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不再需要大规模裁军,并不等于有能力建立战略打击力量。
说白了,中德全面对抗对陆军争取洲际弹道导弹部队并不有利。
主要就是,在中德全面对抗中,扮演主要角色的是海军与空军,陆军受自身固有缺点的限制,很难成为战略性力量。
此外,不裁军,意味着需要维持更多的部队,也就意味着要花掉更多的军费。
结果就是,陆军根本没有多余的军费来组建洲际弹道导弹部队,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空军占便宜。
当然,这还与一个因素有关,即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战略打击能力。
在中德反目的时候,德意志第二帝国已经制造出了原子弹,而且完成了弹道导弹与运载火箭的研制工作。也就是说,德意志第二帝国已经具备了有限的战略打击能力,对中国本土构成了威胁。
显然,中国最需要的就是遏制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战略打击能力。
结果就是,空军率先完成转变,把绝大部分资源用在了战略航空兵上,以增强战略打击能力。
虽然中国海军也有核打击能力,即原子弹在小型化之后,已经可以由舰载战斗机运载与投掷,而部署在北大西洋上的舰队能够直接攻击德意志第二帝国本土,也就具备了有限的战略打击能力,但是舰载航空兵是战术部队,其战略打击能力根本无法与空军的战略航空兵相提并论。
也就是说,空军是中国战略打击力量的支柱。
正是如此,中国当局最终才决定,把洲际弹道导弹部队、也就是后来的战略弹道导弹部队划归空军。
当然,这也与中**队的实情有关。
这就是,在中德全面对抗开始的时候,中国的核武库还不是很充足。能够使用的原子弹也就三十枚左右。如果把这些仅有的原子弹交给三个军种使用,那么在进行战略打击的时候肯定会遇到麻烦。相对而言,让空军承担战略打击重任,海军负责战术核打击,能够更有效的利用为数不多的核武器。
说白了,如果中德真的爆发全面战争,那么核武器就不再只用于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由空军单独规划打击目标,并且实施战略打击。肯定要比空军与陆军联合进行战略打击好得多。
更重要的是,核武器具有极大的毁灭性,因此对打击时间的要求非常高。
说得简单一些,在中德爆发全面战争之后,中**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发起战略打击,不给对手任何机会,甚至不能让对手获得反击机会。才能够确保中国本土的安全,而这就需要极高的作战效率。
显然,两个军种联合作战的效率远不如一个军种的作战效率。
这些因素,最终使中国陆军丧失了拥有战略打击能力的机会,也就由此决定了陆军的地位。
所幸的是,海军把握住了这个机会。
在大战结束后的十年里,海军投入大量资金研制潜射弹道导弹与战略型核潜艇,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对海军来说,在战后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获得投掷原子弹的能力。
显然,在战略型核潜艇问世之前海军只有战术平台。没有战略平台。
结果就是,中国海军在原子弹小型化工程上做出了最大的努力,因为海军比空军更加需要让原子弹做得更小一些。
所幸的是,技术进步的速度,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料。
到一九五四年,中**方就制造出了第一枚可以由战术飞机携带的原子弹,其质量仅有一点四吨。
虽然比起后来的核弹头,这依然是一枚十分巨大的炸弹。要知道。中国在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之前研制的最先进的核弹头,其质量仅有一百三十四公斤、爆炸当量在五万吨到二十万吨之间可调,一枚射程高达一万二千公里的潜射弹道导弹可以搭载十二枚。而且能够分别打击十二个目标。但是与最初的原子弹相比,这种只有一点四吨重的原子弹已经足够小了。小到能让舰载攻击机携带。
正是如此,在大战后,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发展,准确的说是新式舰载攻击机的研制都以搭载原子弹为基本要求。
经过艰苦努力,中国海军在一九五六年获得了第一种能够搭载原子弹的舰载攻击机。
由此,海军获得了极为宝贵的核打击能力,并且在洲际弹道导弹与战略型核潜艇问世之前成为了空军战略航空兵的有力补充。
当然,这是一种非常大的攻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