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27日),中新网抛出一条新闻杜德伟疑港召妓被录像娱乐圈传得沸沸扬扬,文中说:据台湾媒体报道,港星杜德伟日前结束电视剧“天使情人”拍摄工作,返港休息,昨天却传出他在香港某饭店召妓,还被全程录像。昨天经纪人姚凤群联络上杜德伟后,他隔海喊冤:“没有这回事,我最近经常被莫名其妙的跟拍及修理,如果真有此事,请对方拿出证据。”
呵呵,如果传言属实,那杜德伟的确是个“伟男”:刚刚忙完拍摄工作,就去风花雪月了,体力不错嘛;可惜的是,这仅仅是“传”而已!
今天(7月28日),中新网又搞出了一条所谓的追踪报道杜德伟卷入歌手召妓事件经纪人:被人整蛊,文中说:据香港明报报道,经常都港台两边飞的杜德伟被卷入事件之中,更有传为此连即将在台湾开拍的电视剧爱情经纪约之角色都有可能被换掉。虽然昨日整日未见杜德伟再度露面,但他与台湾的经理人姚凤群也异口同声表示是被人整蛊,若真有此事请拿出证据来。
呵呵,传言就是经不起敲打的;传言的背后竟是整蛊?整蛊不是恶作剧,它带有明确的目的,带有攻击性的硬伤,带有无中生有的诬陷!时至今日,这条“传言”依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因为整蛊者没有“咄咄逼人”地抛出“新证据”来,所以“目前未清楚事件始末,故先静观其变”(今天中新网报道说)。
看了这两天有关杜德伟“召妓”的新闻,我想到了两句话,至于恰不恰当,那就见仁见智了;第一句:树大招风,第二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今天,新浪娱乐砸出一则调查如何看待杜德伟召妓传闻?,有五个选项,如下:
1.偷拍的人才应该受到指责
2.对杜德伟的行为感到不耻
3.两方都有错,都应受到谴责
4.其他艺人因以此为鉴,更加自律
5.事情还未最后确认,无法评论
关于这些选择,应该是因人而异的,毕竟一个“选”字,就说明了结果的不同;如果“我”有分身之术,而且还可以分为“五个人”的话,那“我”就有如下五种选择五种理由:
选择1:指责偷拍的人?这不是自打自己的嘴巴吗,这不是默认姓杜的真的召妓了吗?!既然如此,姓杜的就没必要假惺惺地装可怜、扮纯情,更没必要“振振有辞”、“义正词严”地吼吼人家拿出证据来。再则说了,那个经纪人姚凤群更没必要“煞有介事”、“助纣为虐”地哭诉遭人整蛊之类的废话!
选择2:这个结果,必须得建立在杜德伟确实干了不该干的事情之上,不然,就是不攻自破,连拿出来说说都显得多余!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么,作为一个艺人、一个公众人物,此行径无疑流氓、地痞,此风不可长,应该要严厉地惩罚,力度绝对是要比一般嫖客大和重!
选择3:是的,两方都有错,杜德伟尤其严重;而且他这个错不单单错在行为上,更错在出发点上,错在萌芽状态上,因为他压根就不该有如此想法、初衷和结果!七情六欲,人人有之,不能加以指责,也不能过于不齿;但情感的发泄必须得有正当的甚至合法的渠道,如果乱来,比如召妓、强奸什么的,不但违法犯法,更要遭到良知、仁义、道德的谴责!
选择4:这件事情就是一面活生生、赤裸裸的镜子;镜子,非但能照出自己的样子,也能照出内心的善恶、妍媸,更能激励、鞭策人的一切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许从某种程度来说,明星、艺人、名人所有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要求或别人对之的要求,比一般普通老百姓更要严格、严厉甚至苛刻!
选择5:人还没断气,自然不能盖棺定论;事情梳理不出个来龙去脉,自然不能武断了结、说三道四。还是三立电视台有高瞻远瞩之胸怀,说目前未清楚事件始末,故先静观其变;人跟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呵呵。
刚才魂不附体,胡说八道一番;鸡叫了,天亮了,也就尘归尘土归土了,呵呵。希望这沸沸扬扬、甚嚣尘上的“杜德伟召妓传闻”也早一日尘归尘土归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