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认的,辩护人可以不认。被告人已经承认的,辩护人也不认,不但不认,还要让所有人也不认,其中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被告人的供述,是起诉书认定郑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基础情节。可是不论被告人如何供述,有一点我们是可以肯定的。第一,在我们这个世界,任何人都做不到让时光倒流,五月中旬有死者,不可能在五月初就出现尸体。证人郑浩然的证言可以证明一点,那就是本案的死者其实并不是苏玲,而是另有其人。第二,在我们这个世界,谁也不可能让东阳河水倒流。东口渡口是最先出现尸块的地点,它位于马沙滩的上游。马沙滩抛尸不会逆流漂向上游。”
“事实就是事实,郑方在压力之下的供述,其实并不是其真实意志的体现。最初的无罪笔录,才是郑方的真实表述,也是符合事实的表述。如果我们认定有罪的供述,那么只有在这个世界实现时光倒流,河水逆流时,才具备基本的可能。这是我对证人郑浩然的质证意见。”田诗说道。
郑浩然的证言如何使用,田诗一直在准备着。郑浩然是本案中出现的第一个转机,田诗也是非常重视。
“请公诉人质证。”董倩现在的心情还是非常沉重的。案件审理到现在,事实争议越来越大,一件本来认为事实没有太大争议的案件,现在却是让人难以捉摸。这个田诗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手段。
“证人,我问一下,你与被告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比如亲属,比如经济合作等等。”马东生问道。
“我与郑方是远房的表兄弟。”
“你与郑方是亲属,是吗。”
“是的。”
“你说的五月初发现尸块的事情,你们没有报案,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当时情况的证据是吗?”
“我的同事可以证明当时确实有尸块浮在水面。”
“你的同事,都与你有利害关系是吧。”
“我们一起工作二十多年了。不过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们是不会说谎的。”
“审判长我没有要问的了。”
“证人可以退席,公诉人请发表质证意见。”
“公诉人对证人郑浩然的证言有以下质证意见:一、证人与被告人是亲属关系,其证言不可信。二、证人证明事实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马东生说道。
“先说证人本身的问题。证人郑浩然是被告人的亲属,在被告人被起诉故意杀人时,突然出现作证说在五月初尸块就已经出现了。而其他证人,则是郑浩然的好朋友加同事,他们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交情了。”
“以郑浩然为中心,连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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