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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伤要到十二月才渐渐地好起来。林梧榆时常来看我,有时带着玩偶,有时是小朵的温室玫瑰。我做粥给他吃,偶尔我们来点黄酒。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想得太多。他见识了我最狼狈的样子,然而依旧矢志不逾地纠缠上来,足以填塞我的荣誉感。无法理喻。
女人。
左足的纱布是最后拆掉的,我心中有惴惴的喜悦,顾不得天气,穿了宽裤,在足踝戴了银饰,也不知道要做什么,索性借了报社的车,踩足油门,箭一般射了出去。市区塞车,不能过瘾,我想走得远一点,便开到芙蓉去找林梧榆。久了不驾车,技术有点生疏,但勇气是够的,我全神贯注,把时速提到140码。
林梧榆五点半下班,不用问我都知道,机关是这样的,很规律。我没有进去找他,坐在车子里,下雨了,雨点打在车窗上。我的头靠住冰冷的车窗,手放在驾驶盘上。街上很静,车很少。初冬了,天暗得早。树叶子一片一片地落下来,有的就落在车头。我觉得寂寞。
然后林梧榆出来了,他一个人,携着公文包,步行,没有撑伞。他压根儿没朝我这边看,我开动了车子,跟上去,按了按车号,像轻佻的小阿飞。
"苏画?"他很惊奇。我把车门打开,他坐上来,依然不住地盯着我看,仿佛不相信那真的是我。
"想吃什么?"我侧侧头,问他。他的眼睛里都是笑。他有些得意,我想。因为我竟然主动见他。我们去临河的地方吃螃蟹,天空是灰暗的,树枝重叠起来,在马路上投下巨大的阴影。
螃蟹是人工养殖的,滋味不见得多么好。但河两边有灯饰,河水中灯火潋滟,有些秦淮的光艳。芙蓉这地方不大,不断有熟人举着酒杯过来与林梧榆打招呼,拍打着肩背推心置腹地耳语一阵,连带暧昧地看看我。林梧榆含混地介绍,苏画,我朋友。静下来,我们反倒无话可说。林梧榆细致地帮我取蟹肉,努力地发掘话题。
"今天翻报纸,"林梧榆说,"马来西亚一个保姆,居然用卫生间的水煮自己的内裤当成汤,拿给主人全家喝"他呵呵笑起来。我礼貌地笑笑,不动声色地将手中的冬瓜虾仁汤放到桌上。
"我每天读你写的报道。"他突然说。
我只是笑。林梧榆是个蹩足的演员,他中舞台剧的毒太深。
吃过饭林梧榆提议去看电影,我们在一家镭射厅随手买了两张票。开场之前林梧榆买了一大袋爆米花。放映厅在走廊转角,面积很小。开映了才知道那是一部黄片,东南亚的,没有翻译过,男女主角不是对白,就是脱衣服,看得闷死。林梧榆正襟危坐,隔着点距离我都感受到他的窘迫。我若无其事地吃完那袋爆米花,银幕上已经是一片肉搏战,男人以各种姿势深入女人。林梧榆尴尬得似乎连呼吸都不会了。终于我说,走了。他如获大赦,跳起来,抢在我前头冲了出去。
我们很久不说话,林梧榆无所适从地跟住我。在停车场,我用遥控车匙开了门,我说,住哪条街?送你。但林梧榆不肯,他要陪我回成都,而后住芙蓉办事处。我没有异议,多个乘客无所谓。我开了音响,这部车在记者手里转过来转过去,盒子里的卡带多如牛毛。我拣了张黑管独奏曲。
"这是排萧?"林梧榆傻傻地问。他还知道排萧!
