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而是毕业以后那两个月逛过的地方:川藏公路上的一小段悬崖路段,布达拉宫的金碧辉煌,青海湖的宁静祥和各种类型都有涉及。
每画完一幅画,刘星都会交由对方看一眼,直到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女孩突然开口道:“我回去了还有你画得很好。”
她的声音很独特,有些沙哑,带有强烈的磁性,就像是深夜电台中的声音,里面蕴含着太多的东西。
刘星点点头,看着她开上了一亮银白色的吉普车,很快就消失在草原中。
内蒙的天,黑得特别晚,直到晚上八点多,天色才彻底暗下来。
刘星点燃一堆篝火,篝火上烤着一只野兔,此刻上面正不断散发着浓浓的香味。他小口小口的喝着啤酒,靠在车门上看着天空中的星星,一时间竟然有些走神了。
到了现在自己已经不缺什么东西了,可是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刘星不知道,或许是因为成功来得太过容易,让他感觉有些不真实,或许纯粹是不想闲下来。
总之,他挺享受这种忙碌的感觉。
远处阵阵轰鸣声传来,打断了刘星的沉思。他将野兔翻转过来,慢条斯理的这一面刷上调料,说道:“你怎么又回来了,一个女生大晚上在草原上不安全。”
女孩耸耸肩,大大方方的坐在刘星旁边,熟络的拿起一瓶啤酒打开,似笑非笑的说道:“谁知道呢?可能是感觉闲得无聊吧,难道你想要对我做什么?”
此时她没有再带着那副足以遮盖住半张脸的墨镜,火堆上的光线影影约约照在她的脸上,美得仿佛落入人间的天使。
刘星见过的美女不少,但是即使是吴依依等人,光凭容貌也比她差了一截。收回自己的目光,将野兔取下来,熟络的用小刀割下来几块肉,笑着说道:“你要尝尝吗?”
女孩点点头,啤酒就着烤肉,吃得她眼睛都笑眯起来。看得出来,女孩的家教很好,她虽然吃得很快,但是却丝毫不显得粗鲁,反而有种优雅的感觉。
说来也奇怪,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甚至就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偏偏两人相对而坐,都不感觉有丝毫不自然,仿佛是多年的老朋友那般。
女孩将第二罐啤酒喝完,舒了口气说道:“酒还是要白酒才够味,我那儿有几瓶牧民送的闷倒驴,你要不要尝尝。”
刘星点点头“行啊。”
酒液一入口,就连刘星都不禁咂咂嘴,暗叹这名字真实在。六十五度的白酒,估计就是驴喝了都得醉。
女孩没喝多少,总共一斤装的闷倒驴,她估计就喝了二三两,剩下的全部进了刘星肚子里。一瓶酒解决,她笑着对刘星挥了挥手,开上车离开了。
回想起女孩的眉眼,刘星总感觉有些熟悉,可是又实在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不过也没有多想,将火堆熄灭以后,进入帐篷中,很快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