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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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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使人甘心承荷。

    “宝宝,我的宝宝。”卫紫衣从来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多日的悒郁,少不得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你将永远属于我的吗?心属于我,身亦属于我,与我执手,与我偕老。”淡淡的愁怀,罗网般的覆罩着他的心,倘

    迷离难拂。

    真个“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对情感的执着,古人与今人俱同。

    慢慢长夜将尽,远处传来早起鸟儿的啼鸣。

    卫紫衣与生俱来的责任感也跟着苏醒,走出书房,回到房里漱洗更衣,精神为之振作了起来,便下楼用膳。

    祝香瑶亲手做了燕窝羹来给他补身子,一片好心的笑道:“席夫人给我送来几两燕窝,我想大当家这几日为宝少爷担忧得人都瘦了,再不吃些好的,身子怎受得了?”

    卫紫衣不忍拂拒,态度上却增了几分疏淡!宝宝的出走,有一半为了她。

    祝香瑶也十分歉疚,低声道:“京师之行,宝少爷忽然不告而别,我扪心自问,是不是我什么地方惹他不悦?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她这般自责,不论有几分真实性,卫紫衣都无法再冷落她。

    “你多虑了!那孩子贪玩,玩累了自然回来,无论如何都怪不到姑娘头上。”

    她目泛异采地道:“你真是这样想?”

    “骗你何益,自然是真的。”

    “太好了,有大当家一句话,我也能安心入睡了。今晚,我要沐浴焚香,向上苍祈求宝少爷早日平安归来。”

    他为之失笑。“宝宝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只是,他年纪幼小,一人孤身在外,餐风宿露,不免受些活罪。”言下十分担心。

    在一旁的马泰心里可是十分不以为然:“吃苦受罪?哈!宝宝不去欺负别人,到处惹是生非已是上上大吉,谁敢动他一根毫毛,不给他算计到涕泪纵横才怪!魁首因爱而心乱,难免护短,其实那小表最会找替死鬼来减轻自己的麻烦,餐风宿露?别开玩笑了。祝姑娘心肠软,万万想不到世上有宝宝这号鬼灵精。”

    “马泰,”卫紫衣皱眉道:“你咬牙切齿的在念什么?”

    “没有。”马泰收慑精神,接到祝香瑶柔柔的盈盈目光,心头一暖,还是祝姑娘人好心好,决定助她一臂之力。“我去找老战准备明日开会要用的帐册等等。”躬身退下,不再扮演碍眼的烛光。

    卫紫衣用了膳,当然,一碗燕窝羹是填不饱肚子的。

    宝宝不在,祝香瑶也不再做糕饼点心,一来卫紫衣不受此道,二来她的厨艺虽然不错,私心里并不爱在厨下忙粗了一双柔荑,如非必要,不肯轻易下厨,甚至已在期待早日入主黑云楼,有一干仆佣前呼后拥的伺候着,日子过得不知有多舒服惬意。

    “大当家为何至今不婚?”

    “没有意中人。”

    她徐徐念道:“睫在眼前长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这是杜牧的两句诗,其诗意和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诗句,话矣邙意相似,也与夏元鼎的绝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二句雷同,意思是提醒卫紫衣不要“尽日寻春不见春”其实,春花已绽放他眼前,随时可以折花供瓶。

    卫紫衣一脸莫名所以的尴尬笑容。“卫某人一介粗鄙武夫,听不懂那文诌诌的诗句,姑娘可否讲明白一点?”

    “这稳櫓”她是大家闺秀,求爱的话如何说得出口。

    “大概卫某人不堪受教,困扰姑娘了。我还有事忙,先走一步。”他突然想到宝宝曾向他问及“黑蝎子帮”的事,如果宝宝吃祝香瑶的醋,极有可能往兰州而去。

    事不延迟,他非立即查明不可。

    留下祝香瑶一人微鼓香腮,跺着玉脚。“我早打听出你文修武治,虽不能及席吟诗,历代文人的着作却看了不少,如此浅显的两句诗,杜牧又是有名的诗人,如何能难得住你?说什么听不懂?分明装傻!”

