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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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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玉群拖着女儿在兰圃转了个圈,果真见所有兰花都精神起来了,有几盆还冒起了新叶芽,便又开心道:“阿诺果然厉害,有了你这帖仙丹灵药,我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苏玉群等了半天,见他不答话,只得耸耸肩,和女儿回大厅去了。

    韦诺知道,苏玉群不可能认出他就是韦原的儿子。

    否则,她的反应大概会晕倒在地,又或者浑身颤抖地高呼救命吧。不过,这么精彩好玩的场面,怎么能够让它悄悄地发生在于家的兰圃?那太便宜这对奸夫淫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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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韦诺离开于家,直往位于兰桂坊的路易酒吧。

    路易酒吧是刘锐的私人物业,刘锐讲义气,平日总是摆出一副嬉笑怒骂的模样,较容易与人相处。然而,韦诺他们知道,浮夸只是刘锐的保护色,其心思缜密并不亚于他们三个。

    “老狐狸存在电脑里的股票资料很少,似乎并不像懂得分析股市行情走势的行家。”韦诺啜了一口啤酒。

    “有这等事?听说资金实力雄厚的炒家都会开设大量的户口,然后进行对倒活动,以交投活跃的假象吸引散户跟庄,或者掩饰出货迹象,如果他真是空心老倌的话”刘锐抛给韦诺一个牛皮信封“这是他过往的投资记录,我托朋友从交易所偷龙转凤的好东西。我向他要于志成近一年内交易资料,那家伙怕惹上麻烦,死也不肯再玩了——”刘挨坐着,想起那家伙怕得要命的糗样,不禁嗤笑起来。

    “对了,你帮我查一个男人,近日接触过于蓝的,三十岁左右。”

    “呃?于蓝?于志成的女儿?”刘锐盯了他一眼。

    “锐,我发现了一个可爱的秘密,于志成极依赖股市奇才的指点,而那位股市奇才居然想染指于志成的女儿——”韦诺想起那个尖叫着要他去填老鼠洞捉鼻涕虫的女孩,缓缓扬起嘴角。

    “那有什么的,男欢女爱——”刘锐摸着下巴睨着他“唔——你这样子有问题,莫不是韦老大你——嗯?”

    韦诺看了看兄弟,没作声,心底却因为刘锐的暗示,一个新的想法悄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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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入于家之际,已是黄昏时分,韦诺朝开门的娟姨略一点头,直往院子走去。

    娟姨在他身后喊他:“阿诺,不要待那么久,就要吃饭了。”他回身点头,对于刘锐刻意找人在公车上推撞娟姨以致她脚部受伤的事,韦诺并不怎么内疚。古人犯事,会牵连九族,如此推断下来,他实在是太讲情面了。

    兰圃内的兰花经过十多天精心护理,一洗颓气。苏玉群欣喜若狂,终日留连忘返。韦诺冷眼旁观,自是不动声色。

    对于种植花卉,他一向视为业余喜好。所谓人生如戏,人情纸薄,立身人世,每每总是顾此失彼,得不偿失。花草乃天地间一股慧黠之美,让人赏心悦目之际,索取的只是一瓢清水,比自诩智者的世人,不知干净清灵多少倍。人的欲望再怎么宏大,依然难逃死别。花草却可以重生。人的命,其实比它们还不如。

    从兰圃迈出,他转进隔壁的花房,见枝叶晶莹欲滴,便知是那女孩来淋过水了。她似乎极爱花卉,不过倒不大钟爱兰花,也极少踏人兰圃,大概是怕他的缘故吧。韦诺瞄了瞄墙角的老鼠洞,那是他以一块肉的酬劳才帮她堵起来的。

    不过,那肉可真大块得可以,而且很美味。他舔了舔嘴角,在旁边水喉处洗净手,往饭厅去了。

    饭桌上,坐着于家三口和娟姨。苏玉群一见他就弯起了眼。

    “阿诺,快来吃饭啊,你天天这样勤劳,我几乎要不好意思了——”她媚态尽现,声音娇柔的呼唤道。这模样韦诺再熟悉不过,心底升起极度厌恶的情绪,脸面依然不动声色地朝她点头。

