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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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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娃依,不要啊——”

    一声极度悲伤的哭喊,穿越渐沥沥的雨幕,莫名地震动了男孩的心口。

    男孩停下脚步望向声音的来源处,一道人墙围住了十字路口,挡住了他的视线。大家撑着伞远远观望着,像是看着事不关己的好戏,没有任何人愿意离开现场。

    路上的车阵也全部暂停,看起来像是发生了车祸,正在等待交通警察或是救护车的到来。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除了哗啦啦的雨声,只有女孩细尖的悲泣声。

    应该要赶去学校上第一堂课的男孩,明知这一科教授点名不到就当人,严厉出了名,但是他的脚步仍不自觉地朝刊触动他心口的悲泣声走去。

    占着身高的优势,他很快地看到了那个女孩子。

    女孩一身鲜黄色洋装,此刻早己被泥泞沾得污秽不堪。她抱着一团染满血红的白色绒毛物,蜷坐在地上伤心痛哭着,所有人坐在车里看着,肇事的司机撑着伞站在一旁傻傻瞧着,没有人敢上前打断这个悲伤的画面。

    大雨毫不留情地打在这女孩的身上,雨水浸湿了女孩的全身,她一头的长马尾因雨水而湿贴在她脑后,露出白皙的优美颈项。有片刻出神,怔忡地痴瞧着她。

    情不自禁地,他撑着大黑伞,毫不犹豫地走向仍低者头哭泣的女孩。

    走近女孩一步之遥时,他才看清女孩怀中抱的是一只已经断气的玛尔济斯。

    “别再让它淋雨了。”

    一支大伞迅速阻隔了女孩上方的无情骤雨,打在伞上的啪啦啪啦雨声像是机关抢声般刺耳。

    男孩低沉的声音让女孩停止了哭泣,她缓缓抬起迷蒙的泪眼,望进了另一双深暗却极度温柔的眸子。

    女孩细致姣美的脸上布满泪痕,分不清是雨还是泪,却令他心口突然抽痛了一下。

    他以从不曾对任坷人说过的轻柔语调低语着:“我们把它埋了吧,让它安息。”

    女孩闻言,抱紧了怀中的小狈,再度泪如雨下。

    男孩何时将她拉了起来,拥着她走向另一边的公园,何时把她的小狈接手过去,将它安葬在公园南端角落的小树丛下,她已经不复记忆。

    只记得,那年三月的第一扬春雨,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陪伴她六年之久的“卡娃依”

    还有那一双一直温柔拥着她的手。

    那一年,她正值青涩的十七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日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妈妈照例为我买了一个芋头布丁蛋糕,也照例忙她的说明会去了。

    以往都有卡娃依陪我,它会兴奋地摇着尾巴、会舔着我的脸帮我庆生,就算没有人陪,我仍是快乐的,但是今年我一气愤便把整个蛋糕丢进垃圾捅,谁要过这样的生日!

    妈本来要再送我一只小狈,我拒绝了。没有任何一只狗可以替代卡娃依。而且,我再也不要经厉这种生离死别,这种痛,一次就够了。

    今天下午去公园看卡娃依,忍不住又哭了。那天下这么大雨,我不该抱它出门的,只是为了想吃马路对面的臭豆腐。我真是大白痴!大苯蛋!

    发誓以后再也不吃臭豆腐!

    今天又遇到那个男孩。奇怪,我每次去看卡娃依都会见到他也来公园打球或做什么的,他可能也住在附近吧。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日今天那个男孩居然到我们学校来找我。

    原来他叫黎安,是下大的大四学生,来邀我参加他们的圣诞节舞会。

    他不知在我们校门口站了多久,因为下午第三堂课冠慈溜出学校去买葱油拼时,回来就大声嚷嚷有个大帅哥在校门口站岗,结果我们班一票人全溜出校门外。卖葱油饼的小贩今天一定乐歪了,无缘无故生意突然好起来。

    站在绿色校服的女学生群里,我发现他倒是挺沉着镇定的我那几个死党一遇到好看的男生,便会失去控制,一点也不害躁的拼命问东问西,我看她们也甭考大孛了,直接进调查局算了。

