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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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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分贝趋于震耳欲聋的电话铃声响到二十五声之际,早了无睡意的我忍不住笑开了。

    真有耐性啊,不是吗?

    当然,我指的不光光是持着话筒不死心的另一方,就连自己可以没有一丝被吵醒的起床气、这么漫无目的的数着铃响跟对方顽强抵抗,想来,除了耐性之外,我还真不是普通的穷极无聊。

    我当然知道是何方神圣打来这通电话扰人清梦,只是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我就是没有那份心情挣扎乏力的躯体起床,就为了接这通随时可能断掉的电话。毕竟,它已经响了好久,不是吗?

    刺耳的铃声在第三十八响后终于止住了它几近疯狂的喧嚣,可我偏偏在耳根子再度重拾原先的宁静时,这才以龟行的速度,缓缓起身。

    看看时间,差一刻十二点整。

    叹口气,认命的踱步至电话旁。我知道,要不了多久,这电话将再度恼人的响起,原因无他,孙天爱就是孙天爱,她永远不让人拒绝她的。

    孙天爱,一个绝对人如其名,受尽老天宠爱、天生让人疼爱的女孩子。知道什么叫衔着金汤匙出世吗?瞧瞧天爱便是,一个标准衔着金汤匙出世的富家千金,而且极其不公平的,除了坐拥不尽的财富外,标致的瓜子脸衬着眉目如画、巧鼻红唇,一身水嫩肌肤加上浅浅微笑,活生生就像是尊灵巧的搪瓷娃娃般惹人喜欢。

    有别于想像中的富家女,天爱没有骄纵的脾气、挥霍无度的习惯,平日缺乏那种财大气粗的阶级观念又缺恃宠而骄的倾向,天爱给人的感觉正如她秀气外表让人所想像的,恬恬淡淡、乖巧温婉一如清莲。

    但,请相信我,这些外人所熟知的她的个性,绝对是一种假象。

    我们两人私下曾研究过,老天爷在安装灵魂时一定出了岔子,我吉普赛人似的外表应当是配上她的性格才恰当,而我潜藏在热情外表下的淡漠就该配上天爱的躯壳才对味。

    事实上,正如我外观给人的感觉,天爱热情爽朗,四下无人时,她绝对是大姐大般的海派总之,天爱潜藏的性格,绝对与柔弱无助无关。不过,这种全然开放的天爱仅有我一人知悉,如同她知悉我的一切假象般

    千万别问我,究竟是怎么和天爱这种天之骄女搭在一块儿的,因为至今连我自己也有一些不懂。或者是互补作用的原因吧?!不过我绝对不是那种沉默寡言,有待天爱的同情与援助的弱势团体,相反的,我的人缘一向很好,在“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下,我跟每个人的关系都很好,和谐的悠游于各个小团体中,这在小团体盛行的寄宿女校而言简直就是一项奇迹。

    意料中的铃声果不其然的再度响起,话筒中带着浓浓笑意的嗓音正如想像中的轻扬愉悦。

    “大作家,肯起来接电话啦?!”

    “知道是你,我敢不接吗?”我不自在的干笑两声;早百分之百的肯定,电话绝对是她大小姐打来查询,看我是否还存活在这世界的。

    孙天爱,也是唯一一个破坏我一直以来所秉持“君子之交淡如水”原则的人类,而且更糟的是,她对我的了解,正如我对她了解那么的透彻。她当然知道浅眠如我,早在电话刚响起时便已惊醒,只是在“懒”为原则下,眼睁睁的啥反应都没有的“瘫”在原地发呆,数着她的电话声

    “你又神游太虚了。”天爱早放弃了指控我,她只会无奈的指出事实。

    “喏,别再睡了,我等会儿去找你。”完全不给我任何反应的机会,啪答一声,电话已被挂上,一如天爱才有的行为。

    当初实在是该全力制止老爸老妈听从天爱的谏言,在这里装上电话、那所谓通讯用的玩意儿。不过,以我对天爱的了解,即使少了电话联络这一道手续,她还是会以火车头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在我的面前

