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笛充满好奇的时候,才开始正式教她,当然,在教她之前,黄小明奏响了《人间第一情》,他已经练得滚瓜烂熟,甚至有些炉火纯青了。果然音乐的魅力,很快唤醒了小绮珊体内的艺术细胞和过人天赋,她显然没有想到这么一截小小的空竹,居然能发出这么美妙的声音来。她当即就喜欢上了这小小而又古老的乐器。在那个年代,很多乐器都是就地取材,制作成本又很低,却能演奏出多种音色和音质的音乐作品来。
在激发起女儿对竹笛的兴趣后,黄小明开始一个音一个音地教女儿,自然,第一步是让女儿把每一个音都吹响,这个其实非常难,小孩子家家的,中气不足,要把笛子吹响也不是容易的事,但时间能够改变这一切。
十多天过去后,女儿终于能够把七个音符完整地吹出来了,虽然时间仍旧比较短促,有些音还是跟放屁一样难听,但万事开头难,万里长征走出第一步后,接下来“跟着走”就行了。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随着她的知识和音乐储备越来越多,她就越来越乖巧懂事,练笛背诗写字之余,她还能帮着父亲做家务。父亲去地里干活的时候,她就自告奋勇给父亲做饭。让父亲下地回来就不用去灶间烧火,而是直接能吃上热气腾腾的稀饭。
但是她毕竟人小,个子还没有灶头高,但这都难不住她,她会搭上凳子,这样就能在灶台上露出自己小巧而又睿智的脑袋了。
她第一次烧火,就弄得跟个花脸猫一样,费了好半天的劲,才终于把灶膛烧得红朗朗的,虽然因为火大,多次把稀饭烧“蒲”,也就是溢出锅盖了,甚至都流到灶膛里把火都快浇灭了。但她很快就总结出了经验教训,下次火大的时候,她会暂停盯着火,而是去灶后把锅盖给揭开,手里甚至拿着大大的木勺,只要稀饭敢“熬天翻地”,甚至泡沫超过锅沿,她就用木勺“扬汤止沸”,这样再也不用担心稀饭会蒲掉了。
她做事极善于动脑筋,并很快学会了总结经验教训。
这也是她与别的同龄小孩子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善于从自己的错误中总结,并力争下次不要再犯。
这是多么冰雪聪明的美丽的小女孩子。
黄小明又考了四五次,直到女儿都十二三岁了,他中举的梦想仍旧无法实现。仍旧是村里经常拿着书卷的农民、佃农。有时候放牛的时候,他看书入了神,牛在他的身后,把草和草根都快啃完了,迫切需要换一个地方继续啃草,可牵着牛绳的黄小明看书入神,竟然忘了挪地方,牛都忍无可忍了,只好用自己的脑袋去顶黄小明的屁股,有几次用力过猛,还把黄小明顶了一个趔趄甚至倒栽葱,好在水牛并不是真的想把主人顶出什么内伤来,只是提醒主人挪窝的时候,把握不好力度罢了,黄小明自然明白,所以从不生气,还对水牛笑一笑,从地上爬起来后,他先把书找回来,又重新捧在手里,然后还腾出一只手来,先是拍拍自己的身上,去掉草屑泥土,然后也去水牛的屁股上拍拍,笑着说:“老伙计,我爱看书,就像你这家伙爱看啃草一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