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有关经营决策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诚、守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年限跟董事会共同协商。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领导者)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制订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规划,业务计划和投资方案。(总方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组织机构)
(4)、拟订公司各部门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流程)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有对董事会提案的权利,处理权由董事会完成。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人才的引进与配置工作
(8)、负责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督导;
(9)、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提请董事会;
(10)、组织实施对企业以人为本的文化建设。
(11)、负责审核、审查公司财务部门上报的各项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时了解企业现金流向;保证企业现有资产的增价和保值。
(12)、维系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创造有利的经营环境。 1/4
(13)、维系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创造良好经营链。
(14)、组织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组织工作。
(15)、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本着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进行。总经理负责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全部事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总经理可以按照公司经营的运营情况设置和调整内部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主管本部门具体事务。
第七条 总经理对下列事项具有审批权: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xx万(1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2)、一次性支付款项xx万(20万)元以下的原辅材料购置;
(3)、单项费用支出xx万(2万)元以下的审批;
(4)、产品确定成交价比报价降幅xx%(10%)以内的销售合同;
(5)、单项坏帐损失在xx万(5万)元以内的;
(6)、所属员工一次性xx万(2万)元以下的领款;
(7)、董事会赋予的其他审批权限。
第八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超越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对于超越本人职权范围需由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一条 每年上半年度和年终结束时,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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