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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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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丽儿很满意她目前的生活,因为她可以把时间花在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写作上。

    她是个小说家,而且是唯美派的。虽然她天马行空的幻想力远远超出她写作的速度,但勉强还算是拥有一样糊口的本事——强调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好保住她身为母亲的一点点尊严。她时常面对着一大片落地玻璃窗,面对着稿纸胡思乱想了一下午,却仍然写不出一行字。

    在其他同行老早改用电脑写作时,她这个“仿古”的小女人,只有在他人的取笑声中,努力地发出小小声的抗议:“以我写作的速度,使用电脑无疑是浪费电力。”

    “老妈,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最常取笑她的人,首推她的女儿朱千喜,一点儿都不懂得“敝帚自珍”的道理。

    “千喜,你太护短了,你妈是不长进!”毒舌派第二号是同行秋必娜。相对于朱丽儿以“拖稿女王”闻名于千象出版社,秋必娜则被尊为“快手”平均两个月献出一本书,又很懂得捕捉善变读者的口味,口袋自然麦克麦克。

    “要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像你朱九华,我们这些画封面的画家上哪儿混口安稳饭吃?”说话慢条斯理的毒舌派第三号叫徐巧盈,人长得宛如她画的封面美女那么唯美浪漫,连骂人也同样有气质的不带脏字。

    根据少数几位好友(损友)的统计,朱丽儿的所作所为,到目前为止,唯一可以算是跟得上流行的,就是替自己取了一个笔名:朱九华。

    朱千喜一向勇于发表意见:“朱九华这名字太老气横秋了,跟你写的书不搭嘛!说不定,当初你若拿我的名字朱千喜去当笔名,销售量会突飞猛进。”

    “千喜说得好!”秋必娜自信她人如其名,够亮眼出色,所以不屑取笔名,结果她的成果也一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朱丽儿,朱丽儿,这名字跟你的风格比较贴切啊,你根本不需要取笔名!何必多此一举呢?”

    “朱丽儿这名字,听起来太孩子气,我喜欢人家觉得我成熟稳重,如山岳九华一样,可以依靠”朱丽儿小声的解释着。

    噗哧!千喜很不给面子的大笑出声:“拜托你,老妈,要说笑话娱乐大家也捡点别的,请你不要残害民族幼苗。”

    徐巧盈含笑附和:“就是说嘛!不小心把千喜给笑死了,你上哪儿再找一个男人生出这样美丽出众的女儿?”

    这是大伙儿心中共同的疑惑,她们不止一次的或明示或暗探的想套出“那个男人”究竟是谁,但始终没有人成功。

    朱丽儿十七岁给人弄大了肚子,十八岁生下小千喜,十九岁再度复学念五专,同一年开始提笔写作。同样十九岁,她少了可以理直气壮花父母钱的勇气,有千喜绑着又无法外出打工,只有选择投入自己最熟悉的小说世界。她希望人世间的爱情都圆满如意、了无缺憾,千万别跟她一样啊!

    端看朱丽儿的外型。教人打破头也无法相信,她竟有勇气搞“未成年怀孕”的那一套把戏。不像嘛,要形容朱丽儿的长相,只需一句话:一尊放大的古典洋娃娃。时髦流行的套装穿在她身上,只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她永远记得,当年的“他”总是以温柔的声音低喃唤她“白瓷娃娃”他喜欢牵着她的小手逛街,为她挑选着符合她清灵气质的飘逸洋装,以及典雅的发饰、坠链。她总是乖顺的任由他装扮,一颗心沉浸在蜜海中;直到父母下班回家前,才脱下那一身贵气的服饰,换回契合公务员家庭气息的棉布洋装。

    她的父母都是明星国中的老师,父亲已升为教务主任,两人夫唱妇随,日子美满,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在婚后第五年,夫妻俩领养了一名女娃,因为他们说这样便很快能带来子嗣。但这一等便是十多年,直到朱秀曼报考高中的那年春天,丽儿才姗姗来迟的降生朱家,刚好赶上父亲做四十五岁生日。

    老来得女,疼惜自不在话下,但丽儿的童年依然是孤独的。她念小学时,大姊便已嫁人生子去了;等她到了青春期,老迈的父母又怎能了解她的少女心事呢?在这种情形下,她偷偷的谈起恋爱来了。

    一直到现在丽儿也只记得他的好,忘了他的恶意失踪。

    即便东窗事发,再也掩饰不住她凸起的肚腹当时,她也是咬紧牙关,不管老父如何咆哮,抽下腰间的皮带威胁着要“打”出实情,也不理会自发老母抱着她哭泣哀求,她怎么样也不肯透露出“他”的名和姓,她僵直着身子,跪坐在父母面前,没有丝毫表情,也没有任何反应。