"是。"我说。
情调是好的,螃蟹、黄片、音乐、车窗外微凉的风,如若换了维嘉这样的调情圣手,那将是一部好莱坞式的激情大片。但林梧榆,他是个笨拙的水手。徒有其表的影子武士。影子武士,那是一部日本电影的片名。我兀自笑起来。
"小心!"林梧榆锐叫。我直觉地踩住刹车,一辆重型货车呼啸着从我左边擦过。司机探头出来海骂了一声。我很失落,呆了半晌,你看,我说过的,我不适合驾车。我永永远远做不了黑夜里神秘忧伤的飞车女郎。
"别怕,"林梧榆安慰我,他以为我吓住了,"我来开。"我们交换了位置。林梧榆的车技不错,四平八稳,不断地有车超过我们。
车停在公寓前面,林梧榆执意要自己叫车去芙蓉办事处。他下了车,我换到司机位,预备将车滑入附设的车位。我对林梧榆挥挥手,重新启动车子。他忽然叫了我一声,苏画。我停住,探询地看着他。他脸上的神情是欲言又止的。
"怎么?"我问他。
他走过来,非常突然地,把头探进来,吻了我。他的姿势过于滑稽,以致于当他迅速撤离时,头碰在了车顶上。他张皇地跑走,在街对面上了一辆taxi。
准确地说,那还算不得是吻,他只是在我的嘴唇上重重地蹭了一下。就像两只小海豚,在水里碰见了,相互蹭蹭鼻子、蹭蹭嘴巴,以示亲热。
我们第一次做ài很煞风景。那天是周末,我在水粉画华尔兹呆到很晚,林梧榆送我回家。我做了一杯很淡的茶给他。
我们坐下来看电视,林梧榆手里握着遥控器,不住地转换频道。股市点评、夜间新闻、武打剧场、名人访谈、手机广告,所有的镜头全都一闪而过。外面下着雨,室内有点冷,我起身关上窗户。我回过头,林梧榆正凝视着我,他的眼神有些迷惘。我心里有种预感。结果我们当真就做了。
开初林梧榆很别扭。我本来打算让他先脱衣服。没想到是我先取掉了木纹手镯。他摘下领带,坐到床上。我脱去外套。他松开衣纽。我脱去长袖毛衣。他脱掉一只鞋。我脱掉一只鞋。他脱掉另一只鞋。我脱掉贴身绣花的棉质内衣。他脱去长袖毛衣。至此我们都裸着上半身,而下半身严丝合缝。
"你要怎么做?"我用放荡的口吻问他。
他轻轻抱住我。乖,别出声。他低声说。当他伏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忍不住别过脸去,不看他。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地毯一头放着青瓷的古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蓬大蓬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
我取掉肚脐的进口避孕贴,我的屋子里有这些临时装备。我点起一支香烟,靠在他的臂弯里。他皱皱眉,把烟从我手里拿开。我看牢他,放肆地说:
"刚才好不好?"他吻了吻我,低下头去,他终究还是发现了那些红色的污迹。他望着我,有一刻他完全说不出话来。跟着他就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我身上。他呜咽着亲吻我的皮肤。我挑挑眉毛,重新点起另一支烟。真是见鬼了。如果非得有人哭,照理是轮不到他的。
"谢谢你。"他呢呢喃喃地发神经。我突然感到不耐烦。
"我不是什么贞女,"我佻挞地朝他脸上喷了一口烟,"不过是没有机会罢了。"我想说,我并不是为了任何人守身如玉,你别自做多情。但我管住自己的嘴。毕竟这种时刻,我不想伤他。
没想到他哭得更凶了,他像一头狼一样贪婪地舔着我,唾沫、鼻涕、泪水糊了我一身。我厌烦起来,推开他,到浴室里洗了洗自己,同时倒了杯酒给他。这神经质的男人,他需要镇定。
喝了酒他好多了,我们缩进棉被。我困极了,他却精神奕奕,问我各种问题。他仿佛获得了某种特权,开始追询我过去的感情生活。我想睡觉,于是我说,我没有谈过恋爱。上帝,你猜怎么样,他又哭了。我打个呵欠,哭就哭吧。我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昏昏欲睡。我的身体有点痛,但不太严重。
也不是不怅惘的,没想到竟是这般短暂粗糙的一回事。从前我是太过物质化的女人,贞操观倒不是男权社会的那种,但凡事计较,权衡轻重价值,即使有那样鼓惑的人与情境,我仍会守财奴一样敝帚自珍。而最后却是林梧榆这样的男人,轻易地就完成了。啊啊,世事难测。