    没兴趣对着嘟嘟直响的话筒发呆,无意识的挂上电话,思绪不由得飘向适才被惊醒的梦境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作那个梦了,那个始终只能看清一双狂放不羁的黑眸、却从未看清面容的陌生男子。记得第一次告诉天爱,我时常梦见一个从未认清的男子时,她笑我的反应活脱脱就像是我思春期未满、生命极度缺乏爱情的模样。直至少一根筋的她发现我前所未有的认真,她才好不容易停止那令人恼怒的取笑。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异常,在我开始懂得世事时,每天每夜,我总是日复一日的作着那个被埋入坟墓的梦。

    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处于黑暗中,忍受着无时无刻、噬骨铭心的疼痛

    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梦见那双漆黑眼眸,我只知道,后来我再也没作过被埋起来的梦了,除了那一双带点狂傲的眸子外,我成功的远离了那个孤单忍痛的梦境。

    我知道,天爱始终不明白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梦对我的重要性,我一直没再告诉她,全是这双目空一切的眼眸,赶走我幼年时无数个作恶梦夜晚时的恐惧。更甚者,这个看不清面容的男子俨然成为我孤苦无依时的疗伤剂。

    只是,好久好久了,久到我以为自己的成长让我再也不会梦到那双狂妄中带着点掠夺意味的眼,直到今日。

    摇摇不甚清明的脑袋,没时间再让我想那些有的没有的了,以我所知道的天爱,想来此刻已在方圆数十里内,动作再不快些,凭我这一身颓废外加国宝级的熊猫眼,十足十符合天爱想像中的落拓失意。

    说不后悔写了那封详细描述我上个工作内容的抱怨信是假的,她八成是依据那封信自行天马行空,再加上傅沛麟结婚在即的事实而做下这种结论。

    我不似天爱有个亿万富翁的老爸,但我一不愁吃、二不愁穿,也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想累积些财富给我那不知道会不会有的子孙;天知道工作之于我,更多是打发时间、浪费一些原先该耗在电视前的光阴罢了。

    虽然,那个姓赵的女人待我确实是刻薄了些,但既然我已经离职了,就表示我不介意了。想当初,会一时兴起描述给天爱知道,不过是突如其来的冲动,想让她知道世上有这种刻薄成性,却美其名为女强人的女人。没有什么其他含意,只是纯粹一种告知的行为,谁知道天爱会这么认真,结合傅沛麟结婚的消息,完全没让我有反驳的机会,一口断定我的“伤心失意”

    提起傅沛麟

    懊怎么说呢?我不否认曾对他用过心,我也知道他对我是特别的。

    我不想浪费唇舌去否认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令人愉快的,即使那种的在一起并不是一件公开的事若要用新新人类最最粗浅的白话来形容,意思就是说,我们之间有一腿啦!

    嘿!想歪了吧!别把我想得太开放,虽然我不觉得那一层薄薄的处女膜对我而言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存在,但傅沛麟给我的感觉终究不对,以至于我们之间即使私下偶有些情人般的举动,但最多的程度却一直是停留在三垒打的阶段,始终无缘也没有那种动力将我们往全垒打推进。

    当然,除了天爱外,我们那种似有若无的感情,与暗中来往的事没有人知道。

    其实,说老实话,想来我真的是一个奇怪的女人!

    因为其中很令人不解的是,从我认识傅沛麟起,他接连三任的女友我不仅仅是见过面而已,每一个还熟得跟什么似的,就像这一任即将走马上任傅太太宝座的雪卿,我还曾跟人家小俩口一同出游过好几次,亲眼见他们的甜甜蜜蜜。够奇怪的吧!我不是喜欢他吗?又怎能忍受?

    想了很久,后来好不容易才归纳出我跟他走那么近的原因。

    我想,我所想要的大概是那种情人般的感觉吧,而傅沛麟,一个我认识的人当中素来有名的花蝴蝶,平日换女朋友就像是换衣服一样不足为奇。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每任分手的女朋友在分手后还是对他赞誉有加想当然耳,这傅沛麟对待情人的手段必然有他的一套,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所以,就是他了。

    问我可曾假戏真做,真的对他投注感情?