    坐在主位的于志成抬起圆圆的脑袋对他扬了扬下颌,便继续低头处理他的炸鱼排。那姿态分明在说,与下人同桌吃饭,已是他这位自诩上流人物的至大极限了。

    韦诺坐定,娟姨把一碗西式汤和一碟香蒜羊扒放在他面前,自己也坐了下来。于蓝坐在他的对面,面前是一碗海鲜汤,一碗稀饭,两小碟中式小菜。

    于蓝垂着小脸瞅了他一眼,然后张开小嘴静静喝汤。汤有点热,一不小心便发出一声颇大分贝的“嘘”音,她立即轻抬眼睛,悄悄环顾周围,发觉众人正专注处理面前的美食,才略略松下肩头。

    “蓝蓝啊,这个暑假你准备怎么过呢,想不想到外面走走?”于志成看着女儿,才一阵子不见,感觉她越发秀逸出众,心中不由欣慰。这女儿向来乖巧听话,早几年也挺依赖他的,如果,如果向她提出要求,应该不会推搪的,毕竟那也是为她终身幸福着想嘛。每每这样一想,于志成便十分舒坦了。

    “我,我喜欢在家”于蓝小声应着,把汤慢慢移至旁边,开始吃稀饭。

    “就是,女儿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嘛——”苏玉群白了丈夫一眼,随即又说“宝宝,下周我要赴一个油画慈善义卖酒会,陪妈妈去好不好。”

    “啊——”于蓝几乎被稀饭呛了气,妈妈居然叫她参加酒会?

    “我不去妈妈你明知我我以前也不去的。”穿得像洋娃娃一样,面对那些满身闪光光、脸上笑眯眯,不知脑袋心肝在想些什么的人?别来了。

    “什么话,女孩子总得要认识多些男人,然后找个喜欢的恋爱嫁人才是正经事,不然成天待在家里干吗?妈妈可不要留个女儿在家塞灶缝,别忘记你今年十九岁了。”

    “我不要认识男人也不要嫁我喜欢住在家里,哪儿也不要去”话未说完,坐在她旁边的娟姨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不要和爹妈斗嘴。

    于蓝立即垂下小脸“对不起,妈妈。”

    “妈妈知你贴心,但现在不是要你改变些什么啊,只是希望你可以认识多些朋友。”

    “知道了”于蓝想说,我不需要朋友,特别是男的!但她忍着,毕竟饭桌旁还有一个最喜欢讥讽她的外人。她偷偷瞄了瞄坐在对面的韦诺,发觉他正全然陶醉在盘中的美味羊肉上,似乎没有注意他们在说些什么。

    “蓝蓝不喜欢就别去了,将来的事情爸爸会替你安排的,好不好女儿?”于志成及时出口,和妻子对望了一眼。

    “好的谢谢爸爸”于蓝悄悄松了口气。

    超级笨蛋!这样回答就是等于默认了父亲的安排!这种胆小如鼠的性格,要是在古代,被人卖去青楼当妓也未必敢反抗,韦诺在心里冷哼一声,把最后一块羊肉塞进嘴里,朝在座众人道歉一声,离席回房了。

    隔天午饭后,于蓝套上短袖恤衫和休闲裤便直奔花房。前几天见那株芦荟长了好几个子芽,好不容易等小苗苗冒高了,自然得替它另立门户。

    中午,娟姨钻进厨房弄杂果凉粉,爸爸则坐在大厅看报纸,却不时张望墙壁上的雕花古董吊钟。妈妈也打扮隆重地待在大厅里,一会站在厨房外面指点,一会又摆弄着放在酒柜上的大盘鲜花,似乎在等什么人。

    两点左右,门铃响了,果然是有客人来了。

    于氏夫妇会如此庄重接待来客?蹲在院子里的韦诺狐疑顿生。

    不锈钢大门“吱呀”打开,韦诺瞄见大厅里的于志成立即扬起脖子,从落地玻璃窗处向大门口不停张望。

    一位英俊斯文的男人从门外跨了进来,皮肤白净、衣履光鲜,应该是一个有学识有家底的人。韦诺远远倚在院子墙角的芒果树下,认得此人曾经送过于蓝回家的。他有本事令于家夫妇坐立不安?敏锐的触觉立即闪过种种假设。

    于氏夫妇早已满脸堆笑地从里间迎出来,眉眼间更带上一抹谄媚“应龙你终于来了,来来,快请里面坐。”此时的苏玉群更是风情款摆。

    韦诺狐疑顿现——以于志成今时今日的财富和地位,用不着对一个年轻男人如此巴结吧。除非,除非这位许应龙对他的掘金大计有帮助?