似睡非睡间,林梧榆唠唠叨叨地坦白他的经历,也许他认为有必要告诉我一切。我模模糊糊地听两句,打一个盹,给他的声音吵醒过来,又被迫接着听一阵子。他的嗓音在我耳边嗡嗡嘤嘤,蚊子似的哼着,把我的睡眠斩成了无数零碎的片段。
林梧榆在当兵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好得割头换颈,他在自家屋后蓖麻地里做了她。大约他参军不久,女孩就嫁了清油店的老板。后来他在部队交了个笔友,是个风流小寡妇,写得一手李清照似的古体诗,万里迢迢去看望他,两个人在旅店里烈火干柴,末了他才闻到她强烈的狐臭味,于是再也不愿碰她。
恍惚就这么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他的过去不感兴趣。我对伴侣的要求很简单,没有沾染任何不洁的疾病就已经足够。因此在我自己使用避孕贴之外,坚持要他戴安全套。这世道,谁都得防着谁。在骚动的漫漫长夜中,难道林梧榆永远像14岁的小男生一样自慰?反正我是不相信。
早晨醒来我发了半天怔,不知道林梧榆何以有本事叙述了大半夜。他犹自睡着,鼻息很重。我看了看他,他的脸无比陌生。他的手臂露了出来,布满深浓的体毛,手肘有一块皮肤是青黑的,是被烧灼过的痕迹。我不认识他。我想。这念头凌厉地戳着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我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失声尖叫出来。
你知道,有的昆虫在生存的某一个阶段做ài做到昏天黑地,那其实是一种无欲无求的幸福。对于人类,做ài与吸毒基本上是一致的,一旦沾染,便会上瘾,毒瘾定期发作,如同疾病,成为生命不可摆脱之一部分。
林梧榆每日下班赶至我处,我们叫外卖,饱食之后立即投入男欢女爱。林梧榆过于注重细节,他进入我的身体,握着我的双乳,一直问,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仿佛一个热切过头的服务生,一盘菜端上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客人吃下去,每吃一口,就问,怎样,怎样,味道怎样。但爱欲是不同的,不是足球比赛,射门即是成功,在中场踢来踢去便是不及格。
起先我总是答好,温柔应对他,逐渐地我沉默下来,再后来,有点失神,在他结束的时候竟不知道。林梧榆也倦了,我们慢慢静下来,大部分时间不过散散步,找间滋味奇佳的鸡毛小店,叫一桌子红烧排骨、回锅肉之类的家常菜。周末我不大去水粉画华尔兹,头儿的老婆每个星期六在那里弄一回鬼魅的锐舞派对,顺带销售手工制作的t恤衫。我很烦。
我淘了些碟片来看,有一阵子,我迷上越南题材的电影,像恋恋三季、青木瓜香、三轮车夫、沙丘什么的,我喜欢那种感觉,杜拉斯在西贡邂逅她的中国情人,就是那座城市。木棉花下柔弱的越南妓女,眼窝幽深、棕色皮肤的年轻仆妇,木瓜露出白白的湿润润的籽,孤独的孩子在绚烂而腐败的街市中挣扎。我喜欢那些镜头,快乐的悲哀的,温柔的残酷的。看这种片子需要来点威士忌,不加冰块,整个人在微醺里晃。
林梧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王家卫式的东西是他所不能接受的。他坐在软垫里,搜寻我的书与光碟,我这里很有些好东西,原版的英文小说、法国的艺术片,可惜林梧榆信手扔过,只捡异域的风光画册来翻。
"我想做自己的dv。"看得沉迷,我无限向往地说。林梧榆茫然对我微笑,这个白痴,他什么都不懂得!他只会念念不忘地说,我想知道你多一点的事情。我听得倦极,又不是职场自荐,我总不能滔滔不绝地自我表白一番吧。
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句话,是形容一名男人的——他性格中有很多对立的东西。他既疯狂又自我压抑,厌倦名利又渴望成功,待人诚恳又过于苛责,既暴烈又脆弱。我狂喜,指给林梧榆,告诉他,那就是我。林梧榆扁扁嘴,不以为然。
