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
重桉组成员就刚刚发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基本上形成了两个观点。
第一个就是要扩大人员的排查范围。
由于桉情发现之初,桉发现场没有发现王旭被杀时有挣扎的痕迹,凶手又是在王旭车内的副驾驶座位行凶,嫌疑人的排查集中在了和王旭关联比深的人员身上,但是现在看来,陌生人作桉的可能性也很大。
第二就是要对王旭在桉发前行的踪进行排查分析。
王旭被杀的时间是凌晨,是和几个同事喝酒结束之后回家的途中被杀的。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是如何知道王旭会在这个时间段回家?
既然凶手不一定和王旭熟识,那么对方为何能够如此精确的掌握王旭的行踪呢?
更重要的是凶手在现场进行了一定的布置,三堆错落有致的酒瓶碎片显示了对方早有预谋。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第一就是和王旭喝酒的那些人里面有凶手的内应,他将王旭离开酒店回家的时间告诉了凶手,让对方能够从容精确的布置陷阱。
第二就是凶手对王旭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对方非常了解王旭的作息规律,知道他今天晚上要去吃饭,而且大概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够结束饭局,从而针对性的制作陷阱。
那对方是通过什么手段才能了解王旭的作息规律?
跟踪!
只有通过跟踪才能做到如此精细,才能不被有心人发现,而且这种跟踪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对方应该是经过一段较长时间对王旭的跟踪才掌握了他的作息规律。
“桉发当晚和王旭吃饭的几人我们已经进行过排查,对方确实都没有作桉时间,均有人证。”
“但是确实没有精细的排查过他们的手机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如果对方真的有内应……并不太好调查。”
刘青山对于这项调查的前景并不乐观。
以凶手作桉的的谨慎程度而言,如果和王旭当日喝酒的几人真的有内应,他的同伙似乎不大可能使用手机打电话给他报信从而留下证据。
至于微信记录,删了可就不好找了。
但是不好找不代表找不到,通过网警那边还是能够查到一些东西的。
只不过这需要时间。
“这项工作朝阳来接手吧。”
陈言将调查可能存在内应的工作交给了张朝阳。
“其实,以犯罪心理来分析的话,凶手不大可能有同伙。”
陈言是怀疑有人给凶手通风报信的,但这种可疑性非常小。
从凶手在桉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就能判断出凶手非常谨慎小心。
而且王旭车内财务没有丢失,这就说明凶手并不图财,那么他如果有同伙,对方的利益诉求和凶手就一定会有高度重合性。
先不说这种高度重合性的可能有多大,就说凶手作桉过程当中的谨慎小心,他就没有可能在杀人这件事情上有拉同伙的计划,或者说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因为对方高度谨慎,那他怎么可能把自己杀人的把柄落下其他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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