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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的小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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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觉得此二作家有几点相似:一、他们都偏爱喜回顾,有“清”但逃避现实的失败者,在声音与愤怒中,福克纳怜爱宾居,也怜惜蔑视肉体“贞操”的凯蒂(caddv),更悲悯与死神恋爱,对妹妹怀着某种乱伦感情而最后自杀的宽丁(quentin)。但他对坎普生家庭的兄弟姐妹中,惟一神经正常,有理性,抱现实主义的杰生(jason),不但不同情,而且极端鄙视(白先勇对王家骥,倒无鄙视之意)。二、他们都采用痴狂、堕落、死亡等现象,影射一个上流社会大家庭之崩溃,更进而影射一个文化之逐渐解体。福克纳所影射的,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衰微下去的“南方文化”(southernculture)。这“南方文化”之精神,颇有点像中国旧社会文化:农业的,尊重传统与荣誉的,讲究人情的,绅士派头的。福克纳对这被时代潮流所卷没的旧文化旧秩序,也满怀惦缅与乡愁。所不同的,美国南方文化,不过一二百年的历史。而白先勇所背负的,却是个五千年的重荷!

    灵肉之争

    灵肉之争,其实也就是今昔之争,因为在台北人世界中“灵”与“昔”互相印证“肉”与“今”互相认同。灵是爱情,理想,精神。肉是性欲,现实,肉体。而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间的张力与扯力,极端强烈,两方彼此撕斗,全然没有妥协的余地。

    花桥荣记之卢先生,来台多年,却紧抱“过去”一心一意要和他少年时期在桂林恋爱过而留居大陆的“灵透灵透”的罗家姑娘成亲。这一理想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有了它,他不在乎也看不见现实生活的艰辛痛苦,因为他的“灵”把他的“肉”踩压控制着,然而,当现实之重棒击碎了理想,使他再也没有寸步余地攀住他那梦幻“灵”立刻败亡“肉”立刻大胜,于是他搞上一个大奶大臀唯肉无灵的洗衣妇阿春,整日耽溺于性欲之发泄:既失去“过去”就绝望地想抓住“现在”但当他连丑陋的“现在”也抓不住时(阿春在卢先生房里偷人,他回去捉好,反被阿春“连撕带扯”咬掉大半个耳朵),他马上整个崩溃,而死于“心脏麻痹”他之死,他之“心脏麻痹”可以说是他的灵肉冲突引致的悲剧。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王雄,和卢先生的故事旨意,基本上很相似。王雄是个男佣,显然没受过什么教育,对于自己的行为与感情,完全没有了解力,反省力,但我们可从白先勇几句轻描淡写的对话叙述中,窥知这男主角对丽儿如此痴恋的原因:他要在丽儿身上捕捉“过去”丽儿之影像,与他少年时代湖南乡下定了亲的“小妹仔”合而为一,他今日对丽儿之迷恋,其实正是他对“过去”的迷恋。如此,在他不自觉中“过去”之魅影统摄着他——“灵”的胜利。这期间“肉”也起来反抗,企图将王雄拉往相反方向:那“肥壮”“肉颤颤”的下女喜妹,就是王雄体内的“肉”之象征,但“灵”的力量太强,挤压“肉”于一角“肉”完全抬不起头,却想伺机报复,这种灵与肉的对峙对敌,白先勇在几句叙述中点出:

    舅妈说,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王雄一来便和她成了死对头,王雄每次一看见她就避得远远的,但是喜妹偏偏却又喜欢去撩拨他,每逢她逗得他红头赤脸的当儿,她就大乐起来。

    然而时间不能永驻,丽儿必须长大。入中学后的丽儿之影像,就开始不再能符合凝滞于王雄心目中那十岁的“小妹子”之影像。而丽儿在实际生活上,开始脱离王雄,也是白先勇特意用外在现象,来投射王雄之内心现象,最后,当丽儿舍弃了王雄,也就是说,当“过去”舍弃了王雄,他的生活意义顿失“灵”即衰萎。剩下的,只是空空的“现在”只是肉体,只是喜妹。但他那被阉割了的“灵”哪里肯就此罢休?他最后对喜妹之施暴,与自杀身亡,其实就是他的“灵”对“肉”之最后报复,最后胜利。可不是吗,他死后,灵魂岂非又回丽儿家里,天天夜里在园子里浇水,把那百多株杜鹃花,浇得很像喷出了鲜血,开放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