于是我不再试图与他对话。我们在一起研究食谱,餐具,各式琐碎的玩意儿。我有一套经典的蓝白瓷,不,你千万别以为是普通的青花瓷,而是被称为"丹麦之花"的世界名瓷,是洛可可式的繁复风格,以钴蓝釉彩绘制的唐草图案,蓝花藤蔓纤细如发丝。我用它们盛放甜点,细巧的纯麦饼干。
"这是上好的骨瓷。"我说。林梧榆惊异得很,尤其在他了解了它们的价值以后。那是我在担任厨艺版记者时得到的礼物,可我没说。懒得说。
我们矫揉造作地喝下午茶,茶具自然也是有讲究的,没办法,我专注于此。我就是个玩物丧志的人,自小我最爱读的一册书是清宫二年记,我一遍一遍读着慈禧奢靡堕落的生活细节,满坑满谷的珠玩玉器,一餐一餐美酒盛馔的豪门午宴。毫无疑问,她压榨剥削成性,在理论上是该死的、万恶的,但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却着实让我浮想联翩。
林梧榆嚼着一片核桃面包,看得出来他并不习惯这种情致。我心不在焉地小口小口喝茶。茶是淡淡的。林梧榆猝不及防地说: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一楞,镇静地审视他。功能健全,无不良嗜好,譬如虐待狂或是同性恋什么的,这年头,上述条件已是上乘。我不能指望李嘉诚的公子驾着一部值当888万的宾利带我去海边兜风。
我看着林梧榆,他的脸、头发,他的身体,我想着他伏在我身上,温暖的、亲密的,在我的体内遗留下他的气息,类似于清涩的植物、或者是枯干的木片的气息。
"好不好?"他追问,他的嘴角有一点面包的碎屑。那是他一贯的风格。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我笑起来,并且敷衍地回答他,"看看再说吧。"他生了气,孩子似的赌气起身离开我,站到窗前,背对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吃东西。我有点急,那日我买了过多的面包,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很名贵的一种牌子,暴殇天珍总是不好的,我有义务哄着他开心地吃下去。所以我说:
"好,我们结婚。"他果然有了好胃口,一气吃光盘中的点心。出卖了我是没关系的,至少我对得住这些美味的核桃面包。我一边喝茶,一边胡思乱想。我不会是一名良家妇女,那是必然的,也许将来会变作包法利夫人,嫁了个窝囊的、胸无大志的、一团鼻涕似的软塌塌爱着她的男人,不得不镇日偷情,无人的午后在家中等候情夫,像雕塑家那样精细地修剪指甲,戴上手镯、项链、戒指,在两只大蓝玻璃花瓶里插满玫瑰,就象妓女接待恩客一般。包法利夫人的婚姻悲情不断地在各类书籍中借尸还魂。我喜欢福楼拜,因为他多少有点幽默感。人的语言就像破铜烂铁,我们敲打出音调来,想感动星星,却只能使狗熊起舞。你看,他说得多棒。
我怔怔地微笑起来,林梧榆伸出手来,握住我。他的唇角糊着深褐色的茶叶。蓦然间,我想起维嘉的胡说八道。
维嘉说,婚姻大事,如同儿戏。
本报漏掉一条重要新闻,是关于两部油罐车相撞,附近的子弟兵英勇除爆的事情,各媒体均有体现,惟独本报缺席,帐算在头儿身上,部门的老编小记们属于连坐,以最惨痛的方式作为惩罚:扣晌银。头儿200个铜板,其他人50。不重。但头儿心情不好。
晚上头儿赖着不回家,我领这受伤的小孩去喝酒。当然不去咱们的水粉画华尔兹,他老婆在。事业受挫的男人最不愿见的人是自己的老婆。这是真理。看官,你得掏出笔来记下。
我选了濒临府南河的酒吧,很古朴,我知道那里有上好的花雕。我们散淡地喝了些,同仇敌忾地把咱的衣食父母——本报老总海骂一通。臭骂过后头儿痛快起来,你瞧,男人实在是很幼稚的动物。花雕的劲道浮上来,头儿两眼乱晃地回忆起写诗时的光辉岁月。
"2001,成都,秋夜,冰冷的雨,被温过的花雕像被爱过的女人,"头儿斜着眼睛吟咏,"真他妈的棒。"头儿无限惆怅,他说他已经有整整三年写不出任何一行哪怕是狗日的打油诗。很简单,他丧失了造诗的能力。
