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末期夜间战斗机都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配备了功率强大、探测距离更远的对空搜索雷达而且部分夜间战斗机甚至有火控雷达。二是速度更快一些在大战末期服役的夜间战斗机的最高平飞速度超过了每小时七百五十公里超过了当时飞得最快的单发螺旋桨战斗机。三是升限更高大部分都超过了一万米部分专门以拦截像“超级空中霸王”与“超级空中堡垒”这种高空轰炸机为住的夜间战斗机的升限甚至达到了一万三千米而这几乎是螺旋桨战斗机的极限了。四是火力更加强大最差的都配有四挺二十毫米航炮最强的则有两挺三十七毫米航炮与四挺二十毫米航炮即便是对付重型轰炸机几枚炮弹就能将其击落。五是更加坚固所有夜间战斗机都为飞行员座舱安装了装甲少数夜间战斗机还在油箱与发动机外面裹了一层装甲。
显然这些都是截击机必须具备的特点。
这其中速度最为重要。
也正是如此夜间战斗机在作战的时候很有特色一般采取打了就跑的战术。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从低级的后方进入以俯冲方式发起攻击逼近敌机的时候俯冲速度往往在每小时七百公里以有的时候甚至能超过每小时八百公里攻击完成之后同样以俯冲的方式摆脱轰炸机。这样一来轰炸机的自卫火力往往来不及发挥作用。如果没能一举击落敌机则在敌机自卫火力之外重新爬升到达敌机空一千米的地方紧接着发起第二次俯冲攻击。
显然夜间战斗机不会与敌机纠缠。
当然这也是截击机固有的特征。
事实这也决定了夜间战斗机很难在白天发挥作用。
原因就是如果遭遇了性能更出色的单发战斗机夜间战斗机几乎没有胜算唯一的办法就是凭借速度摆脱敌人的战斗机。如果与单发战斗机纠缠的话夜间战斗机糟糕的机动性将使其保输不赢。
只是在白天对付轰炸机的话夜间战斗机同样拿手。
这就是轰炸机的机动性更加糟糕而且夜间战斗机的速度优势使其很难遭到护航战斗机的拦截。
当然如果没有护航战斗机那就再好不过了。
中国海军的岸基战斗机投入战斗的时候就是这么个情况负责掩护轰炸机的美军战斗机已经被打散了。
面对汹涌而来的近百架重型战斗机近两百架美军轰炸机只能任其宰割。
可以说重型战斗机的每一次冲击都伴随着一架美军轰炸机被击落或者被击伤。
要知道这些战斗机实际来自空军只是暂时交给海军使用每一架战斗机都有两门三十毫米航炮与两门二十毫米航炮能够在一分钟内吐出千发炮弹即便是一个短点射也能打出百发炮弹而只要被几枚三十毫米炮弹击中即便是b-29也有可能被打得凌空爆炸。
别忘了炮弹不是枪弹在击中目标后都会爆炸。
一枚三十毫米炮弹的威力比一枚手榴弹都要大当几枚这样的炮弹在轰炸机的内部爆炸其结果可想而知。
更要命的是美军轰炸机的自卫火力对这种战斗机似乎没有用。
在这场一边倒的战斗中有一百二十多架轰炸机被击落还有近六十架被击伤剩下的十多架也被迫转向返航。
与之相比战斗机付出的代价要低得多只有十多架被击落还有近二十架被击伤。
更重要的是这批重型战斗机没有返航而是直接杀向了第四支美军机群而且都是以最高速度发起冲击。
这下美军慌了手脚。
虽然“野马”的速度并不慢在俯冲的时候甚至能超过每小时八百公里但是护航战斗机在接敌之前往往都以巡航速度飞行。更重要的是这些护航战斗机要全程伴随轰炸机活动的话在到达巴拿马空之前就只能以巡航速度飞行。结果就是当美军护航战斗机的飞行员发现了前来拦截的重型战斗机群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加速甚至来不及把编队调整成战斗队列。
仅仅一次冲击就有数十架轰炸机被击落而护航战斗机编队也被冲散了。
显然这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事情了。
如果护航战斗机不能成群结队的行动那也等于什么都没有因为单独活动的护航战斗机同样不可能阻止防空战斗机靠近轰炸机群。要知道掩护轰炸机是护航战斗机的职责而没能阻拦防空战斗机就等于失职。
显然只要有机会逼近轰炸机防空战斗机就不会理会护航战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