    过去是爱是灵,现在是欲是肉,这一主题含意,除了在上述二篇外,在台北人其他篇中,也时常出现。过去在南京,朱青(一把青)以全部心灵爱郭轸。现在,在台北“朱小姐爱吃‘童子鸡’,专喜欢空军里的小伙子”过去,在上海百乐门,金大班曾把完整的爱给过一个名叫月如的男学生。现在,在台北夜巴黎,她为求得一个安适的肉身栖息处,即将下嫁老迈的富商陈发荣。“教主”(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以前在上海,对那具有“那股灵气”的姜青之同性恋,是爱情。现在,他与三水街小幺儿的勾搭,是肉欲。余钦磊(冬夜)的前妻雅馨,是灵,是爱,是理想。他现在的妻子,是他为了维持“肉体生命”(吃饭睡觉),被迫接受的丑陋现实。

    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不可能妥协,或“昔”与“今”之不可能妥协,归根究底,起源于一个自古以来人人皆知之事实:时间永不停驻。时间,不为任何一人,暂止流动,青春,不为任何一人,久留一刻。卢先生一直期待,一心一意要和罗家姑娘成亲,抬回“过去”但谁能拾回过去?即使他住香港的表哥没有骗他,即使罗家姑娘真的由大陆来到台湾与他成亲,他怎能捡回失落的十五年岁月?单就“时间”的侵蚀这一点而言,她也已不可能再是相片中的模样:“那一身的水秀,一双灵透灵透的风眼,看着实在叫人疼怜”而卢先生自己“背有点佝一头头发先花白了,眼角子两抓深深的皱纹”怎能和当年那个“穿着一身学生装,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戴着一顶学生鸭嘴帽”的自己相比呢!如此,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爱情”与“青春”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人既不能长葆青春,爱情也只在凝固成一个记忆时,才能持久(所以白先勇小说里的爱情,必维系于生离或死别)。然而可怜的人类,却往往不甘于只保留一份记忆。他们要把这份凝固的过去,抓回移置现实中,以为这样就能和从前一样,却不想到流动的时间,无法载纳冻结之片刻。“过去”永远不能变成“现在”如此,白先勇那些台北人,所追寻的理想,是根本不能实现。

    上面讨论“今昔之比”之主题时,我将台北人的人物分为三类,并指出白先勇对此三型人物之同情程度。现在我们亦可从灵肉观点,作同样之分析。白先勇给予最多悲悯的,是抱住“灵”而排斥“肉”的人,如卢先生和王雄(当然,我们亦可引申而包括所有活在“过去”中之角色)。但他显示出这些人必将败亡,因为大多的“灵”大多“精神”到底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对于只有肉性而无灵性的人,如喜妹,阿春,余教授现在的太太,白先勇则不同情,而且鄙视。但他又十分同情那些被现实所逼,不得不接受“肉”却保留“灵”之记忆而偶然回顾的人。如金大班,余钦磊。白先勇好像满怀悲哀无可奈何地承认:人,要活下去,要不败亡,最多只能这样——偶然回顾。

    在台北人世界中,对过去爱情或“灵”的记忆,代表一种对“堕落”对“肉性现实”之赎救(redemption)。如此,现实俚俗的金大班,在想到自己与月如的爱情时,能够突然变得宽大同情,把钻石戒指卸下给朱凤和她肚里的“小孽种”“祭春教”的“教主”之所以异于一批比他资格老的“夜游神”而有“那么一点服众的气派”是因他过去曾有三年辉煌的艺术生命(灵),并曾全心全意恋爱过他那个“白马王子”余钦磊接受了现实,却还能保持人情与人性,是因他对前妻雅馨的爱情之记忆,以及他对自己参与五四运动的那种光辉的浪漫精神(灵)之偶然回顾。

