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你真正的生日,是22号还是26号?”这是我的hotmail里面的一封email。它的发出者是辉,因为我曾告诉过他,我的身份证上面的生日是错的。正确的日子,应该是再推迟几天才对。
由于我的生日在读书时候总是考试的日子(或前夕),故我从来对次都相当低调,总没好好地过,也没怎么通知同学或朋友,总认为大家也没什么心情去记。
我真的没想到辉会记得这么紧,因为即使是我当时这样说,也是很不经意地说说而已。
就在前几天,我曾告诉过lam,认真而郑重地,他还是记错了。哦。真没办法。
“过几天我去探望你吧,”说这话时的lam有点觉得不太好意思,20天的大假来临,他才和我说这么一句。
“好,那顺便把生日蛋糕拿来啦。”从我的立场,能来,也是好的。我不愿想太多无畏的东西。
“你生日?不是过了吗?”我看不出lam说这话的表情,因为我们都在qq里。
“还没,就本月26日。”
“那我就在那天去探望你啦!”
“ok,哦,lam,在那天,我有个小小的心愿,你一定可以做到的。”
“是什么?”
“我希望得到一张你亲手画出来的生日卡!”lam是一家著名报社的美工主编,但遗憾的是,我从没见过他的手稿。
“!”是个吐舌头的表情。
“你知道,我从没见过你的作品!”我有点痴,有点怨,有点乘胜追击。
“是28号对吧?”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唯一可以理解的是,他正在忙,我亦然――这还是正常的行政班时间,我们是偷偷地上的qq。
“是26日!”愤愤不平又如何?他都没有看见我的表情,唯一可以看出点点迹象的,该是后面的叹号吧。
“对不起,我太没心肝了!”哦,他似乎feel到了我的蕴怒。
“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anway,记得来陪我!”紧张的上班时间,我难得地偷得了浮生半时闲,现也应结束了。意识一到,马上按了“工作中,请勿打扰”的牌子。
这便是两人的区别。
我并不为辉所感动,或者说,有过,但因为太久没见及时间不对,我的感动已经转化为麻木,或者说是在这种情绪刚有点火花的时候没好好地趁热打铁,它已经冷却了。
我同样不为lam所蕴怒,有,也会在一刹那就变得烟消云散。原理,和辉的case异曲同工。
为什么同一性质的事情,在两人身上给我的反应会如此晌异?这个问题,我也曾扪心自问过。
理由,其实简单而现实。因为他们两人长着云泥之别的两张面孔!
辉的样子真是令人不敢恭维。五官真可谓该大的地方小。也许我说得略为夸张。确实,他的眼睛还没小得像绿豆,鼻子也没塌得像蒜头,如果这只算“平凡”的话,但偏偏他的油性皮肤却无时无刻地张着暗疮,使本来就不怎么样的五官显得雪上加霜!
很可惜,如果我和辉是在同一城市或者是大家朝夕相处的话,我也许就会“审美疲劳”看多了就顺延了。那样的话,也许我还真的会感动,从而就真的会跟他上教堂了。可惜,自出生以来就在沿海城市的我,对“外嫁争取身份证”这种理念不屑一顾。
同样年近不惑,lam的清眉秀目真的可使我在一瞬间就忘记了之前的不快!只要一个kiss,一个kiss,我马上就会洗脑!当然,条件也基于我潜意识里就明白lam是个小男人的前提下。我喜欢lam的kiss,尤其是在街头!不仅因为lam薄薄的嘴唇亲起来舒服无比,还因为在亲的时候想到旁观者的惊讶与羡慕,更重要的还有,当想到靓仔靓女的接吻镜头本来就是张美丽的图画,如果我是旁边者,我也会被吸引,被感动!简单点,虚荣使然。
客观的事实,使我形成不了“审美疲劳”也抹杀了我要接受辉示爱的决心(一直认为,101次求婚的情景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理所当然,它也掩盖了lam带给我的不快。
辉其实很明白,他于我,只是“阿二”或“阿三”而已,当然,我也尽量不在他面前提起别的异型或这类故事来刺激他。我和他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这就够了。其实对lam也如此大家心照不宣,大家也快乐着,就够了。反正我们都过了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年龄,都不急。
丝毫不觉得有哪里对不起辉或lam,因为他们早就明白我的个性。我没可能要为了一个我还未下定决心下承诺的人去付出一些超出我忍耐范围的东西。我的工作繁忙而充实,它也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成就感和快乐。我是个“江山要,靓仔也要”的人,不可能为了某一种快乐而放弃了其二。起码在现阶段――我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不可能。
反正,现在社会,结婚是件“少年夫妻老来伴”的事情,对次,我还真的是抱着let it be的心态。我会发嗲,也懂得小鸟依人状,如果我遇到了mr。 right的时候。我一直很自信,只要女人一直保持足够的精彩,就会得到想要的东西(看看现代浮世绘的关芝琳、张曼玉,黛米。摩亚)。
扯太远了!
总而言之,我当前的状态,就是宁要无心靓仔,不要专一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