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制度
(一)干部的分类
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共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6类人员:
(1)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干部,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
(3)在军队中担任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
(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的领导与工作人员;
(5)专业技术干部;
(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干部管理的主要制度
1、党管干部
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制度,包括:
1、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和执行干部工作政策;
2、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直接管理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3、党委负责监督和控制干部工作的执行情况;
4、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分类管理。
分部管理就是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干部。
分级管理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之间分工管理各级干部。
分类管理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干部实行公务员制度;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类似于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2、干部录用
干部主要来源于:
(1)考试录用;
(2)转业军人;
(3)大中专毕业生;
(4)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吸收、经过培训录用者。
3、干部任用制度
主要有考任、选任、委任和聘任制度。
4、鉴定考核制度
鉴定考核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在干部录用提拔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价制度。
鉴定主要由中共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
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