    生死之谜

    而时间,无情的时间,永远不停,永远向前流去。不论你是叱咤风云的将军,或是未受教育的男工,不论你是风华绝代的仕女,或是下流社会的女娼,到头来都是一样,任时间将青春腐蚀,终于化成一堆骨灰。

    一切伟大功绩,一切荣华富贵,只能暂留,终归灭迹。所有欢笑,所有眼泪,所有喜悦,所有痛苦,到头来全是虚空一片,因为人生有限。

    人生是虚无。一场梦。一个记忆。

    细读台北人,我感触到这种佛家“一切皆空”的思想,潜流于底层,白先勇把永远的尹雪艳列为第一篇,我觉得绝非偶然。这篇小说,固然也可解为社会众生相之嘲讽,但我认为“象征”之用意,远超过“写实”尹雪艳,以象征含义来解,不是人,而是魔。她是幽灵,是死神。她超脱时间界限:“尹雪艳总也不老”;也超脱空间界限:“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她是“万年青”她有“自己的旋律自己的拍子”白先勇一再用“风”之意象,暗示她是幽灵:“随风飘荡”“像一阵三月的微风”“像给这阵风薰中了一般”“踏着风一般的步子”“一阵风一般的闪了进来”而她“像个通身银白的女祭司”“一身白色的衣衫,双手合抱在胸前,像一尊观世音”“踏着她那风一般的步子走出了极乐殡仪馆”等等,明喻兼暗喻,数不胜数。加上任何与她结合的人都不免败亡之客观事实,作者要把她喻为幽灵的意向,是很明显的。

    我之所以强调白先勇故意把尹雪艳喻为幽灵,即要证明台北人之底层,确实潜流着“一切皆空”的遁世思想。因为尹雪艳既是魔,既是幽灵,她说的话,她的动作,就超越一个现实人物的言语动作,而变成一种先知者之“预言”(prophecy),也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作者对人生的评语。其功效有点像希腊古典戏剧中的“合唱团”(chorus),也类似莎士比亚马克白剧中出现的妖婆。

    所以,当尹雪艳说:

    宋家阿姐“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谁又能保得住一辈子享荣华,受富贵呢?

    这也就是高高在上的白先勇对人世之评言,而当“尹雪艳站在一旁,叼着金嘴子的三个九,徐徐的喷着烟圈,以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群得意的、失意的、老年的、壮年的、曾经叱咤风云的。曾经风华绝代的客人们,狂热的互相厮杀(表面意思指打麻将),互相宰割”我们好像隐约听到发自黑暗古墓后面的白先勇的叹息:“唉,可怜,真正可怜的人类!如此执迷不悟!却不知终归于死!”人,皆不免一死。死神,一如尹雪艳,耐性地,笑吟吟地,居高临下,俯视芸芸众生,看着他们互相厮杀,互相宰割。然后,不偏不袒,铁面无私,将他们一个一个纳入她冰冷的怀抱。

    女此,永远的尹雪艳,除了表面上构成“社会众生相”之一图外,另又深具寓意,是作者隐形之“开场白”这使我联想起红楼梦第一回中,亦有含义相差不远的“预言”即“跛足道人”口里念着的: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但曹雪芹的“预言”是“明说”白先勇的“预言”是采用现代文学技巧的“暗喻”

    与尹雪艳同样深具含义的,是最后一篇国葬,中,突然出现于灵堂的老和尚刘行奇。这和尚也不是“人”他对着李浩然将军的灵柩,合掌三拜,走了出去,回了秦义方两半句话,掉了几滴眼泪,便“头也不回,一袭玄色袈裟,在寒风里飘飘曳曳,转瞬间,只剩下了一团黑影”尹雪艳如果是幽灵,刘行奇便是个菩萨,他悲天悯人——由于亲身经历过极端痛苦,而超越解脱,而能对众生之痛苦,怀无限之悲悯。而老和尚那种因恸于世人之悲苦,连活都说不出来的胸怀,也正是台北人作者本人的胸怀。

