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兴四将”之一,只用了两个月时间,便让士兵的精神面貌和纪律性有了如此大幅的提升。
郑飞跃骑在坐骑之上,道:“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革命军成立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们,男儿在世,当立不世之功业。
今天,机会来了!此地西北三十里,有一伙马贼,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
“杀光他们!”
“杀光他们!”
“杀光他们!”
喊杀声不绝于耳,一浪高过一浪。
“出发!”
郑飞跃一拍坐骑,向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他身后,刘病已率领革命军的几十名骑兵紧紧跟随。
大部队轰然开动,杀气腾腾地向着西北方向赶去。
三十里外。
马贼聚集在一个村庄之内。
村庄的近百名村民被强行聚集在一起,此刻正瑟瑟发抖。
马贼的首领叫常三,是个脸色阴冷的汉子,此刻正指挥着手下从村庄里拉出粮食和酿好的酒。
常三本是某位将军麾下的校尉,后来将军被吕布斩杀,他便带着手下的几十号兄弟做了马贼。
事后常三发现,做马贼可比当兵强多了。
事物,美酒,女人,想要什么都可以抢过来!
想到这里,常三的眼神在村民中的几个女子身上掠过,微微摇头。
这次运气不好,村里连个长得水灵的女孩都没有。
“三哥,东西都搬出来了,这些村民怎么办?”
常三的手下问道。
常三调转兽头,看都没看这些村民,只留下轻飘飘的两个字。
“杀了。”
马贼们得到命令,露出嗜血的笑容,扬起了手中的屠刀。
就在屠刀落下之时。
远方突然传来人兽的呼喝声。
常三事先安排在高处的探子快马加鞭赶来,慌张道:“三哥不好了,南边来了支部队,冲咱们来的。”
常三神色微紧张:“多少人?”
“骑兵四十左右,步兵三四百数。”
常三闻言,神色稍缓。
四十骑兵的话,倒是还能应付。
至于步兵,在骑兵面前就是会移动的项上人头。
他的部队随他征战这些年,军中武技无比娴熟,应付同等数量的骑兵完全不是问题。
很快。
郑飞跃带着骑兵赶到,看到常三和马贼刀下的村民,眼睛猛地一亮。
这些人,可都是行走的信仰之力啊。
双方骑兵对上。
郑飞跃勒住坐骑,喊道:“谁是首领?上前说话!”
常三驱兽上前,冷冷道:“你是何人?”
郑飞跃感知了对方的实力,十级,比之张丛虎要弱一筹,却也很强了。
他现在不过5级,就算加上信仰之力和两把名剑,战斗力最多与6级持平,远远不是这位马贼首领的对手。
不过好在,还有韩世忠。
郑飞跃喊道:“你们这些马贼听着,我们是革命军,来维持正义来了,想活命的下兽弃刀,我可以饶他不死!”
郑飞跃的话,引来了一片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