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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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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胸口,嘴唇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到,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前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迷。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弄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弄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起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乳房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乱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与烤熟血肉,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屁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诱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泄露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满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做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蜜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处女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丰富,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官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金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交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的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吮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流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压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荡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屁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交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巨号首相。詹姆想起欧文玛瑞魏斯,为人和气,行事无能。“如果我记得没错,他祖父被伊里斯流放过,还没收了领地。”

    “劳勃恢复了他的家业,至少恢复了一部分。如果我让奥顿收回他家全部的领地,坦妮娅会感激我的。”

    “说了半天,你就是为满足这密尔婊子的要求?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选谁来治理国家!”

    “国家由我治理。”

    愿七神保佑所有人。姐姐总以为自己是长了乳房的泰温公爵,其实她差得太远。别的不说,父亲素来像大冰川一般无情而冷静,而瑟曦情绪上来跟野火燃烧似的。当听说史坦尼斯抛弃龙石岛时,她高兴得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以为对方就此放弃争夺王位,自我放逐了;而当北方来报史坦尼斯占领了长城,她又顿时发作,令众人皆不敢接口。她不缺才智,缺的是判断力和耐心。“你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加以辅佐。”

    “软弱的统治者才需要强有力的辅佐,正如伊里斯需要父亲,而强有力的统治者需要的只是忠心耿耿的传令官罢了。”她摇晃酒杯。“哈林大人怎么样?他不会是头一个当上国王之手的火术士了。”

    当然不是,上一个被我宰了。“谣传你打算任命奥雷恩维水为海政大臣。”

    “你刺探过我?”见他不答,瑟曦把头发甩到脑后“维水很适合这个职位。他半生都在船上讨生活。”

    “半生?他连第二十岁都不到。”

    “他第二十二岁了!再说,争这个有意义吗?父亲当上伊里斯的首相时还不满第二十一岁呢。是时候改变了,托曼身边应该多些活力充沛的年轻人,不能净是满脸皱纹的老骨头。奥雷恩很合适,他精力旺盛。”

    他精力旺盛而且英俊,詹姆心想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派克斯特雷德温更合适,毕竟他掌管着维斯特洛最庞大的舰队。这个奥雷恩维水可以负责小艇——假如你给他买一艘当玩具的话。”

    “你真是个孩子,詹姆。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还是高庭公爵那丑恶母亲的外甥。我决不准提利尔公爵的爪牙混进我的御前会议。”

    “你的意思是托曼的御前会议吧?”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很清楚。“我认为奥雷恩维水糟糕透顶,哈林更是尤有过之,至于科本诸神在上,他追随瓦格霍特,还被学城剥夺过颈链!”

    “都是灰衣绵羊们干的。反正,科本对我很有用,也很忠诚——这点连我自己的血亲骨肉都做不到。”

    亲爱的老姐,这样搞下去,我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群鸦的盛宴。“瑟曦,听我一言,你现在到处都能看见侏儒的影子,还把我们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变成敌人。至少,凯冯叔叔不是你的敌人,我更不是你的敌人。”

    她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我求过你,求你帮助。我跪在你面前,而你拒绝了我!”

    “我的誓言”

    “没有阻止你谋杀伊里斯。言语只是风。你本可以拥有我,却选择了这身袍子。出去。”

    “姐姐”

    “滚出去!聋了吗?我讨厌看见你丑陋的肢体!滚出去!”为赶走他,她把酒当头泼来。当然,她没泼中,但詹姆明白其中的暗示。

    等他独坐在白剑塔的会议室内,握着一杯多恩红酒,用断肢翻阅白典时,暮色已临。百花骑士走进来,解下白袍和剑带,挂在墙上詹姆的东西旁边。

    “我在院子里看了你的表现,”詹姆“你骑得不错。”

    “当然不只是‘不错’。”洛拉斯爵士为自己倒了杯酒,并在半月形桌子的对面落座。

    “一个谦虚的人应该回答:‘大人过奖,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或者‘哪里,是我的坐骑很棒’。”

    “好吧,我的坐骑还将就,而大人的好意好比我的谦虚。”洛拉斯朝白典挥挥手。“蓝礼大人常说,读书是学士的活儿。”

    “至少这本是留给我们的,它记录了曾穿上白袍的每个人的历史。”

    “瞧过几眼。纹章画得挺漂亮,我喜欢看图。蓝礼大人收藏的几本精美典籍,保管让这帮修士无地自容。”

    詹姆不由得笑了“可惜它们都不在这儿。爵士,历史的作用是开阔视野,你应该了解前人们的生活,并以此为鉴。”

    “我了解这些人。什么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雄心’,无畏的巴利斯坦”

    “加尔温科布瑞,埃林克林顿,魔鬼戴瑞,嗯,这些你也知道?你晓得‘强壮的’卢卡默么?”

    “‘好色之徒’卢卡默爵士?”洛拉斯爵士似乎颇感有趣“不就是有三个老婆和第三十十个孩子的那位?他们最后切了他的男根,关于他还有首歌,您是要我唱给您听吗,大人?”

    “特伦斯托因爵士呢?”

    “他睡了国王的情妇,死得悲惨。教训是,穿白马裤的人得把裤腰带系紧些。”

    “灰袍盖尔斯?大方的奥利瓦?”

    “前者是个叛徒,后者是个懦夫,都令白袍蒙羞。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总那么敏感,爵士。你知道‘老不死’科托因吗?”

    洛拉斯爵士摇头。

    “他干了第六十十年的御林铁卫。”

    “什么时候?我从来没听说——”

    “你知道暮谷城的唐纳爵士吗?”

    “名字似乎听过,但——”

    “安迪森希山?‘白头鹰’迈克尔梅泰林?乔佛里诺科斯?被誉为永不投降的红劳勃佛花?关于他们你又知道些什么?”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希山也是。”

    “但这两位都当上了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们的故事全收录在这本书里面。这本书中还有罗兰德达克林的事迹,他是在我之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他于战场上赢得白袍,一小时之后身披白袍死去。”

    “说明他武艺不精。”

    “他很厉害。他牺牲自己拯救了国王。你瞧,曾有那么多的勇士披上白袍,而他们的事迹几乎都被遗忘了。”

    “该遗忘的自然会被遗忘。人们只记得英雄,只记得强者。”

    “英雄和恶棍,”所以你我当中至少有一位会被歌谣传唱。“还有少数兼而有之的人。比如他。”他敲敲自己正在读的那一页。

    “谁?”洛拉斯扭头过来看。“鲜红底色上十个黑色的小球,我不认识。”

    “它属于克里斯顿科尔,韦赛里斯一世和伊耿二世的铁卫,”詹姆阖上白典“人称‘拥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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