    不错——自先勇是尹雪艳,也是刘行奇。既冷眼旁观,又悲天悯人。是幽灵、是禅师、是魔、是仙。

    另一方面,我觉得白先勇也抱一种“生即是死,死即是生”的类似道家哲学之思想。凭着常人的理性与逻辑“过去”应该代表死亡“现在”应该代表生命。但在白先勇视界中“昔”象征生命“今”象征死亡。这一特殊看法之根结,在于白先勇将“精神”或“灵”与生命认同,而将“肉体”与死亡印证。如此,当王雄自杀,毁了自己肉身,他就真正又活起来,摆脱了肉体的桎梏,回到丽儿花园里浇杜鹃花。郭轸与朱青的逝去了的爱情,是生命;但埋葬了“过去”的朱青,却只是行尸走肉。朱焰“只活了三年”因为随着他“艺术生命”之死亡,他也同时死亡。

    最后,我想借此讨论台北人生死主题之机会,同时探讨一下白先勇对人类命数的看法。我觉得他是个相当消极的宿命论者。也就是说,他显然不相信一个人的命运,操在自己手中。读台北人,我们常碰到“冤”、“孽”等字眼,以及“八字冲犯”等论调:会预卜凶吉的吴家阿婆,称尹雪艳为“妖孽”金大班称朱风肚里的胎儿“小孽种”丽儿的母亲戏称她“小魔星”又说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顺恩嫂得知李长官家庭没落情形,两次喊“造孽”而罗伯娘解之为“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朴公关心王孟养“杀孽重”娟娟唱歌像“诉冤一样”“总司令”拿她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蓝田玉“长错了一根骨头”是“前世的冤孽”

    我必须赶快指出,我上面举的例子,若非出自作品中人物之对话,即是出自他们的意识,绝对不就代表白先勇本人的意思。事实上,这种谈话内容,或思想方式,完全符合白先勇客观描绘的中国旧式社会之实际情况。然而读台北人中的某些篇,如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或,更明显的,如孤恋花,我们确切感觉出作者对“孽”之浓厚兴趣,或蛊惑。白先勇似乎相信,人之“孽”主要是祖先遗传而来,出生就已注定,根本无法摆脱。他好像也相信“再生”之说:前世之冤魂,会再回来,讨债报复。

    孤恋花中的娟娟,身上载有遗传得来的疯癫,乱伦引致的罪孽;她“命”已注定,绝对逃不了悲惨结局。白先勇确实有意把娟娟写成五宝再世。五宝是此篇叙述者(总司令)在上海万春楼当酒家女时的“同事”也是她同性恋爱的对象。五宝和“总司令”唱戏“总爱配一出‘再生缘’”后来她被一个叫华三的流氓客,肉体虐待,自杀身死,死前口口声声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十五年后,在台北五月花“总司令”结识娟娟,长得酷似五宝,同样三角脸,短下巴“两个人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她把她带回家里同居。后来娟娟结识柯老雄(与华三同样下流,皆有毒瘾)“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他万般施虐。然而,在“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铁熨斗,将柯老雄的头颅击碎,脑浆洒得满地。白先勇用非常灵活的“镜头急转”之技巧,混淆今昔,使娟娟与五宝的意象合而为一,传达出娟娟即五宝的鬼之旨意。娟娟杀死柯老雄后,完全疯掉,但她已报前世之冤孽,也仿佛一并拔法了今世新招之孽根,虽只剩下一空壳,也好像没什么遗憾了似的。

    白先勇小说人物之“冤孽”常与性欲有关,而且也常牵涉暴力。但我觉得白先勇亦存心将他的冤孽观,引申而影射到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如果人的全部理性、都无法控制与生俱来的冤孽,那么,同样,一切人为之努力,皆无法左右命中注定的文化之盛衰,国家之兴亡,社会之宁乱。此种哲学理论固然成立,但毕竟太消极些,只能适用于“昔”不能合乎干“今”然而这种基于实用社会学观点的价值判断,却绝对不能介入文学批评之范畴内。因为实用社会学所针对的,是终将成为“过去”的“现在”而文学艺术,惟有文学艺术,是不受时空限制,融汇“今”“昔”的,我就至少知道一位诺贝尔文学奖金得主,威廉福克纳,对人类命运的看法,与白先勇相差不远。在他作品中,doom(命、劫数)curse(孽,天谴)等字,一次又一次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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