    天知道从他那次帮我埋了卡娃依后,我们连一次正式面对面的交谈都没有,至今半年多才突然来约我,我才不会像阿美或熏儿想得很浪漫。我觉得他要不是找不到女伴,就是找我掩人耳目,比方说不让他真正的女朋友曝光之类的,反正不可能是喜欢上我啦。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今天一整天拼命对着镜子左顾古盼。

    嗯,我的眼睛嵌在我这张小脸上,似乎看起来太大了一点,有轻微近视再加上不爱戴眼镜,所以有点无神无神吧。

    阿美她们常说我眼带桃花,我还真是败给她们了,连男生长相都看不清楚的我,坷来桃花啊?

    鼻子跟嘴巴不就是那个样?我一点也看不出自己哪里漂亮了,顶多皮肤算不错喽,平滑又没有痘痘粉刺之类的,这该感谢我妈的遗传好吧。

    我们班都说我像港星李嘉欣,怪哉,我自己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既然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到底是哪一点值得师黎安每天下课来我们校门口站岗呢?

    他真是把我给害渗了。本来没没无闻的我,偶尔做些小好小恶的事,例如去倮健室偷偷睡个觉,或是体育课翘头一下,根本不会有人理睬;这下子倒好了,他每天来晚点名似的,一个大个儿站在女校前,不引人基息才怪。搞得现在全校人画皆知我这一号小人物,连班导都来我我训戒一番,说什么不要被恋爱恋昏头,学业最重要等等;害我足足晚了半小时才下课。

    这一肚子闷气终于忍到昨天一并向他爆发。哈哈!真不知道自己口才这么溜哩,我看以后可以朝常议员或立法委员的方向考虑喽。

    忘了自己炮轰他半个多小时,到底说了些什么话,反正没啥好的,就是叫他别再来晚点名这一类的啦。

    而且自己昨天那副穷凶刻薄的恶婆娘状,总该把他吓跑了吧?

    他的大学同学一定有很多女孩子,我就不相信真找不到人陪他,非要找我这小毛头——我们相差四岁耶!

    反正我今天请病假不去学校,他若再苯苯地跑去站岗,我可是眼不见为净哪。

    就这样决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最后我仍是答应了他的邀请。

    到今天我依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冲口说出个好字。

    也许是看他傻呼呼地在学校门口又站了一下午。不过这得怪阿美多事;干嘛特别打电话告诉我呀,害我心里老是有疙瘩,惦记着某个呆子学不会放弃,老在校门口让人当闲嗑牙的题材。

    也或许是那天的一场午后雷阵雨,跟电话铃声一起惊醒正午睡的我。听说那呆子没带伞,被大雨淋得一身湿,内心顿时愧疚自己还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香甜呢。

    更或许是我基于道义责任,不得不带把伞去救他。阿美还笑我根本无道义可言,一定是被他感动了。哼,鬼才被感动哩!

    在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卡娃依被车子撞死那天,是他伸出援手帮我葬好卡娃依,怎么说我也不该将他当敌人般看待。

    反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就是答应了他。

    也许就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答应了,不是心甘情愿要去,所以二十四日晚上我随便穿了件白衬衫、牛仔裤就赴约了,才不管这个晚会到底正不正式,大不了拍拍**走人嘿嘿,如果成真,正合我意哪!

    他果真如我所科般,穿着正式的西装赴会。站在他学校门口,我一派轻松自得地瞧着他下一步会如何。要不就带我进去,让别人笑话他——这点我承认自己有时挺坏的!

    要不就在这里说拜拜,反正姑娘我懒得回家换衣服。

    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竟然脱下西装外套,扯掉领带,把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拨正常,还说他也觉得这样比较舒服,不过我看他平常头发就是有点乱乱的。

    结果那天晚会上,我们两个成为众所瞩目的异类。

    不过,那是我自从卡娃依走后,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他似乎很有人缘,有许多人一直过来找他说话,男女皆有,而且他们看我的眼光都是充满好奇。不过我可不在意哩,反正我是来这里混吃混喝兼玩乐的。

    他也满有又气的,好多女生找他跳舞,他都拒绝了,从头到尾一直陪在我身边。这样也好,不然我又不认识其他人,他若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坐冷板凳,我一定恨死他了。

