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什么!”俞宛秋怒红了双眼,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蛮横不讲理的人种。
“不凭什么,本世子的规矩就这样,三丈之内,不许女人出现!”
世子?俞宛秋顿时明白了眼前之人的身份,安南王府的王妃今天来沈府做客,所以把家里的混世魔王也带来了。贾府的混世魔王是在脂粉堆里混大的,安南王府的则反其道而行之,避女人如瘟疫。
如果他并非只针对她一人,而是讨厌一切女人,俞宛秋倒没那么介意了,人家的怪癖,与她何干?不许出现就不出现咯,谁稀罕见他了。
她朝他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像安抚躁郁症的病人:“别激动,别激动,我这就出去。”
迅速抱起几本挑好的书,她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在门口才碰见匆匆赶来的佟夫子。
佟夫子把她拉到路边的蔷薇花架旁,压低嗓音问:“没吓到你吧?这位世子出了名地讨厌女人,他所到之处,女人早赶跑光了,我就没想到你会在里面。”
俞宛秋不以为意地说:“没事,不过是个又暴躁又别扭的小破孩子。”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心理,记得上初中时,班里也有些男孩讨厌女孩,和女孩同桌还划三八线,当然也有早熟的,初中就开始追女孩。而这位世子,显然属于晚熟品种。
“小破孩子?”佟夫子失笑“那小破孩子可比你还大,人家今年十六岁了,你才多大,十三都不到,说起话来就老气横秋的。”
俞宛秋想说自己早就年过三十了,比佟夫子小不了多少,真开口的时候,只能含糊其辞:“我本来就比他大好吧,呃,我是说,我可比他懂事多了。”
“是是是,你比他懂事,真懂事的孩子,会不肯上学,成天只想着看闲书混日子?”
看佟夫子又准备长篇大论地说教以“挽救失学儿童”俞宛秋忙一拍额头道:“哎呀,差点忘了,我屋里还收着昨天采下的一篮子瑞香,那几个粗心的丫头未必记得处理,要放坏了就可惜了。夫子我先走了哦,您慢忙,慢忙。”
眼看一抹淡青渐行渐远,佟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些年来,他从没见俞宛秋穿过鲜艳的衣裳,总是黑白青三色。若是其他十来岁的女孩穿黑色,他会觉得难以想象,可这女孩穿着黑色的衣裙,却美得让人窒息,肤若凝脂,黑瞳澄澈如秋水寒潭,只静静地站那儿瞅你一眼,就会有一种被吸进去的感觉。
他也是男人,即使年长她若干岁,照样抗拒不了美人的魅力。当然他心里也明白,他和她,今生是没有任何可能的,他唯一能接近她的方式,就是以师长的身份教导她。一直游说她正式入学,何尝不是他自己的私心,有了师徒名份,他们的关系是不是更近了一层?
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他转身走进文澜阁,那儿可还有一位惹不起的小霸王在等着他解释呢。
入沈府做西席之前,他曾给这位世子爷当过一阵子启蒙师——几乎没被他气死,最后差不多落荒而逃。也因此,他后来的授业生涯,尽量只收女学生,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想不到,今天世子随祖母和母亲来访,他作为“故人”随侯爷出门迎客,还以为世子早不记得他了,谁知那人竟直奔他而来,把一干正主丢在前面不理,非拉着他到书斋“叙旧”
他始而懵懂,到这会儿才相通关节:世子年过十五,已到了议婚之龄,这回安南王一行逗留京师,京中贵门豪族排着队请客,巴结是一个方面,想跟安南王府联姻才是最大的目的。
再联想到沈府的适龄女子数目,他越发肯定了这种想法,世子哪里是记得他这位故人,不过想找个地方安静地待一会儿,所以,在文澜阁里乍见俞宛秋,才会那么厌烦。
不知为什么,他很满意这种误解,就让安南王世子以为俞宛秋是那种想攀龙附凤的女人,趁人不备故意潜入文澜阁想接近他好了。
所以,他不会为俞宛秋辩解什么,若世子问起,说不定他还会加油添醋几句。
他承认自己有些卑鄙,可那又如何,他就不是人吗?为了谋生,长年累月在外,有妻子而不得团聚,名为人夫实为鳏夫。坊间话本里多的是笑话讥刺他这种人,比如,某坐馆先生一日外出,见公狗母狗相连,慨然叹曰:“吾不如也!”
吾不如也,吾得不到的美人,也不想看别人得到。
他没往深里想,明明安南王世子讨厌女人,也没给俞宛秋好脸色,为什么他会冒出这种离间他们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