    教她该说什么呢?他早走了,且走得好远好远,存心让她追不上的。这教他如何负责呢?如果他肯负责,他也不会如同泡沫一般突然失踪,任她流干了泪也找不回他。

    别问她为什么这么傻?你们都没瞧见他那一双盈满爱意的眼眸有多动人;你们自然也感受不到他对她百般的呵护有多醉人!虽然他有点“贵公子”的傲性,在她面前收敛得不着痕迹。他是真心爱恋她的,她深信。虽然最后,他选择背叛了她。

    终于,她的沉默引来老父更大的怒火。“把孩子拿掉;立刻拿掉!”

    她的心震了一下,不假思索的说:“我会去死。”

    父亲崩溃的掩面哭嚎,他抱住她哭了起来。“为什么不听话?孩子生下来,你这一生怎么办?”

    她无言以对,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清楚她内心的感受。如果,把孩子拿掉是对的,那不就等于证明她的爱情是错误的?她纯洁无私的奉献也是可耻的?不,不,不要!她不愿亲手抹煞她的受,她的奉献。

    最后,父母让步了,带着大腹便便的她,离开熟悉的生活圈,搬到郊区小镇,买下一幢近街的四层楼房。房子很宽敞,一家人住在顶楼,余下三层楼则分别出租,以收租金渡日。

    在千喜上小学的前一年,父母双双弃世,这时她才知晓,房子是以她的名义买下的,是为了保障他们这个单纯又没能力的笨女儿,下半辈子不至于饿死。她一直是个没用的人。朱丽儿始终确信这一点。

    千喜对阿公阿妈没什么印象,她唯一记得的是,阿公临终前曾紧紧拉住她的手,叮嘱说:“好好照顾你妈妈,答应我。”

    千喜本能的点头答应,但小小年纪的她无法理解阿公的意思,不是应该妈妈照顾她才对吗?

    事后证明,她的妈妈不仅是个教人头疼的女儿,更是一个不可靠的妈妈。

    像今天,千喜气冲冲的拿着邮局簿子冲进和室——同时也是丽儿的书房,大声质问:“妈,家里只剩下一万元家用,你知不知道?”

    朱丽儿收回云游窗外的目光,困惑地朝女儿看了一眼,然后粲然一笑:“你放学啦!千喜,我都不知道这么晚了,夏日的阳光总是驻足不去”

    “老妈!”千喜真想摇醒她的责任感。“今天星期六,我读半天,放学后到同学家比赛玩电脑游戏,我赢了五百元,我早上出门前有跟你说一声。你呢!你中午有没有记得吃饭?一整天又写了几个字?”她噼哩啪啦一口气说完。

    “千喜,你是怎么搞的?十五岁的孩子像个管家婆似的。”丽儿笑道,镇静自若得像个没事人。“我忘了今天是星期六了,当然,我中午有吃,我泡了一壶花茶,配上你大姨拿来的饼干,可口”

    “大姨今天有来?”千喜搜寻着饼干的踪迹。

    “是啊!她早上来过。”丽儿从矮桌下取出一个小小长条形的铁盒子,盒上有秀气而典雅的图案。“大姊说,这盒子拿来装读者信件很合适,所以特地买来给我的。”

    “还真是好大一盒!”千喜嗤之以鼻,有钱人就是小器!想想,不对!她连忙追问:“大姨找你有什么事?”有钱人同时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奉行者。

    “也没什么,”她娇俏的笑。“你表姊也二十五岁了,明天中午她约好要和一位青年才俊相亲,本来应该你大姨要陪她去的,不巧她已订了机票要下去美国看治邦。大姊说,对方的条件好到她不敢挑剔,所以也不好意思请对方更改相亲时间,只好由我陪梦美出席明天的相亲午宴。”

    “哦——”千喜感兴趣的说:“那一定是一条特大号的肥鱼。”