    当我这样告诉他时,他居然笑得狠开心,还说他会一直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狐疑地看着他,觉得这句话好像有语病,可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结果他随即带我上场跳华尔滋。一曲下来,转得我头昏脑胀,一下子忘了要同他什么。

    他舞技不错,一百八十几的身高,跳起舞来还能这么优雅灵巧,算难得了。还好他也够高,跟我站在一起不会大不搭调。以前我很讨厌参加舞会,就是因为我一六八的身高找不到适合的舞伴,每次男生来邀舞,一看到我站起来就退缩了。矮子没自信,这话真是一点也没错,我都不廉他们矮,愿意舵背屈就一下,他们连这种自信心都役,舞会里尽是这种男生,无趣极了,不去也罢。

    虽然他不多话,倒也不会木讷,还算言之有物,不过到现在我还是没看清他的长相,实在是因我懒得戴眼镜。但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再丑的人到了我眼里都变好看了,雾里看花的感觉未尝不是一种快乐,凡事看太清楚有时反而是种伤害吧。

    好几天没写日记了,话似乎变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事之秋的咕咕鸡年终于要走了,可爱的汪汪狗年即将报到啦。

    回顾今年的年度大事,该是卡娃依的离去及几天前阿妈的过世吧。

    说起住在宜兰的阿妈,其实我是没什么印象的。

    曾听妈提过,当年她要嫁给爸时遭到全家的反对,她不顾一切与爸私奔到台北来,结果也断了与家里的联系。后来爸在我五岁时因为外遇而和妈离了婚,妈因此觉得丢脸,更是无颜回去,就一直这么僵着,直到阿妈的死讯传来。

    妈在阿妈灵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了很心酸。

    我想妈是很后悔吧,为了面子问题,结果连阿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死者抱憾而终,生者更会遗憾一辈子吧。

    回来后,妈又像从前一样投身于忙碌的工作。

    常看着一室冷清的我,不禁想到,万一我突然死了,妈会不会也像那天一样哭到没力?,但是那又如何?妈似乎很本没从阿妈的死学到教训,我是她唯一的女儿,她难道没从死亡的真谛中领悟到生命的珍贵,更珍惜亲人的相聚吗?

    我当然不会苯得用自杀来提醒她,也许她仍是哭一哭,哭完又故态复萌,那我岂不是白死。白痴才干这等傻事!

    妈也该庆幸,像我这种无人管的小孩,一路活到现在,不但烟酒打架没沾到半样,品德学业还是超优的哩,真不知该说是遗传好还是我天赋高,也许两者皆有吧。阿啊!

    自己暗自偷笑一下。

    那个狮子今天居然开口要我做他女朋友。

    狮子就是师黎安啦!

    说到“狮子”这个我帮他取的外号,听起来挺威风的。实际上哩,哈哈,我又想大笑了。

    这要讲到隔天他约我去看电影。想想反正也没事,他也不讨厌,就答应他了。结果那天一场即时雨,淋得我们狼狈不堪,刚好离他家不远,他家人也不在,就提议我去他家吹干衣服及头发。直觉上我认为他是个君子,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结果,被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他居然有一头的自然卷发,像狮鬃一样又卷又乱又难整理,跟平常的服贴直发真是大异其趣。如果染成白金色,简直是阿玛迪斯的翻版。

    我站在那里足足笑了三分钟。哈哈!想到就好笑。

    他脾气还不错哩,就乖乖站在那里让我笑,只是神情很无可奈何。

    “师狮子!”一下子忘了他的名字,狮子就这么喊出口,我发现叫起来挺顺口的,就决定这么喊他。嘿嘿,他也不敢有异议,谁叫他的秘密被我发现啦!哈哈!

    当他告诉我,每天要提早一小时起床整理头发时,我还真是服了他。这就是我坚决不烫头发的原因,自找麻烦哪!多留些时间睡觉不是更好?

    看他笨手笨脚的吹头发,没耐心的我素性抢过吹风机帮他吹整,结果不到半小时,那些不乖的头发被我治得服服贴贴。唉,原来是他手苯才要花这么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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