    这位许应龙大有来头,而于志成这只专善走捷径找好处的老狐狸更有问题。至于苏玉群,虽然本性好逸恶劳,却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想当日一定是受了于志成唆使才会如此歹毒,这一点,从她拿了款项又留下字条就知道。

    那么,他们夫妇又在打什么主意呢

    大厅西边的大玻璃窗下,围种着十来株翠绿的茑萝,韦诺拿着剪刀,走过去蹲下身子。他知道大厅里的这个角度,是一张两人沙发,旁边摆着一只半人高的斑点狗瓷器。

    窗开着,内中清晰传来于志成的声音:“娟姨,帮我叫蓝蓝来。”

    韦诺蹙起浓眉,扭头看向蹲在玻璃花房里的于蓝,她正小心地把长了根的芦荟苗从主杆上分离开来。

    长长的头发垂扎向左边,白玉般的小脸全神贯注地投入她自己的简单的世界。美丽的眸子没有了怯弱和惊慌,透出如水的娴雅。手中的芦荟幼苗与她同样柔弱,只是,它因为有她的爱惜得以新生,而她自己呢,面对可能会改变她一生的安排,将何去何从?

    “蓝蓝,老爷叫你呢,快来。”匆匆走到院子的娟姨看着额角渗汗、满手泥巴的于蓝,不由皱起眉头“哎呀,还脏成这样,像什么啊,快洗手去——”

    米色的短袖恤衫还算干净,灰白色的休闲裤就像小斑比一样长满梅花点。于蓝对着娟姨伸了一下舌头,咭咭笑着跑去水喉边洗手,却不知道看呆了此时身处于家的两位男子。

    一位是站在玻璃窗后的许应龙,另一位正是站于玻璃窗下的韦诺。前者有心有意,面对她娇憨的举动时自然是满目恋慕、一脸宠溺。后者呢,则是在不知不觉间,迷惑于她不自觉流露的娇态,甚至无意识地多看了几眼。

    无他的,男人嘛。

    娟姨望着于蓝在那边洗手,嘴里唠叨着:“明知蓝蓝怕生,还叫她见客?老爷真是的,什么客人这么紧张!”旁边的韦诺听见,略一挑眉,缓缓眯起变幻莫测的眼眸。

    于蓝一踏进大厅,赫然看见一身儒雅的许应龙正坐在父亲身边有说有笑。心中不由诧异,他怎么会认识父亲的?还很熟络的样子?见他双目眨也不眨地盯过来,于蓝垂下小脸——总是觉得他的笑容别有深意,隐匿着一些她无法理解的情愫,这样的模糊,从来令她惊慌迷惘。

    “蓝蓝,干吗脏成这个样子——”苏玉群急急走上前来,一把拉过女儿“太失礼了,快上去换衣服再下来。”然后扭头向许应龙甜笑道歉“许先生慢坐,我们失陪一会。”一溜烟的,二个大女人就捉了小女人上楼装扮。

    直至于蓝背影完全消失,许应龙还不舍地望着楼梯。于志成见了,心中甚为得意,便向许应龙凑近身子,轻笑说:“蓝蓝被我们宠坏了,不过——放心吧,她最听爸妈话的。”

    许应龙一边轻晃着头,一边略带笑意地对于志成说:“我回国后,得悉好友的妹子是蓝蓝同学,便央她安排我认识蓝蓝,然后天天等待在校门接载她放学,蓝蓝好像很不乐意,还故意避开我。”

    于志成立即赔笑解释:“她连我的车子也不坐呢,宁可走路上学,说那是送给自己的宁静。”