    美人如玉,心高气傲,愈是难得到的愈觉得珍贵。

    “哼!只要大哥一日不现身,我便能长留此地,不怕你铁石心肠,终非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不可。”女人的好胜心与意志力往往惊人的强韧、可怖。

    猎夫尚未成功,美人仍需努力。

    笆肃在古时是甘州、肃州,于元朝合并设治,统称甘肃。因为地处陇山之西,别名又称为陇西。

    位于陇中的兰州,从唐代便是商人与僧侣去中亚及波斯等地的交通枢纽,丝绸的销售最远达到大秦(即罗马),其繁荣可知。

    “黑蝎子帮”的总坛设于兰州,财势雄厚,其瓢把子“血手魔君”萧一霸是粗犷的北方人,没有卫紫衣的文气,完全武夫作风,属下大多数是甘肃一带的人。

    “黑蝎子帮”的组织十分具规模,自瓢把子以下,有三位大把头,平日各有职司,各负专责,在萧一霸的指挥下运作。大把头负责守卫总坛及各分坛人才的调度,有副把头及二位头目协助;二把头专司营运,举凡总坛、分坛的各项事业,如赌场、妓院、银庄、私盐、酒楼等等明的暗的银钱周转,就由二把头负责,底下每一行事业各有一名头目和副头目协助;三把头专门负责“阴性”的工作,也是消息最灵通的人,暗中派人监视帮内有无反叛分子,打探江湖上的诡谲变动;还有一房专司赏罚,对谁都不宽贷。

    每一个帮派之所以能雄霸一方,自有它不可忽视的力量,卫紫衣从未想过往西发展,不过一旦碰上,他也不含糊。

    据阴武数日打听“血手魔君”萧一霸为人十分自负,刚愎自用,且疑心病重,对属下的建议常会充耳不闻,只任用亲信,有许多人和他貌合心不合,不似卫紫衣和属下亲如兄弟,且处事公平,面面顾到。

    宝宝得知内情,不禁代卫紫衣雀跃。不过,阴武数日无功,始终找不到方自如或祝文韬的行踪,不免令人气闷。

    “难道他们像一阵烟,吹向空中,不见了。”

    “不可能,除非发生意外。”阴武为师担足了心事。“可是,以师父第一侠盗的盛名,若是失手被擒,铁定是轰动江湖的大事,不可能一点消息也探不出来。这其中,必隐藏某种玄机,我心中有很不祥的预感。”

    “呸、呸、呸!你师父可不能出事,你师父出事那表示祝文韬也死了,到时祝香瑶岂非”岂非无依无靠,她若死赖着不走,于情于理卫紫衣也拉不下脸请她下山,令她流落街头。宝宝是一百个一千个希望祝文韬好好的尚在人间。

    “我看你这小子也不太可靠,不如我亲自出马,或许有惊人发现。”宝宝那双大眼睛机伶而又有点嘲弄的啾着他看。阴武此时已知他“初生之犊不畏虎”的性情,只要一想到好玩主意,往往忘了考虑安危与否。

    “你想怎么做?”

    “听大哥说萧一霸有个独生儿子,我想乾脆直接去找他好了,十七、八岁的少年不似他爹那样老狐狸,应该很容易从他口中套出真相。”

    “你疯了!”

    “有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然你有更好的法子吗?”

    “没有。”阴武老实承认,这是他第一次出来走江湖。

    “既然别无良策,还是照我想出来的办法最可行。”

    阴武毕竟年长些,考虑得比他多,无法漠视深入虎穴的危险性。

    “那好吧,我来找机会接近萧傲云。”

    宝宝瞪他一眼。“你少呆了,自然是我去才有可能成功。你老哥教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江湖人,萧傲云打从第一眼便会对你生出提防之心。反观我,文质彬彬,身上无一丝江湖人色彩,而且,我还拥有一项大法宝呢!”

    “什么法宝?”

    “天机不可泄露,反正绝对教黑蝎子帮上下都查不出我的底细,萧傲云那小子更别提了,所以我去远比你去安全。”

    阴武少不得疑心重重,因为宝宝实在兴奋得奇怪了。

    宝宝可顾不得他,约定好联络方式,便一个人兴匆匆的走了。

    奇怪,他到底在兴奋什么呢?

    原来宝宝终于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一直想找个人试验自己穿女装的效果,这个人必须不认得他,如此一来,即使露出不男不女的怪样,丑闻也不至传到大哥耳中。所以阴武不适合,萧傲云倒是很适当的人选,山高皇帝远的就算闹笑话地无伤大雅,又可藉机打探祝文韬的下落,正是两全其美。

    于是,秦宝宝改换女妆,出现在大街上。

    她的模样可够惹人注目的,举止虽嫌爽利不够娇柔,带点男孩子气,然而,只要见她露齿一笑,灵活顽皮的眼睛那么亮晶晶的一转动,任谁都不再觉得她奇怪,打心眼里喜爱她,更何况她美得似天上玉女,灵秀如仙。

    时当正午,宝宝东张西望打算找个地方吃饭,顺便打听萧傲云可能出现的地方,这时,突听得一阵金铃声,一匹骏马飞也似的驰至街心。

    这马儿通身漆黑,只有鼻尖一朵花形的白斑纹,昂首放蹄,神骏非常。马背上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英雄,高壮结实,称得上英俊好看,两只澄亮无比的眼睛,散发着智慧之光;马高人壮,显得勇猛非常,腰间悬着一柄宝石的宝刀,看他那装扮、那气派,分明富室子弟,而且,还是会武的哥儿。

    一时路上行人皆闪避不迭,唯恐被马踹到,秦宝宝也被好心的老人拖到路边,看情景,倒有点像皇帝出巡似的,那股子威风劲,宝宝可是初见,心想:“莫非他就是萧一霸的独子萧傲云!”

