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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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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头那名黑衣士兵看起来很瘦弱,观战的大将们都认为这个率先登上城头的士兵不过是一个炮灰罢了,纵然神勇也无法挡住城头这么多人的围攻。眼前黑衣士兵周围的党项守军越来越多,不过瞬间那名黑衣士兵周遭情况大变──黑衣士兵居然将手中的长矛狠狠的向前投掷了出去,挑起脚下一具刚才杀死的尸体一脚揣在尸体上借力跟在长矛的后面向敌人冲去,而尸体却在他一踹之后向身后的守军横了过去,砸到了三四个士兵,还没有等人想明白这个看起来比较瘦弱的黑衣士兵怎么脚下有这么大的力量的时候,冲进敌人中的黑衣士兵如同变戏法一般居然从怀中抽出一柄短剑!

    霎时寒光四起,在黑衣士兵前方的四个党项守军丢掉了手中的兵器,双手捂住脖子,痛苦的倒了下去──那名黑衣士兵趁敌人走神的刹那间居然用短剑划过了四名敌人的喉咙!周遭的党项守军都看得心中直发毛,仿佛都忘记此时正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看着黑衣士兵如同鬼魅一般在同伴中穿过,所过之处的守军不是双手捂住喉咙就是捂住心口,就在他们一愣神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有不下二十个党项人倒在了黑衣士兵的短剑下!

    攻城战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拼得就是一口气,看谁先耐不住,看谁地士气高。黑衣士兵在登上城头后不过才片刻。转瞬间便将他在的那段城墙上的守军杀得闻风丧胆,这极大的鼓动了还在城下的泼喜军,不仅都热血沸腾奋不顾身的顺着梯子向上爬,而且后面地李清也抓住机会再向战场投入了两大队人马──刚才还攻守得当的守军居然片刻间有倾覆的危险!

    李清在阵前虽然距离比较远,但也看到了这一幕,心中一时惊讶的很。眼睛边紧紧盯着那名黑衣士兵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在城墙上肆意杀戮党项守军,一边问道:“这是哪个军营中的士兵?!”

    “李帅,这、这不是军中的士兵,看其装束应该是临时应召来的!”旁边的一个将领说道。

    泼喜军的军装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地,不仅级别不同服饰不同,就连护甲也有着严格的要求。黑衣士兵身上只紧紧的穿了一件可以护住前胸和后背的牛皮薄甲,根本就不是泼喜军的装束。在李清出征地时候,从其领地中也召集了不少当地居民进入军队中,不过这部分人的服装还未来得及装备,就连兵器也都是自己带的。这名黑衣士兵的装束说明他应该是临时征召来的。

    李清听后点了点头没有做声,而是继续盯着那个黑衣士兵在城头上战斗,在这个乱世像黑衣士兵这样地人太多了!由于黑衣士兵非常勇猛,除了开始登上城头的时候用了三个回合杀了两名守军后,其余的不是一剑封侯。便是直击心脏,所过之处居然无一合之敌,这也是多亏了城头上地守军都是手持长矛,人太多摆不开,面对冲进人群中的黑衣士兵短剑一时没有办法所致。黑衣士兵勇猛诡异的表现吸引了很多守军。搅乱了守军的防守,使得更多的泼喜军士兵登上城头,时间拖的越久守军的防线就离崩溃更进了一步。

    “大帅。人已经带到了!”

    李清站在铁治务的城头,上面有些呛鼻的血腥味并没有让他有什么不适,周围地亲军护卫和麾下大将都站在他一丈之外。他转过身来说道:“你就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士兵?!”

    在攻城战当中李清虽然没有看清楚那名黑衣士兵的容貌,但当他看到眼前半跪在地上的士兵一眼便认出来,士兵尽管身穿黑衣,但胸前薄甲上鲜红的血迹和有些变得扎眼的衣服说明了这个士兵能够活到现在不愧是个奇迹。

    “抬起头来!”李清见士兵没有说话,便命令道。

    李清看到的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庞,也许这个人张的不是令人很难忘,但那双眼睛绝对令人难以忘记。士兵苍白的脸上。嘴角上还挂着两道血迹,脸上也有不少血点──嘴角上的血迹自然是士兵自己的,而脸上的血点却是敌人的。

    “你叫什么名字?是汉人吧?!”

    “王顺,静州……”话还没有说完,嘴里便涌出一口鲜红的血迹,脸上更加苍白。

    李清见此情况知道这名士兵已经身受重伤,便抬手阻止士兵继续说话,对左右说道:“叫最好的郎中为他诊治,赐王顺黄金百两,入铁骑营为校尉!”说完便有两个亲卫上前架起王顺退下去。

    “难得此人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武艺,大帅真是慧眼识珠!”旁边的一名将领笑着说道。

    “英雄多自草莽起,想当年你我不过是一匹夫耳,时至今日不也是统军一方吗?!”李清还是以他一贯的声调说道,不过任谁都可以看得出他眼中的笑意。

    王顺拿了军中郎中的药后便回到自己先前所在的营中,此时他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铁骑营是泼喜军中李清的本部,在军中的地位仅次于亲卫营,只要在里面混上段日子大难不死,出来便是一个中级军官了。

    王顺对此并不在意,将郎中给的药扔到一边,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两三个瓷瓶,又是内服,又是外敷,忙活了一阵便处理好自己的伤势。随后一队士兵来到王顺的营地找到他,将李清奖赏的百两黄金送到,并且催促他赶快去铁骑营报到。王顺留下了一部分后。将其余黄金都分给了同营地士兵,然后背起自己的包裹便走出了营地。听着以前同营士兵分到黄金的笑声,王顺在帐篷口只是停了下,便大步走了出去。

    夜已经深了,但远处还能够听到士兵们畅饮的欢笑声,铁治务虽然不是很大。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后,也许只有美酒才能够麻痹士兵们不用去想明天的战斗。在王顺的眼中这里地酒哪里能够称得上是美酒,不过在远离大宋的草原上,有酒就算不错了,而且并不是每个士兵都能够喝到酒,只有将领和有功的士兵才能够有酒,王顺这里也有一坛。

    也许是自己立下了大功,所以在来铁骑营后他所受的待遇也不错,居然一个人住了一顶小帐篷。王顺坐在毯子边上,抽出短剑。在微弱的烛光下,这柄短剑闪烁着幽幽的寒光。王顺从旁边拿起那一小坛酒,拍掉泥封后,一股辛辣的酒味立刻充斥着这顶小帐篷,他并没有去喝。而是将坛子抓在手中将酒慢慢的倒在短剑上,慢慢的冲洗着上面还残留的血迹。

    坛子中地酒很快便倒干了,王顺用衣襟擦干剑人上残留的酒滴,一个纵身便在这小小的帐篷中独自舞剑。霎时帐篷内寒光四起,人影和剑影混合在一起越来越快。在这狭小的空间内王顺居然还能够快速的舞剑,帐篷内地烛光如狂风中飘荡的一叶小舟明暗不定。

    王顺的剑势一收,帐篷内的蜡烛断成两截。上半部分依然燃烧,不过是在他的剑尖上,借着剑刃上地烛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尺短剑接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冰封”!他将剑刃上地蜡烛放在矮几上,坐回到毯子上将短剑用力的插进泥土中:“先生,我又进了一步!”

    “哦?是真的吗?”李清坐在书案旁疑惑的问道。

    “属下不敢欺瞒大帅,王顺将百两黄金留下六成分给了原来同营的士兵,又将剩下的黄金多散给铁骑营中兵士买酒,自己仅留下了不到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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