    “唉!我都忘了,梦美也二十五岁啦!”丽儿轻轻叹了一口气。

    “是啊,你这位小阿姨才三十三岁,又未婚,她不怕你到时抢了她的锋头?”千喜斜睨着她打趣说。

    “你胡说什么啊?我女儿明年都要升高中了,梦美再笨也不会拿我当假想敌。”丽儿慢慢的说,心中一片坦然。

    千喜最了解妈妈的“软麻薯”性格,注定是一辈子吃亏而不自知,所以,当年祖父才会要求千喜保护她。“妈,大姨就只送你这盒饼干?”千喜有些无力的问着母亲。

    “是啊!”丽儿高兴的说。

    “那你到台北的车资、治装费,她怎么没帮你出?”千喜心里巳猜到答案。

    “千喜,她是我大姊,难得拜托我一次,我怎能开口向她收钱呢?”丽儿神态轻松自若的道。

    “难得?”千喜挑起一边眉毛数落道:“老妈,你够健忘的了!你忘了以前每年放寒暑假,不是梦美来搜刮你的新衣服,就是勤业、治邦来白吃白喝,还要出钱出力带他们四处游玩;如此劳民伤财,谁感谢你了?没有!他们私心以为,这房子是阿公阿妈的退休金买的,所以他们也有权利享用,若非学校开学,你还请不走那三只癞皮狗!”

    “千喜,你怎么说得这么难听?我以为,有表哥表姊来陪伴你,你会很快乐。”丽儿皱起眉头问。

    “我怎么可能会快乐?”千喜有些生气的噘噘嘴:“大姨会不明白你的经济情况吗?你的稿费时有时无,每个月的固定收入也只有租金三万元。如何养得起这多余的三个人?最气人的是,梦美老爱炫耀他们家有多么富丽堂皇,但等我说真要到她家住时,梦美马上面有难色的拒绝我。我看这有钱人的财富根本是占人便宜来的。”

    “千喜!”丽儿拍拍千喜的肩膀道:“大家都是亲戚,你就不要计较那么多嘛!”看女儿还是嘟着嘴,她忍不住笑了。“好了啦!别生气。反正如今他们都大了,再也没兴趣来我们家长住了,搞不好想请他们来都请不动呢。”

    “那最好。”千喜掀掀眉毛。“谁企图占你的便宜,我都会生气的。”她不忘此行的目的,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邮局存款簿。“楼下那两个又忘了交房租,你知道不知道?家里都快没钱了,你还有能力自费上台北?我们下星期就要喝西北风了啦!”

    “不是还有一万多?”丽儿温柔的问。

    “正确的说法是,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九元。但我星期一要交午餐费和补习费,差不多五千块,所以你只剩下六千多元可以运用。扣除来回车钱不算,如果梦美又邀你上街走走,吃定你是阿姨,到时候你身无分女的回来,我可没钱替你出计程车费。”

    不是千喜杞人忧天,而是这个妈妈呀!曾经两次被梦美姊弟榨干了身上的现金,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没有,最后只好包计程车回家,再叫千喜拿钱来赎人。

    朱丽儿吸了口气,眯起眼睛看看女儿,怎么这孩子的记性如此地好?

    “不会再有这种事发生,我保证。”丽儿信誓旦旦的说。

    “你用什么保证?”千喜根本不相信她。

    “梦美如今是个女强人,薪水多多,不可能会占我便宜。”

    “我倒觉得她和大姨是一个鼻孔出气,一辈子吃软怕硬。老妈.你就是太好欺负了。”千喜连在心里都叹了口气。

    “千喜,好歹我是你妈耶!”真是不给她面子哦。

    “就是因为你是我妈,我才伤脑筋,怕你被人欺负而不自觉。”

    丽儿拍拍她的头。“你想太多了啦!”

    她的笑容把千喜的气恼扫走了一半,认命地说:“算了,我去催讨房祖,顺便”

    “别一天到钱呀钱的,人家手头不方便也是真的,我们不是还有”

    千喜豁然转身,目光炯炯“你休想动用定期存款!那是阿公阿妈留给我念书的钱。我若是没人栽培,将来你老了谁有本事养你?”

    朱丽儿惊讶的张大眼晴,为她的“童言童语”而失笑:“你不用担心我,我会养我自已。”

    “就是因为你有这种念头,我才担心。”千喜摇摇头,也不等丽儿有任何反应便出门去了。她不懂,像妈妈这种古典美人,合该是生来给男人宠的,怎么至今还没一个归宿?是她害的吗?但愿不是,而且她知道其实有人想追求妈妈,只是她都不动心。

    “对,一定是小镇上的男人都不出色,至少比不上我那个狠心的老爸,所以老妈才兴趣缺缺。”千喜想着想着,也就不再反对妈妈上台北,心想说不定她会有艳遇呢!

    不过,也不能太便宜大姨那一家人。

    她首先下楼通知两户房客别忘了把租金汇入帐簿,要不,马上交给她带回去也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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