    果然,听得百姓窃窃私语

    “萧大爷的公子好生勇猛,不愧是将门虎子。”

    “可不是,说起这位萧公子人挺好的,不会凭仗威势向我们老百姓作威作福,也没有萧大爷那股子霸气。”

    “嘘你不要命了!这么大声批评萧大爷,要死啦?万一被他的徒众听见,焉有命在?你嫌命长是你的事,我可不奉陪。”

    宝宝心里好生得意:“来得好不如来得巧!”

    由鼻孔里重重哼出一声,她洋洋洒洒的大声骂道:“这个萧傲云还不够霸道?在街道上肆无忌惮的策马狂奔,让众人迎皇帝似的相迎,也不怕马儿突然发疯踹死人,还说人挺好的?这样的名门风范,可真教人失望。”

    几乎像瘟疫突然蔓延,在她左右身边的人一下子撤离她周围六尺远,像要与她画清界线,以免遭受牵连。

    就这么着,小不丁点的宝宝终于逮到机会“鹤立鸡群”

    这下子,萧傲云不想看见她都不行了,只消一眼,毫无例外的马上被她吸引住,心头为之大震:“好美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已然艳夺明霞,宛若姑射冰雪,大有出尘之姿。芷柔表妹是我们兰州第一美女,比起这小姑娘,竟要逊色三分。”

    宝宝见他停下马来,顽皮的对他吐舌吊眉做鬼脸,这可露了本性,萧傲云不由得大感兴味,好奇的对宝宝招招手。宝宝哪有这样容易上勾,理也不理的转身离去。

    萧傲云怔了一怔,不由自主慢慢驰马跟上去,见她进入本地有名有格调的一间酒楼,下马跟了进去,却见店小二拦着宝宝不使她进去。

    “我又不是穷叫化子,怕我白吃白拿,为何不让我进去?”

    店小二取笑道:“这里是给男人喝酒取乐的地方,从来没有姑娘家走进来的。我若放你进去,可要笑掉人家大牙了。”

    宝宝很不服气,暗骂:“怎么男人来得,我却来不得?半个时辰前,我也是一名堂堂男子汉。”这下子,可给她逮住当女人的坏处:有很多好玩的地方都是为男人而设,女子止步,却不曾听闻有专为女人玩乐而辟建的所在。当女人太吃亏了嘛!

    店小二不耐烦的伸手推她:“快走吧!快走吧!要是被客人发现,拿你当窑姐或艺妓硬拖了进去,我可不救你。”

    宝宝毫不抗拒的任由店小二推,这一推正好将她推向萧傲云的怀里,她大怒,一站稳身子便冲过去重重踢了店小二一脚,店小二痛得怒叫一声,举起拳头便要和宝宝拚命,萧傲云连忙出声叱喝道:“住手!不许你的脏手碰到这位姑娘。”

    店小二当然不敢反抗,本地大帮会、大财主的萧公子人人认得,今朝光临小店,感到十分的荣幸,忙哈腰作揖直打恭。

    “萧公子大驾光临,小的马上为公子找一处最好的座头。”

    萧傲云望向宝宝,他倒不介意带她进去叁观一次。

    “姑娘可有雅兴?”

    谁知宝宝还是看也不看他一眼,蹦蹦跳跳的出门而去,还一边哼唱着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语音清越,和着自编的曲调,当真有说不出的好听。

    萧傲云被迷惑了,不知不觉为她所吸引。

    “此姝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第二人。”当这两句由他口中无心逸出,他的脸、他的眼睛在闪耀出了光辉,一种难以描述的少男情怀使他整个洋溢着光彩。

    要知萧傲云自幼人人当他是“小皇帝”谁也不敢违拗他半点,待他年纪愈长,更是颐指气使,要怎地便怎地,没人敢在小太岁头上动土。如今有个人对他毫不理睬,对他的殷勤善待好像理所当然一样,也不谢一声,可说无礼之极,可是他却半点也不生气,反而更加喜欢那个不知姓名的小佳人了。

    当下想也不想,萧傲云牵了黑马,大步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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