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东印度公司
自世界进入航海时代后,欧洲诸国便依靠着先进的航海术和武力对外殖民。最早在外建立殖民地,并成为世界性霸主的是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但是,这两个早期的世界霸主由于自身内政的原因而昙花一现,很快便遭受到了来自荷兰不列颠法兰西等新兴强国的冲击,逐渐失去了它们在海上的控制力。
荷兰不列颠法兰西三国几乎都是在17世纪时才开始对外殖民,与早一步开拓海外的葡萄牙西班牙不同,他们的对手除了科技远远落后的殖民地的土著,还有武装军力相若的葡萄牙西班牙两国。为了在与这两国争夺殖民地,也为了能够减轻对外扩张带来的财政压力,荷兰不列颠法兰西无一不是成立了东印度公司,以这一股份制公司代替政府和探险家,开展新一轮的世界殖民运动。
各国的东印度公司名称一样,制度相似,职能亦无太大变化。东印度公司是集贸易军事行政为一体的股份制公司,政府或国家元首为大股东,不仅垄断着殖民地或海外与本国的贸易,还拥有对外扩张用兵之权,同时在其管辖之地,还拥有着殖民据点的行政权。不列颠荷兰于印度洋上的殖民点,其行政权便完全由东印度公司的职员掌控。
法兰西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64年,由原先负责东方贸易的中国公司马达加斯加公司和东方公司组合而成。然而,这一公司自成立初始便不顺利,在与不列颠荷兰等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由于国王对于公司的过度干预,而导致公司管理层行政化,使其成为了一个半商半官性质的机构。最终,在1720年的经济危机和之后的七年战争的打击下,法兰西东印度公司于1769年正式宣告破产。
距离东印度公司破产只有五年,但法兰西与当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七年战争的创伤已经愈合,国民经济也已经恢复,财政又允许国王对海外开战殖民。最重要的是,现在的法兰西国王路易,已经有一套对外扩张殖民的构想。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条件都允许的情况下,适时重建已经破产的东印度公司,以协助法兰西势力向印度洋甚至更东方扩张,这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想到东印度公司,路易便想起了他手下的金融专家雅克内克尔。
内克尔是一个瑞士人,而且还是新教徒,当初他之所以能被路易发现,便是因为他在东印度公司担任董事时有着出色的作为。
雅克内克尔任职东印度公司时,正值七年战争战败,法兰西失去在印度的所有殖民地。当时,东印度公司基本上已经处于停滞状态,不仅没有了任何收入,更是债台高筑。在这种情况下,雅克内克尔成功的整合了公司的债务,在宣布破产的同时,保证了作为最大股东的国王不需要替公司偿还任何债款。
路易刚提出重建东印度公司的想法,便沉默地在地图上来回踱步。他在思索着,究竟应该给予东印度公司何种权利。
法兰西的东印度公司之所以没有荷兰不列颠的东印度公司那么出色,完全是法兰西的政治制度的弊端。不列颠和荷兰均是商业自由化极高的国家,而且均是非君主国家,所以,他们的东印度公司完全交由商人打理。反之,法兰西东印度公司,由于法兰西的君主制度,而导致了公司的管理层由国家行政官员担任,最终便使得各阶层的贪污层出不穷,而令公司的实际利润大为降低。
现在在路易面前的有两种选择,一是任命商人组建东印度公司,并赋予其全权管理公司事务,二是授命原先的远征军将领组建东印度公司,远征军行政系统就地改编为东印度公司组织。
后者的弊端便是容易重蹈覆辙,但前者的问题更严重。
七年战争后,法兰西在印度的殖民地完全失去,而今若要重返印度洋,必然要依托军队。因此,全权委托商人处理带有殖民扩张任务的东印度公司并不现实,相比起会做生意的商人,一个懂得如何扩张的军事家和一个懂得如何交涉的外交官更为合适。
路易愁眉不展地看了博伊斯图伦一眼,心中想道:他倒是合适,可是太年轻了,万一心浮气躁,那可容易坏事。而且,又有谁会将这么一个孩子放在眼里呢
博伊斯图伦的战略眼光令路易赏识,但是,路易却也担心他的年龄会成为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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