    说真的,于蓝冷淡的态度并不会太过影响他的心情,因为他明白她的婚嫁大权掌握在面前的男人的手里。

    许应龙生于富裕家庭,十来岁便醉心研究金融投资知识。也许是天性直觉敏锐,也许是多年的努力和累积,十年前他初涉股场便连连得利。随着经验增加,投资触觉更为准确。既是年少得志,难免有些恃才傲物,加之生性讨厌世俗繁琐,常以隐侠方式游曳股坛,私下里却是十数位商业巨子高额聘请的金融投资顾问。

    既然拥有能攒钱的法宝,客户当然不会四处张扬,因而没人知道股票市场上运筹帷幄,来去无踪的奇才人物居然只是一个白净斯文的大男孩。

    五年前,他从国外学成归来。为求安静,便独自居住在浅水湾的别墅。也许机缘巧合,他每天外出,都会迎面碰到一位十四五岁的女孩,背着大大的书包,半垂着小脸默默走路。

    一直没有留意这位总是垂头走路的女孩,因为她是小女生,而他已是大男人了。

    直至有一天驱车回家,半路天气骤变,大雨刹时而至。他开动车前的雨刮,赫然看见那位背着大书包的女孩正安然倚站在一株茂密的梧桐树脚——头发濡湿、小脸微扬,雨水透过枝叶的缝隙,不时滴在乌黑的发梢,再悠悠钻进光洁的脖子里。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眸子安静凝望藏在灰色水气里的万物,仿佛,整个世界已变成一幅简单干净的黑白图画。

    第一次正视这女孩的脸,他惊诧的不只是她精致的五官,还有缠绕在她周遭的一股清冷的气质,让他强烈感应她的灵魂有着超乎常人的灵敏。

    而这样清新干净的画面,更让他认为,一般人无法明晓她的心在追求些什么,只有他可以。就像这世界因为某一个男人的存在,便衍生出另一个可以配合着他的女人。她就是他的女人。

    这种认知,突然让他莫明兴奋。

    他开始留意她,调查她一切的资料。知道她曾患过自闭症,害怕陌生人,其父乃是一暴发户,家境中上。于是便决定先向其家人拉拢关系,也等于等她长大吧。

    在这个凡事以实际效益为准则的时世,居然有男人要等待心爱的女孩长大,这种浪漫的情怀,想必只有他这种奇才式人物才会做得出来。

    后来,许应龙到国外开设公司,为了方便了解于蓝的情况,便自然而然地成了于志成的股场军师。他并不喜欢于志成,总觉此人终日笑里藏刀,目光不时流露贪婪,而且极善钻营人际关系,是那种希望一本万利的小人。

    “对了,上月你在电话中叫我人的那只股票,这阵波动比较厉害,散户似乎并不热衷跟庄,我该怎么做?”乘着气氛良好,于志成小心赔笑着把心中疑问提了出来。

    “那间上市公司早阵传出高层人事变动的消息,那时我就知道有人在刻意制造烟幕——放着吧——”许应龙并不想和他多谈什么股票理论,每次只会遥控指点。如果不是因为于蓝,以他的性格,根本懒得面对此等谄媚之人。

    曾经,许应龙就指导过于志成利用烟幕式的空消息在低位吸人某集团大量股票,待烟幕一散,股价再度狂升,令他狠狠挣了一笔。

    “总之这都是你的功劳啦,应龙,将来和你成了一家人,你可得叫我岳父呢。”于志成还在笑着,又不动声色地把话题转回来,以再度吸引许应龙的兴致。

    “蓝蓝她会听你安排吗?”果然,许应龙一改懒言应付的态度,立即双目闪亮。

    “你放心好了,我这个女儿虽然害羞怕事,但最孝顺,除了会拒绝参加什么酒会宴会之外,什么都会听我们的。而且女孩子终归要嫁人,要不是父母安排婚事,她甚至会因为怕生害羞而不肯认识男人呢,更何况我极满意你的为人——”

    是满意我能为你攒钱吧。许应龙一笑,满脸不置可否。于志成也呵呵笑着,对许应龙自负冷傲的性情心中有数——如果女儿不能嫁给许应龙,他的股市财梦将会如期终结。

    蹲在窗外的韦诺,赫然立直高大的身躯,嘴角牵起一丝诡异莫测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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