    这是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若没有一定程度上的喜欢,我可以让他对我做出情人般的举动吗?可若真付出感情了,我怎能冷眼见他与别人卿卿我我呢?

    或者,有过些微的喜欢吧!只是那种程度尚不能引起我嫉妒的情绪罢了。

    而至今,那一些微喜欢的感觉也早已随着毕业而淡掉了,此刻回想起来,除了有些好笑外,简直有些佩服自己的勇于实验的精神。

    看着镜中梳理过后的自己,脑海里不期然的闪过一些片段,蓦然想起似乎是从那时候起,从认识傅沛麟开始,梦中的眼眸就再也没出现过,直到昨夜

    “叮咚!”门铃声打断我的冥想。

    差五分,正午十二点正。

    我知道,独一无二的孙天爱来了!

    震惊!

    开门的那一刹那,我整个人禁不住呆在门边。

    真的出现了?!那一双梦中的眼眸?

    “!”天爱一旁的大喝唤回我失落的魂。

    不是,不是他。

    在最短的时间内,我推翻了之前的震惊。即使这双眼睛很像,但少了那丝狂妄,也缺了那份掠夺一切的神采,不需要那副细框钨丝眼镜衬托,文人的儒雅、书卷气息浓厚的令人感觉温暖

    仅一初见时的失神,下一刻,我百分之百的肯定我认错了;再者,那一双眼仅是梦境里的幻象,真实世界怎可能真的出现呢?

    “纬樵,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重色轻友的意映,夏意映。”一旁天爱故做酸溜溜的话气煞是逗人。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忍不住笑骂,并领着我难得的客人入屋。

    “总好过你的重色轻友吧!”天爱皱皱鼻,大剌剌的推着那位杵在门前的俊男入门来,还啧啧有声的打量起我藏身的小屋。

    “以一个暗自疗伤的失意人来说,你的环境好的会让人误以为你在度假。”天爱煞有其事的下结论。

    本来就是,何必误以为呢?我耸耸肩,不想多解释什么。

    “喂,是不是很好奇这位玉树临风的帅哥是谁呀?”

    天爱的手肘顶顶我,献宝似的神情将一旁唇红齿白的大帅哥当成物品似的推到我面前,这模样让人忍不住想笑,不光是天爱天真的言语,还有帅哥脸上的尴尬。

    “哇呜,纬樵不好意思了耶?”天爱啧啧称奇。“纬樵,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会害羞的?你这么害羞,我怎么好意思将我最美的好朋友介绍给你呢?”

    瞧瞧她说的什么话,连我也有一点尴尬起来了。

    “苗纬樵。”苗纬樵一笑,落落大方的伸出手来。“我知道你,夏意映,天爱常常将你挂在口中。”

    “我也知道你,天爱最得意的未来小叔。”我笑着与他一握。

    没错,千万别讶异,他确实是天爱未来的小叔,因为天爱在毕业那一年就与苗纬樵那个有商业传奇之称的大哥订了婚。

    以为这只是一场比邻而居继而促成的商业婚姻而已吗?

    若持有这念头的那可真是大错特错,对天爱而言,这个婚订得她可是爱得很。据天爱的说法,她自国小六年级起就开始深深爱恋着我们的商业传奇,那个总是聚少离多的未婚夫,且还是无法自拔的那一种。

    “看样子,你们的握手言欢应当是表示对彼此都有挺不错的印象啰?”天爱促狭的神情宛如当定了这个红娘似的。

    “我也曾跟后母握过手。”忍不住小小提醒她一声。

    后母指的是我们高中时期的主任,她的讨厌是全校学生有目共睹的。

    “我有这么令人讨厌吗?”苗纬樵斯斯文文的笑容扬起。

    老实说,我有一丝讶异,我没想到天爱真的连这种学生生涯的小事也告诉了他。

    “纬樵好棒,我可是难得看意映吃瘪的。”天爱笑嘻嘻斜瞄我。

    “是、是,难得你大小姐来,就是专程来看我吃瘪的。”我一点也不以为意。

    “才不是,我是有事专程来的。”天爱面容一整,正经了起来。

    “说吧,早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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