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由经管部负责编制标底文件后直接报公司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市招标办核准。
(五)招标小组持市建委有关部门签有“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招标”及招标文件,向市招标办提出申请。
(六)按市招标办批准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招标小组发出招标通知和向拟选择的投标企业发出投标资格预审。
(七)由招标小组审查投标企业资格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后向市招标办提请审查投标企业的资格,方能确定投标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由财务部落实投标企业的注册合格情况及其他经济性指标;
2、由经管部审查落实投标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3、由工程部审查落实施工企业承包同类工程的经历;
4、由经管部与拟投标企业进行经济条件谈判,并报招标小组审核;
5、投标企业必须书面承诺我方提出的有关条件后方能正式参加投标。
(八)由公司招标小组向经市招标办核准的投标企业发行核招标通知书。
(九)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分发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并由财务部收取押金。
(十)由工程部组织投标企业踏勘现场。
(十一)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企业介绍招标工程情况,解答有关问题。
(十二)由公司招标小组负责接收、审核投标企业送交的投标书并编写审核报告。
(十三)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开标会议。
(十四)由公司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决标并将决标报告报请董事会审查确定,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请市招标办审核。
(十五)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十六)由公司经管部会同工程部、开发部、财务部负责与中标企业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机董事长审查。
(十七)由公司招标小组按董事长签署批准底合同条款机授权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合同。
(十八)由公司招标小组会同中标企业持合同正是文本,向市招标办缴纳招标管理费。
二、招标工作各阶段工作期限
按由董事会审查通过的招标工作计划严格执行。
奖惩条例
一、在招标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了招标费用和建设成本的个人和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玩忽职守、受贿行为给公司造成浪费和损失的,将追究个人或部门的行政责任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的重大失误或泄露标底,擅自启标篡改投标书内容,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将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