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梯子下面一样。挺可笑的。
时间在悄悄地流逝,我抬手看看手表,时针已经指向三点,人们正沉睡在美丽的梦里,而属于我的时间却才刚刚开始。电脑,电视机,影碟机,音响,皮夹,手机,cd机,所有值钱的东西一一被我搬到车子里,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你必须承认,我是一个相当专业的夜行人。最后一眼,我打量这个房间,厚厚的窗帘遮着窗户,数不清的小熊爬满了淡蓝色的窗帘,他们都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仿佛要和我说些什么。可惜我听不到,他们也阻止不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一切都以它固有的姿态不急不徐地发生着,谁也改变不了。
保安没有阻拦我,在事前的准备工作中,我从不考虑这些人的存在。我早已经知道,他们只是一些狗眼看人低的摆设罢了,每天狐假虎威地站在门口耀武扬威,用眼睛判断着来往的人们,根据人们的衣着相貌来判断此人是否需要盘问。金杯车算不上好车,却已经足够应付他们。因为我知道,在他们看来,开着车子的人是不可能给他们带来麻烦的。真是可笑的真理。只是,我一直都不愿意说出那个字,是否也代表着我有深入骨髓的羞耻?
处理好这堆物品,时钟刚好指向七点钟,在城市低空徘徊的雾气还是很重,路灯已经熄灭了,整个城市又开始了喧嚣,我拉好窗帘,在太平间里安详平静地睡去。除了我,你们都在忙碌吗?
三
窗外,2005农历新年正如约而来,城市的上空有绚丽的烟花绽放,倏忽升起,又倏忽幻灭。除了我,大家都在享受着团圆的欢乐。惨白的日光灯在头顶流转着冷冷的光,房间干净得如同太平间一样。这是一个很不吉利的比喻,但是足够准确,不是吗?
无论我怎样的假装坚强,都欺骗不了镜子中间那张扭曲的脸。黯淡无光的眼神里,隐藏着深深地孤单。我们都只是自以为洒脱。灯影下,手指在两腿之间的山峰上来回,那里有可以供我弹奏的白日所听不见的鸣奏曲,在最愉悦失神的揉搓时光中,我可以看见自己乘坐着气泡浮上海面,在五彩的阳光下破裂,发出清脆的声响
弗弗西斯你快乐吗?
初五,我忍不住回到了公园,这与我来讲是极不正常的。多年来,我都很好地坚守着这一行的职业操守,也正因为如此,我一次都没有失过手。只是这一次,我发觉我根本控制不了自己。明知道不应该,我仍旧作了。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做些奇怪的事情,有些会让我们后悔,有些不会,你也一样的吧?
有警车停在门口,场面乱糟糟的,透过窗户可以看见,有三五个人挤在房间里面,有人在拍照,有人在纪录,也有人在闲看,而那位姑娘——显然是刚从外地回来,因为行李箱还摆在她的脚边——正低着头说着什么,即使距离有些远,我仍然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眼中含着泪水。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想看见的,这是否也属于另一种意义上的欺骗?没人可以回答我这个问题。毫无征兆地心脏遽然收缩了一下,生生的疼。我抚着胸口仓皇离开,那个狼狈的样子就像是在逃亡。
我没有看那本书,每一次碰到它的封面,就电击似的抽回双手,仿佛那上面隐藏着鬼魅。房间里飘荡着蔡琴的歌声,我知道我是在歌声里逃避。可有些事情是无法逃避的,即使你不喜欢,该来的还是会来。
像往常一样,下午三点,我从睡梦中醒过来,起身喝光放在床头的那杯冰冷的白开水。又盯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而后下床仔细穿好衣服,简单地洗漱之后,走出门去。突如其来的亮光刺得眼睛睁不开来,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外面的明亮。习惯了黑夜的悄无声息,我已经无法适应这正大光明的白昼了。以外行人的眼光来看待我们这一行,一定会想象我们无一日得安生,其实不然,因为,只要肯想一想自己,谁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做着伤害别人的勾当呢?从这个角度看,谁都没有权利笑话别人。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崩溃,人的适应能力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来的坚强。
街上依旧是那么的繁忙,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可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去年的这条街和今年的街,到底有什么区别?依旧是人来人往的样子,波澜不惊。或许是有区别的,只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无论在我们身上发生了怎么样的变故,繁华的街道依旧是繁华的街道。我们都只是自认为重要。如此而已。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无数风景从空洞的眼里飘过,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经常这样,只是在行人如织的街头流连,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或许,我也是害怕孤单的吧。只是我不承认。每个人都有其不为人知的脆弱的一面,我们都只是自认为坚强。
今天的街头到处张灯结彩,还不到晚上,天边就已经升起了圆圆的月亮。哦,原来又是元宵了。我对十五这个日子特别的敏感,是因为在小时候,外婆曾经告诉我,她说,影子啊,你这一生一定会非常圆满的,因为你生在八月十五,凡是这一天出生的人,他的一生必将圆满。那时候,我听完后傻傻的笑,仿佛真的看见了飞黄腾达的将来。只是,只是,已经远去天国的外婆,您看看影子眼下的生活,又有哪怕一丝像是您所预言过的样子了?
