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擎天大佬道:“他们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呼延荒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常惠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先去会合的地点呢?”
擎天大佬道:“那里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常惠叹道:“擎天大佬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擎天大佬“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鲜卑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常惠道:“擎天大佬兄对鲜卑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擎天大佬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擎天大佬没表情道:“每杀一个鲜卑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常惠愕然道:“原来擎天大佬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鲜卑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擎天大佬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常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如其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常惠爱创新爱出奇的个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擎天大佬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常惠跟着擎天大佬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擎天大佬停下来。
常惠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擎天大佬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常惠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擎天大佬道:“‘戈壁’之名,源自凯多族,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常惠大奇道:“擎天大佬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擎天大佬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因避祸迁往白鹿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常惠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微笑着答道:“知道了。”
常惠推醒擎天大佬,道:“有人来了!”
黄昏后,人、驼在千鸟坑附近找了个避风处休息,准备小睡两个时辰,再动身上路。
擎天大佬掀开将他由头包至脚的羊皮毡,双目立即回复精神,细听下奇道:“我听不到任何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