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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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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将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民政工作挑战和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一年。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抓住扩大内需、加快发展、保持增长的机遇,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和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工作新的发展和跨越。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项目带动,全面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完成县中心敬老院建设任务,确保五保户年底前入住60%以上。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在农村,组织实施好2011年度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完成1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在县城,3月份建设路、新永路、药厂路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交付使用。加强优抚、孤残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抓好永寿县优抚休疗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的争取建设。

    二、制度创新,全面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进一步规范乡镇民政工作站建设,做到名称、公章、牌子三统一,人员配置、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办公硬件、、学习培训六到位。3月上旬全县所有的村都要建立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政组织网络体系。一季度,对乡镇民政工作站人员和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三、为民解困,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以提高各项救助标准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推进分类施保。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协调成立乡镇(街道)低保服务中心和社区低保服务站。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覆盖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工作要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0元,保障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低保工作要加快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分档施保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93元提高到785元,月人均补助不低于50元。农村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由每人每年1640元提高到1856元。努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水平。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春节前中央给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二)以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加强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县乡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及实施方案,加快各级防灾减灾机构建设,抓好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以及灾情核查上报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收尾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安居工程,年内完成106户400人的建设任务。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灾害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以落实政策化解矛盾为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改革,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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