我就这样走着,在这喜气洋洋的街头走着。远处,有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面一个美丽的外国女子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来往的人群,看着我。我停下脚步,傻傻地盯着她看,她手里举着一瓶造型暧昧的香水,性感的嘴唇微微张开,我轻易地根据她的嘴型念出了那个曾经令我心神不宁的名字:致命的邂逅。几乎在同一时间,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不是有些宿命?还是长长的头发,赤红色的羽绒服,水磨蓝色牛仔裤,白色李宁运动鞋,脖子上依旧是那块淡蓝色的围巾。很多书上说过,蓝色是忧郁的颜色。从这个角度说来,我从不穿蓝色的衣服是否也只是在逃避?即使我知道她不会认出我来,我依然躲到了墙角,偷偷探出头去向外张望,感觉到那种忧郁就像一只从墙洞向外窥视的老鼠,卑微的老鼠。
她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回过头来寻找,东看看,西望望。大概是没看到什么特别的地方,于是她回过头去,然后懒洋洋地举起一只手打车,手指很长,非常性感。来来往往的车辆没有注意到她,一一从她身边轻轻地溜走了,只卷起一阵阵风,轻轻地摇着她胸前那抹淡蓝。
就是因为那抹淡蓝,我豁然明白了一直让我心神不定的感觉。你是否也曾思考过,我们何以会在几分钟内喜欢上某个人?我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很久,都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们喜欢某个人不是由于她的脸蛋或者钱财,也不是她诱人的体形,那是一种特别的东西,我们永远都无法确定,我们只能感觉到它的降临,仅此而已。
就在二零零五年的元宵节傍晚,它降临了。
只是我没想过,它会那么的短暂,甚至还来不及温暖我冰冷已久的灵魂。在上帝眼中,任何事情的开始与结束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剧情,而与我来说,就是并不漫长的一生。我们有很多机会说‘我这一生’,但,总有一次将是最后一次的。
出于职业的关系,即使在最心慌意乱的时刻,我对四周的环境依旧保持着最灵敏的嗅觉,我轻易就感觉到了危险:一辆红色的轿车从拐角处转出,从它得意的样子可以判断出它丝毫没有减慢速度的意思,而近在咫尺的她,并没有发觉,她依旧沉浸在某种情绪中没有出来。几乎未经思索,矫健的双腿已经先于理性思维做出了判断,它带着我向她飞奔了过去。就在我把她推开的那个刹那,我听到了车子里飘出的歌声,那是蔡琴的声音,我喜欢蔡琴,她的嗓音温和安静,就像外婆的手在揉搓我的胸怀。最后一次揉搓我的胸怀。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地面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冰凉。我再一次看见姑娘的脸,她正伏下身来查看,上面挂着关怀的神色。她是在紧张我吗?我很想当着她的面认认真真地笑一次,以我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笑一次,可惜没有成功。我用仅有的力气,以我想象中尸体的样子躺平,仰面躺着,腿脚并拢,脚趾向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安息吧!
后记:
tomorroyisanother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