"你知道,那就像阳痿。"头儿向我举举杯,一口干下。说实话,我很同情他,虽然置身于一张充满各色言说的报纸,但他既不是冲锋陷阵的撰写人,又不够格全面地发号施令,不过夹在饼干中间,阴阳人似的。头儿是硕果仅存的典型浪漫派诗人,对属下仁义得很,老总因此而不太信任他,视他为汉奸。有一度老总频频召见我,意欲培养我横空出世,夺嫡而代之,头儿的位置岌岌可危。幸好我对管理者的身份欠缺激情,跟义气问题无关,真的,女人从来没有上演桃园三结义的历史义务,我们有权利赖皮、耍奸,并由男人手中抢走自己所属意的物事。
头儿醉倒,先是手舞足蹈,继而伊伊呜呜地哭,跟着竟叽里咕噜说起自己初恋时的女友。那是他抛掷在家乡的一段记忆,据他说是自己甩了她,辜负了她,背叛了她。她是个好脾气的姑娘——简直就是小芳的那个版本了,我几乎怂恿头儿,叫他唱出来唱出来。
她家有一块番茄地,番茄熟的时候,她每天摘一只大个的,用白糖拌好,都给我吃了
我娘眼不好,我们家的冬衣都靠她缝制,冬天用新棉絮替我褥的棉袄,那个暖和啊,胜过全世界最贵的凯丝米羊毛
她送了我一绺头发,我保存了七八年,结婚时,狠狠心,一把火烧了它
她生了三个孩子,有一个是白内障,去年带来治病,我没敢见她,托人捎了500块钱
我倒是没想到,头儿念念不忘的初情如此乡土,而且寒碜。他这样子显然无法回家见老婆。我很费力地送他去了酒店,付费开了房间,嘱托服务生照料他,而后拔足走人。醉了酒他会感觉舒服一些,男人都这样,不能明目张胆地逃避什么,躲到酒里去总是可以的吧。
一个搞戏剧研究的外地朋友打电话给我,想把浙江的一套民间戏班子引荐到成都演出。这事儿我挺有兴趣,我是个古板人,视国粹为熊猫,告诉你,我听得懂十来处的地方戏,还能唱上几段,这一点,在我的交游圈里曾经传为美谈。
我找头儿帮忙,他跟本地一间演出公司的老板是两小无猜的哥们儿。我又去老总那里谈了谈,他是戏迷,愿意拉扯上本报的幌子。事情很快定下来,由演出公司与本报以及几家冤大头单位承头主办。票子不好卖,那是必然的。我活络活络心思,以权谋私,涎着脸拜托几所相熟的艺术院校,由他们解决了一部分普通票,卖不动的贵宾票最后大量赠送了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本报全体同仁。
我领着林梧榆听戏去。本报人民几乎都在座,我泰然自若地穿越目光的森林,林梧榆表现不错,行头挺绅士,歪打正着,刚好适合这种场合。
我们坐在靠前的地方,看得清演员脸上的油彩。曲目不错,对白口语化,慢慢听来很有些质朴的妩媚。著名的十唱戏文之后,长衫丑出场了,摇头晃脑地念了一段赋子:
我的出身有来头,爹娘生我真勿(意为"不")愁,田也有,地也有,隔田隔地九千九。
我格(意为"的")住,走马楼,八字墙门鹰爪手;我格穿,真讲究,勿是缎来就是绸;我格吃,算头面,勿是鱼,总是肉,老鸭母鸡炖板油;我格走,算风流,勿是马,就是船,三板轿子抬着走。书房有书童,上楼有丫头,夜里有妻子,你看风流不风流。
我笑起来,林梧榆慢半拍,也笑。我知道他听不明白。他倒是有耐心,仿佛欣赏芭蕾舞,正襟危坐,一言不发。身旁一位女记带了男朋友去,那男人头发做成刺猬样,用发胶弄得硬硬的,是缩小版的谢霆锋,可惜不给面子,坐了十分钟起身便走,女记迈着小碎步慌不迭跟出去,那小样儿,贱的。林梧榆还好,自始至终,腰板笔直,保持良好坐姿。散场时华灯绽放,我发现林梧榆睡着了,身子坐得直直的,还轻轻打呼呢。天。我下死劲掐他。林梧榆惊跳起来,茫然四顾。我凑近他,悄悄地说:
"老兄,你的前门没关好。"他下意识地捂住自己完好无缺的裤链。我别过脸去,恶毒地呵呵笑。
作为回报,剧团给了我5000块感谢费,我分了头儿一半,剩下的信手买了双范思哲的新款男鞋送林梧榆,是珊瑚红色,缚带,古典精致的式样。林梧榆的脚肥实粗糙,穿进去秀气了不少。他有些腼腆地与我做ài,我们用站立的方式,他裸着身子,一直穿着那双鞋,非常非常性感。我前所未有地兴奋。过后他拥着我,在我耳边嘶声说:
"乖,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天使。"我惊骇地笑起来。天使!天上掉下来的屎!亏他想得出来。
"你还是我的神童哪,"我不怀好意地说,"神经病儿童。"林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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