的藏信。我和三儿在相处了15个月之后,决绝在那堆熊熊燃烧的火堆之外。
抱着那些灰烬,如同抱着我所有的希望,我默默地,往外走。三儿哭着说:“姐,你为什么不可以和我一样快乐的生活?”
我拍拍三儿的肩膀,惨然一笑,又一次,头也不回地离去。
七、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植物休眠的开始
终于我的第一首小诗,在离开三儿之后变成了铅字。
我把那散发着油墨香气的文字,叠成一只鸟的形状,放飞。
一个女孩的照片和她剑一样锋利的文字,飞进了我的小屋。那个长发如瀑的女孩,以其妩媚的笑容和长发编制了笼子,收缴囚禁了我放飞的一只只小鸟。
这时我已经学会,处波澜而不惊。我知道如果我不能自己飞翔着去看大海,那个临海而居的男孩毕竟不能永远是我的眼睛。既然我不能放飞自己的诗歌,我慢慢地让自己长一双翅膀总可以吧!
在那个轰隆隆机器声遮盖一切的车间里,我一面劳作一面歌唱,那蹩脚的嗓音被震耳欲聋的机器声吞没,面对一盏盏明晃晃的白炽灯,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歌唱家。偶尔,没人看见了,就扭动肢体,学着三儿教得舞步柔软地向前飞翔;偶尔,那种叫做灵感得东西光顾,就飞快地跑到最近的墙边,用铁硝或是铅笔在墙上挥洒自己的文字;偶尔,乘监工看不见,也倚在转动的机器上,闭上眼睛偷偷去会会周公;偶尔,悄悄给傍边的女工腚上拴上一根长长地尾巴,然后牵着她的手满车间地示众;
没有了黑暗的夜晚,到处灯火通明。
那对卿卿我我的恋人,在楼下夜夜坚守相拥相依,唱着一只只动人的恋歌。我和那些小姐妹们,敞开窗户,头碰着头一起商讨用怎样的方式,才可以及顺理成章又能优雅地把他们驱逐。终于,我们的阿静突发奇想,脱口而出的:“如果穿着没有裤子的松紧带,突然坠落到那海誓山盟的情人头上。”的创意,在笑破了九个女孩的肚子之后,在此后的十五年或者更长久的日子里,成了一种虽然低级但是绝对经典的小范围聚会保留话题。
那些没有黑暗的夜晚,因为两个或是三个四个女孩,挤在一张小床上打闹,变得喧嚣吵杂。一呼数应的日子,让文字以一种透明的方式,在二层小床上跳跃。第一本入选一组作品的诗集,在小床上还没停留60秒,就被那些连报纸也读不通的室友,哄抢一净。那如雪片的钞票,纷纷扬扬洒满我的小床,连同夺眶而出的眼泪一起,那些零散的纸币被收藏进那本红楼梦里。(其中,我在那本书里收藏着:老家梨树上两片绿叶,阿莲抄写的虞美人,三儿烧毁信笺的一点残阂。)
我之所以能被工友们珍爱,除了我会涂鸦些她们读不懂的文字以外,还有就是我的未卜先知的巫术,整以一种蓬勃的强劲,吸引着她们用全部的身心,来聆听我近乎天籁的剖析。
握着她们或是柔软或是纤弱或是粗糙或是结实的手,我就握住了她们的企盼她们的渴求她们的喜怒她们的哀乐,每一个人脸上闪烁的光芒,或是隐晦或是忧郁或是明亮或是欣喜,那些关于挫折关于爱情关于财富关于生老病死的预言和验证,瞬间就透过握在我手中的她们的手,成为我的巫术,传递给她们。
因此,我不是有意但是绝对迅速地走入她们自己敞开的心怀,我和她们每一个人,都用超越友谊超越亲情超越爱情超越自我的暧昧,打开了一扇扇心门。
我的文字也在瞬间突破自己狭小的空间,迅速地幻化成一个个故事,出现在方格纸上。
我忽然,成了放大镜下面的物体,被所有的认识不认识的人,拿在眼前,放大成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之后,被人观看。
而那个怯懦的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或是孤独的我,除了我自己还认识以外,竟然被人们遗弃了。我正按部就班地顺着所有人的意志,向他们企盼的那样,未卜先知坚强博学甚至是无所不能地活着。
八、旷野里灯下的等候或是坚守
一盏昏黄的灯下,在子夜的旷野里,照着四个或是更多的男人,那四个裹着棉大衣,跺着脚,呵着冷气的男人,心不在焉地打着扑克。四颗点燃的烟,在零下十几度的夜里,不知道能不能温暖他们的身体?
明亮如雪的黑夜,在那个注定会被成为我牵手的人,牵着我一步一步离开。
我们是同病相怜的人。
我在黑夜里工作或是叫做干活,他在黑夜里那盏灯下等待。
当我终于可以逃离光明的时候,他的大手会牵着我的小手,走向黑夜。
一路走,或是微笑或是说话或是诉说那些琐碎,就在一双大手的牵扯下,我不会费一点力气,就可以回家。那些黑夜里分手时拥抱,会让我在没有炉子的房间里,感到温暖。
那双大手会干得活很多。他能把小石子准确地扔到我的窗台上,并且让石子像他的吉他一样奏起音乐;他能在夏天给我驱逐蚊子,在冬夜里给我暖手;他还能娴熟地拨弄他那把暗红色的吉他,和我的心弦;也是这双大手,还能把我捧在上面,任我在一双手上跳舞。
我不知道自己还会在离开母亲离开老家以后,变得肆无忌惮。或是哭或是笑或是颦或是嗲,就像一个被放纵了的孩子,在那双大手上发癫。所有的叫做理智叫做尊严叫做端庄叫做矜持的含蓄,在一双大手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
下雨的时候,就抢过他的外衣披在头上;下雪的时候,就挂在他的胳膊上滑雪;天冷了,就把冰冷的手伸进他的怀里取暖;天热了,就用他的胳膊擦汗;
他说:给我一个家吧!就在这别人的小城里,让我们一起来盖一座自己的房子。
我说:给我一点时间吧!我还没有足够的力量,经营照看一座房子。
我们都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
我天真地以为有了一双大手之后,有了365个黑夜的等候和坚守,那双手可以温暖我的一生;我固执地以为有了一双大手之后,有他心甘情愿的牵着,我可以不再一个人行走。
等我明白我错了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我明白他其实不如他明白我多。
原来一双大手在走进那个他要的家之后,除了让我跳舞以外,还会让那个流着我们两个人的血脉的小孩跳舞。原来一双大手在承担起两个人一个家之后,他也会感到疲惫。原来一双大手想要盖一座房子,还需要我来搬砖跳水。原来一双大手在抱过我之后,还要在等候我的夜里,抱着一个孩子整夜整夜地走动。原来一双大手在承诺捧着我一辈子之后,还会捧着我们的孩子,在我上夜校的楼下等候。
其实我明白这个不如他明白的早。
我躲在书房里摆弄那些文字的时,他在外面顶着日头劳作;我怀念那些手牵着手回家的黑夜时,他正在想着怎么多弄一块石头把房子修缮的更牢固;我一个人走在黑夜里的时候,他正陪着我们的孩子行走。
原来,和一双大手相牵,就是和那双大手一起,盖房子。
那些音乐那些黑夜里的灯光那些下雨或是下雪的放纵,成了我们珍藏的点心,轻易不舍的拿出来,等我们再拿出来时,点心已经风干的啃不动了,小斟或是有些个有月亮的夜晚说着话,我们就轻轻舔几口,借以充饥。
从此,有风有雨或是寒冷到来的时候,我和一双大手,相互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